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傳電信 FarEastone 討論【國內電信】中華電信 台灣大 妨害自由競爭遭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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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03-01-11 13:01:00
資料來源:http://news.chinatimes.com.tw/Chinatimes/newslist/newslist-content/0,3546,130507+132003011000709,00.html

中華電信 台灣大 妨害自由競爭遭警示

張孝勍、曹以會/台北報導
行政院公平會今天發警示函要求,沒有配合東森電信手機撥打國際電話促銷方案的中華電信和台灣大哥大,立即性配合。

公平會指出,中華電信和台灣大哥大先前因「系統升級」理由或「要求不合理帳務處理費」,不願在東森的促銷期間調整帳務系統,更改用戶撥○○五打國際電話時的促銷費率,東森電信一狀向公平會提出檢舉。公平會在調查後認為,雖然沒有具體證據足以證明中華電信和台灣大哥大構成公平法第十條所稱:「以不公平方法,直接或間接阻礙他事業參與競爭。」的行為,但是兩家公司行為已經造成東森電信無法順利推展手機打國際電話促銷方案,使其無法自由競爭。而兩家公司又都有撥打國際電話服務,有恃優勢地位限制他人競爭之嫌。

中華電信公司以往是國內唯一的電信服務提供者,在電信業務自由化後,仍在許多電信業務項目上具有市場主導力量。而台灣大哥大是國內用戶規模第二大的行動電話業者,該公司的關係企業台灣固網是綜合網路業務的經營者,提供市內網路、長途網路、國際網路等固定通信服務。中華電信公司和台灣大哥大公司的行動電話用戶數占有率分別是約百分之二十九和百分之二十五,兩者皆有撥打國際電話服務。

公平會指出,國際網路業者提出國際電話服務給行動電話用戶時,必須利用行動電話業者的網路,也就是說必須向行動電話業者購買「發話接取服務」,而且必須要透過行動電話業者代收帳務。

針對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提出的警示,中華電信、台灣大哥大一直都願意配合,問題是在提出檢舉的東森寬頻,是在實施促銷方案的前一、兩天,才向中華電信提出配合的要求,由於事涉電腦程式修改,中華電信無法在很短的時間內完成行政作業。

阿文 於 2016-05-28 17:34:56 修改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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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25-09-13 10:3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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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03-01-14 20:27:00
我錯了
還有物流管理
船隊調度


認真學習阿
不然大船碰到真是上頭條的

以你畢業後也是到財團上班而已

別太篇機

陌生的訪客 於 2003-01-14 20:27:00 修改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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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03-01-14 20:29:00
呵呵~~有chiangkevin(chiangkevin)兄前輩這句話:
"問是正常
就是不懂才要問"
小弟就敢放心的問了,看了上一篇害小弟差點不敢發問了~~~~^_^

阿文 於 2003-01-14 20:29: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4
發表時間:2003-01-14 20:29:00
不過
我要是你教授
我一定會很有成就感
因為你的問題太簡單了


或是
你的問題太無趣了
缺乏討論感,太平常
讓問題缺少研究空間



陌生的訪客 於 2003-01-14 20:29:00 修改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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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03-01-14 20:45:00
阿文兄:
我們是在跟『辜董』討論嗎?他什麼時候也迷手機王?

陌生的訪客 於 2003-01-14 20:45:00 修改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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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03-01-14 20:49:00
沒錯阿!長榮海運呀!張榮發!也是經營之神之一!您都認識!偉大!

