
發文數:4
發表時間:2002-12-25 06:17:00
發表時間:2002-12-25 06:17:00
你這個版主為什麼亂刪人家的文章?我犯了那一條規定?
就因為我說得你說不出話來就刪了我的文章?真沒品... 這樣也能當版主?
大家有問題上來問人,,你不幫忙就算了,,還在那裏一直PO叫大家去找精華區
說不定就真的找不到啊...自已看看精華區裏的文章標題....有些實在讓人摸不著頭腦,,這樣怎麼找?
要這樣不如直接叫手機王關了這個版,,留下精華區給人找文章就好啦,,
你要不要叫手機王刪了我的帳號啊?我好怕喔....有這種版主真倒霉
就因為我說得你說不出話來就刪了我的文章?真沒品... 這樣也能當版主?
大家有問題上來問人,,你不幫忙就算了,,還在那裏一直PO叫大家去找精華區
說不定就真的找不到啊...自已看看精華區裏的文章標題....有些實在讓人摸不著頭腦,,這樣怎麼找?
要這樣不如直接叫手機王關了這個版,,留下精華區給人找文章就好啦,,
你要不要叫手機王刪了我的帳號啊?我好怕喔....有這種版主真倒霉
陌生的訪客 於 2015-05-25 08:08:45 修改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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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數:1發表時間:2025-10-05 11:56:43

發文數:4
發表時間:2002-12-26 09:23:00
發表時間:2002-12-26 09:23:00
唷…講到邏輯去了呀, 打完字之後也先把錯字訂正一下嘛…真是的。
收錢跟互動根本一點關聯也沒有,這你也能混為一談…真是佩服。
至於— 手機使用者的年齡層下降,這是有根據的,少在那裡做無謂的漫罵。今天我是站在中立的角色,並沒有偏坦哪一方。文章被刪除,我不是當事人,也不瞭解詳細的情形,所以不便多說些什麼。簡單的說…不論今天是否有這樣的一個討論區,或是有這樣的一個版主,我都無所謂。
收錢跟互動根本一點關聯也沒有,這你也能混為一談…真是佩服。
至於— 手機使用者的年齡層下降,這是有根據的,少在那裡做無謂的漫罵。今天我是站在中立的角色,並沒有偏坦哪一方。文章被刪除,我不是當事人,也不瞭解詳細的情形,所以不便多說些什麼。簡單的說…不論今天是否有這樣的一個討論區,或是有這樣的一個版主,我都無所謂。
陌生的訪客 於 2002-12-26 09:23: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4
發表時間:2002-12-26 10:19:00
發表時間:2002-12-26 10:19:00
要訂正別人的錯字前請先訂正一下自己的錯字吧
不要說你到現在還搞不清楚自己那個字打錯了喔!!
不要說你到現在還搞不清楚自己那個字打錯了喔!!
陌生的訪客 於 2002-12-26 10:19: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4
發表時間:2002-12-26 10:32:00
發表時間:2002-12-26 10:32:00
唉…何必對人不對事,像是個無理取鬧的小朋友一樣。
陌生的訪客 於 2002-12-26 10:32: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4
發表時間:2002-12-26 12:05:00
發表時間:2002-12-26 12:05:00
您不會是在說我吧???對人不對事???您是在自我檢討吧???
大家在說有關我們偉大的龜版主的事,,是您先提出有關訂正錯字的事!!
對人不對事而離題的是您吧?然後我只是順著您提出的"事"(訂正錯字)接下去討論的啊!!
這樣不是應該叫"對事不對人"嗎???往上翻閱一下文章....不是嗎???
大家在說有關我們偉大的龜版主的事,,是您先提出有關訂正錯字的事!!
對人不對事而離題的是您吧?然後我只是順著您提出的"事"(訂正錯字)接下去討論的啊!!
這樣不是應該叫"對事不對人"嗎???往上翻閱一下文章....不是嗎???
陌生的訪客 於 2002-12-26 12:05: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4
發表時間:2002-12-26 16:31:00
發表時間:2002-12-26 16:31:00
這人~
我真不知該說些什麼ㄌ~
叫別人訂正字~~結果自己又打錯字~
罵別人對人不對事~~但是其實是自己先對人不對事~
現在在討論什麼事~你卻可以po一篇說叫別人文章要訂正錯字(請問你國小有畢業嗎???)~~
我不知該說什麼ㄌ~只覺好笑!!!!!好笑!!!!!
現在社會競爭這麼機烈~~不知你要拿什麼在這其中存活~與人競爭~
你...........保重ㄅ~
我真不知該說些什麼ㄌ~
叫別人訂正字~~結果自己又打錯字~
罵別人對人不對事~~但是其實是自己先對人不對事~
現在在討論什麼事~你卻可以po一篇說叫別人文章要訂正錯字(請問你國小有畢業嗎???)~~
我不知該說什麼ㄌ~只覺好笑!!!!!好笑!!!!!
現在社會競爭這麼機烈~~不知你要拿什麼在這其中存活~與人競爭~
你...........保重ㄅ~
陌生的訪客 於 2002-12-26 16:31: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4
發表時間:2002-12-26 21:32:00
發表時間:2002-12-26 21:32:00
看得懂的人就看得懂,看不懂的人就算了,我也是就事論事,且我也沒說網友不能用"公告"啊..至於"如果一般網友就不該用、不能用[公告]字樣,,那麼是不是手機王該在系統設定上做些更改",那就請你去向手機王建議....既然現在本來就可以用,你要用就用吧....不關我事!
-----------------
=>ps‧其實真的用不用[公告]又沒什麼了不起的,,就算公開可以用,,我想也沒幾個人會去用吧
大家只是不爽龜版主的作風作法而已.......
