罷免版主提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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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04-11-13 20:35:00
不滿請向手機王版務區提出,這才是正確的作法
基本上洗版沒有意義。無謂的動作,只是讓人覺得幼稚
什麼事情都有他的解決方法跟徒徑
在a363版發洩達不到目的

這個版本的討論區刪文沒辦法標注刪文原因,
這個是很困擾的一件事,所以設置一個版務討論區,
讓覺得有冤的版友可以申訴,
如果只是洗版來表達您的不滿,
為何不把你的冤屈貼出來呢?
我會寫上理由。

事實上任何事情都跟我沒有利害關係,
一個討論區的版風就是一個版主的主觀標準,
只要大家覺得這個主觀標準是不適合的,
就可以向手機王版務區提出。

我的理念就是我的理念,
我從來不覺得我不適任,但我絕對不戀棧職位

一些人覺得管理文章為何要那麼嚴格,
很多人在思考事情的時候從來是以自己為本位在考量,
而不是從大眾的角色,往往只想得到自己。
一個人在po文問問題的時候,如果他連問問題都那麼隨便,
那如何要求別人也是很正經地回答他的文章呢?

提到版的人氣提昇不了,
愈多人氣的討論版不是應該是愈多人愈想當的版主嗎?
那我應該會很盡量讓版很熱鬧,進而達到我很有面子,不是嗎?
但是那是小孩子的想法,
熱門討論版對我而言,虛名而已,不是很在意
我的想法很簡單,就是維持版面清潔而已。



陌生的訪客 於 2015-05-25 08:13:13 修改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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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數:1
發表時間:2025-09-05 10:19:54
發文數:61
發表時間:2004-11-27 10:58:00
奇怪了

學注音長大的沒錯啦

但國自是注音加注音拼湊而成的

國語課本沒有都是注音文阿

例如有老師教你:我有一隻手機=我有一ㄓ手ㄐ    嗎??



我真的討厭注音文

我朋友跟我用及時通聊天

他常打"ㄆㄆ" 我到現在還是不董那是什麼意思

海翼 於 2004-11-27 10:58: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162
發表時間:2004-11-27 23:03:00
英文跟注音文最大的不同在於
英文不是懂就是不懂,不懂的人不會等一下就懂
而注音文是必須花費較多時間與精神去閱讀,甚至去猜測。
也就是說即便不使用注音文的人,還是可能懂注音文的
問題就在於:

如果發問的人,真的認為別人是看不懂英文的
那發問的人還故意用英文去發問。那他是問好玩的嗎?
即便如此,我相信他不會「預期」迅速得到答案。
就好比我去外國的論壇,如果我能用英文發問,當然會用英文。
因為我相信在此時此地用英文會比中文更快得到答案。便是同理。

就是因為使用注音文發問的人,他是「預期別人」是可以讀得懂注音文的
所以他才會沒有顧慮地使用注音文發問。這個事實的認定雖是沒錯。
注音文確實是只要是學過注音拼音中文的,最後都可以猜出意思。
然而,「預期別人應該」這是一種自私的想法。
發問的人如果不須多具備一些對閱讀者的敬意。
不肯「委屈」自己使用正確的國字,只「貪圖」自己使用的習慣與快速
而認為別人是「一定而且有義務」去了解自己所寫的文字
以這樣的心思在發問。是折磨了別人,還是反向減低自己得到答案的機會。
又或者是抱著同時在很多論壇同時發問,「亂槍打鳥」的心態。

對於要求別人不使用注音文是一種自私,基於版主是一個閱讀者的自私
但對於要求別人在發問上尊重別人,卻是版主盼望達到的「互敬」
所以版主消極地要求自己,不回答注音文所寫的問題。
基於心中的信念「不注重自己發言的人。是不應該得到正確而迅速的答案」

秋名山上的幽靈 於 2004-11-27 23:03: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162
發表時間:2004-12-02 21:57:00
如果沒有比價王這樣開放的討論區
在下就不敢禁了
因為每個人都有選擇的權利
也希望同樣的資訊在二個版都一樣看到也沒多大意義
更盼望不同的風格能引領出不一樣領域的文章

在下也常去比價王逛文章
對於友版並無排斥的感覺
我並非手機王聘僱之人員
所以沒有義務將友版的資訊排除在外

比價王的文章由於較輕鬆,所以發文較無壓力
當然水量會比較多是正常的
由發文的內容來看,確實是發問量比本版多出許多

喜歡閒聊的人也不妨到比價王看看

秋名山上的幽靈 於 2004-12-02 21:57: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162
發表時間:2004-12-03 21:44:00
不是會吵的才是民意喔
多為沉默的人著想
我相信只要是對的事
就算一些人是沉默承受
也不應該就認為他們不是閱讀者

這也是一般人的盲點呀
總不能只讓會吵的小孩小有糖吃
那乖小孩在心裡會哭的。

秋名山上的幽靈 於 2004-12-03 21:44: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162
發表時間:2004-12-27 08:38:00
修正您的觀念

禁注音文會造成特定族群的不便才對

為什麼到處都是把自己當成民意的人,誰又能代表全部的人呢

不發出聲音的人就不是民意就不是人了嗎

即使是版主也不能代表民意

所以我採行一般性的作法,以大家一般性的語言為主流

如果注音文到了大家都瞄一下就看得懂的情況下,用注音文就無不可

但是我想注音文目前還不是通用語言

目前注音文只禁「開題詢問的人,不應該使用較輕率的注音文」

回文者只要不要太離譜,瞄過去還看得懂就放過去

我覺得我對注音文確實是需要多一點包容(但不是縱容)

但注音文是否應該對讀者多一點尊重呢

秋名山上的幽靈 於 2004-12-27 08:38:00 修改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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