陌生的訪客 於 2003-01-14 20:49: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2712
發表時間:2003-01-14 20:53:00
閃電(lightning) 兄,小弟雖然是外行,但是約略知道這應該是說是"形勢比人強"的問題。現今不論是城市與城市之間、台灣本地對國外的"主幹電路",還是從站台(機房?)到各用戶家裡的"最後一哩電路",都還是以中華電信為主軸,分佈最為密集、綿密,這不是天上掉下來的,而是用時間及金錢慢慢堆出的來東西,不是民營電信說今天開台,明天就可以架設完成的部份。如果中華電信不開放(不出租任何的電路),民營業者在開台的初期可能連各個機房、站台可能都連不起來,更何況是提供應有的電信服務到客戶的手上?或許您會問到,為什麼民營業者不自己架呢?架線其實不是一件很簡單的事,除了需要大把鈔票外,線路經過的地方,都要經過向所屬單位機關申請,並且還要注意是否有抗爭事件,挖路埋管要向政府公路管轄機關申請"路權",纜線高架要向電桿所有的單位申請"桿權",大型選舉前後若干天數還不得開工(免招民怨,影響選情?),只要一樣沒完成核准程序,警察老兄就會來關心、關心,輕則吃罰單,重則吃官司。諸多種種亂七八糟的因素,造成電路的架設上的困難程度非一朝一夕可完成。那您或許會問,民營業者都沒有自己構建自己的電路嗎?小弟相信那是一定有的,只是速度還沒有那麼快到可以馬上的涵蓋到整個台灣。
依您用"計程車行"這一點比喻而言,就是目前"民營"的車行現行車量數還不夠,可是生意還是得做,不得己的情形下只好先行租用部份車輛來作生意先,至於爾後到底是分批買足所需的所有車輛,還是要部份租用,部份買進,就要看其後營運的成本而定。
其實這般困難重重的實況,還是要現行的電信從業人員來說明,會更加清楚。小弟只是因週邊朋友有接觸此項業務,經常聽其提及,對此困難程度,有一些許的皮毛認知。

以上所言,若有不當,敬請指正。

阿文 於 2003-01-14 20:53:00 修改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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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03-01-14 20:54:00

不敢
不敢

陌生的訪客 於 2003-01-14 20:54:00 修改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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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03-01-14 20:54:00
不好意思!冒犯您了!請多指教!

陌生的訪客 於 2003-01-14 20:54:00 修改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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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03-01-14 20:56:00

很抱歉
不熟悉
只有一次飯桌之緣而已

加油點
說不一定你會成為他的得意員工
多幫財團賺錢

但是財團也是上市上櫃的
等於幫百姓民眾賺錢

你會是偉人的

陌生的訪客 於 2003-01-14 20:56:00 修改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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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03-01-14 20:57:00
對嘛!阿文版主解釋得多詳盡窩心!

陌生的訪客 於 2003-01-14 20:57:00 修改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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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03-01-14 21:01:00
別這麼說,小弟外行,只是隨意聽友人茶餘飯後提及,其所知的深入程度,實在不及正式從業人員的萬分之一~~~~^_^

阿文 於 2003-01-14 21:01:00 修改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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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03-01-14 21:07:00


明明知道原因
為何要這樣糟蹋人

而且講一些543
跟這一種人talk跟是沒意思
裝笑為

陌生的訪客 於 2003-01-14 21:07:00 修改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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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03-01-14 21:12:00
哈哈!跟辜董討論很嚴肅! 版主您客氣了!您對通訊蠻內行〈領先很多高手〉大家都很讚嘆佩服!您又很謙虛斯文!值得網友學習!
好風範!

陌生的訪客 於 2003-01-14 21:12:00 修改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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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03-01-14 21:16:00
原來定義是在手機王和信版
討論回答問題的姓辜
真是高明的定義

陌生的訪客 於 2003-01-14 21:16: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2712
發表時間:2003-01-14 21:18:00
呵呵~~有這一陣子chiangkevin(chiangkevin)兄的前輩細細解說,小弟還真的學到了不少東西呢!不過,對於電信自由化這個問題,小弟還覺得這才是一個大大的學問:過度自由化,缺乏好的政策及管制措施,可能會變形成"財團化",而非自由化;過於保守,恐怕又會損及電信產業在國際上的競爭力~~~~這還真是很難的一個東西~~^_^

阿文 於 2003-01-14 21:18:00 修改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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