-------------------
如果是真的不介意那又何必拿出來講,算了~也不關我事,你高興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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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其實真的用不用[公告]又沒什麼了不起的,,就算公開可以用,,我想也沒幾個人會去用吧
大家只是不爽龜版主的作風作法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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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真的不介意那又何必拿出來講,算了~也不關我事,你高興就好.
陌生的訪客 於 2002-12-26 21:32: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70
發表時間:2002-12-26 21:49:00
發表時間:2002-12-26 21:49:00
每個人想法意見不同 就像我來說好了 也是有發表意見
當然也會有網友跟我意見不同 而回覆我 如果我覺得他有理
當然支持他 那如果我還是覺得我的想法正確 聽聽就好ㄌ阿
也用不著爭的臉紅脖子粗阿 我是覺得大家都有權利表達自己的想法
而不是要去改變別人的想法要跟自己一樣 多多尊重摟
這樣就天下太平ㄌ阿 ^-^
當然也會有網友跟我意見不同 而回覆我 如果我覺得他有理
當然支持他 那如果我還是覺得我的想法正確 聽聽就好ㄌ阿
也用不著爭的臉紅脖子粗阿 我是覺得大家都有權利表達自己的想法
而不是要去改變別人的想法要跟自己一樣 多多尊重摟
這樣就天下太平ㄌ阿 ^-^
moonya72 於 2002-12-26 21:49: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4
發表時間:2002-12-26 23:14:00
發表時間:2002-12-26 23:14:00
1.討論區我看過,我想不會為人想的是你吧,既然精華區都有解答了,又何必到討論區發表一次呢? 版大辛苦的整理前輩的經驗結晶,可是卻有人打著找不到不好找的旗幟發言,不能說有錯,但他是在浪費大家發言的資源ㄟ,你說他這樣有替別人想嗎?
2.如果叫他去精華區讀書,是潑冷水的話,那那些連回應都沒被回應的主題不就更慘.對有很多問題是幾句可以解決的,但久了習慣了,就會有越來越多人這樣懶得找.
3.各個討論區的板主都不一樣,你有怎可以比照辦理呢?所以我覺得系統業者討論區也蠻亂的~~~
最後給你個問題:你是要給對方一條魚,還是教他怎樣到魚呢?^_^
2.如果叫他去精華區讀書,是潑冷水的話,那那些連回應都沒被回應的主題不就更慘.對有很多問題是幾句可以解決的,但久了習慣了,就會有越來越多人這樣懶得找.
3.各個討論區的板主都不一樣,你有怎可以比照辦理呢?所以我覺得系統業者討論區也蠻亂的~~~
最後給你個問題:你是要給對方一條魚,還是教他怎樣到魚呢?^_^
陌生的訪客 於 2002-12-26 23:14: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4
發表時間:2002-12-27 00:23:00
發表時間:2002-12-27 00:23:00
先說明,,我已經不想再爭論有關烏龜版主的事了,,因為他已經出面說明了....^_^
(請不要再說什麼浪費資源之類的好嗎?這裏是討論區,,是討論、分享手機問題的,,那些要鈴聲、要圖片的留言一大堆不是更浪費,,真要說浪費為什麼不禁止那些??只要發言人留自己的E-Mail,,要的人直接寫E給發言人就好了,,為什麼要來討論區上"我也要""寄給我"的??這些不叫浪費,,真正遇到困難找人幫助的卻叫"浪費"?這太說不過去了!!基本上我覺得這二種發言都不能說是浪費什麼資源!!)
不過您提了個好問題,,"要給對方一條魚,還是教他怎樣到魚呢"
其實很多事不能很單純的從一個角度去看,,如果一個人馬上不吃東西就會當場餓死,,那我會先給他一條魚...
如果他是億萬富翁,,再給他一條魚他就能撐回家,,你就他釣魚做什麼??
再說如果這樣叫做"教他釣魚",,那是不是直接教大家修理手機,,甚至製作手機、研發手機更根本???
這個比喻不是很妥當喔!! ^_^(您提的其他各點我不想多說了.....)
(請不要再說什麼浪費資源之類的好嗎?這裏是討論區,,是討論、分享手機問題的,,那些要鈴聲、要圖片的留言一大堆不是更浪費,,真要說浪費為什麼不禁止那些??只要發言人留自己的E-Mail,,要的人直接寫E給發言人就好了,,為什麼要來討論區上"我也要""寄給我"的??這些不叫浪費,,真正遇到困難找人幫助的卻叫"浪費"?這太說不過去了!!基本上我覺得這二種發言都不能說是浪費什麼資源!!)
不過您提了個好問題,,"要給對方一條魚,還是教他怎樣到魚呢"
其實很多事不能很單純的從一個角度去看,,如果一個人馬上不吃東西就會當場餓死,,那我會先給他一條魚...
如果他是億萬富翁,,再給他一條魚他就能撐回家,,你就他釣魚做什麼??
再說如果這樣叫做"教他釣魚",,那是不是直接教大家修理手機,,甚至製作手機、研發手機更根本???
這個比喻不是很妥當喔!! ^_^(您提的其他各點我不想多說了.....)
陌生的訪客 於 2002-12-27 00:23: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4
發表時間:2002-12-27 02:58:00
發表時間:2002-12-27 02:58:00
建議版主,可以在網友問到問題時,回信時順便告訴是在精華區哪一篇標題的裡面,若是直接叫人去精華區,可能會讓新手找不到答案..
陌生的訪客 於 2002-12-27 02:58: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42
發表時間:2002-12-27 22:20:00
發表時間:2002-12-27 22:20:00
怎麼看來看去都是你們這幾個人啊~
你們是來鬧的啊~?
你們是來鬧的啊~?
阿謀 於 2002-12-27 22:20:00 修改文章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