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表時間:2004-11-13 20:35:00
基本上洗版沒有意義。無謂的動作,只是讓人覺得幼稚
什麼事情都有他的解決方法跟徒徑
在a363版發洩達不到目的
這個版本的討論區刪文沒辦法標注刪文原因,
這個是很困擾的一件事,所以設置一個版務討論區,
讓覺得有冤的版友可以申訴,
如果只是洗版來表達您的不滿,
為何不把你的冤屈貼出來呢?
我會寫上理由。
事實上任何事情都跟我沒有利害關係,
一個討論區的版風就是一個版主的主觀標準,
只要大家覺得這個主觀標準是不適合的,
就可以向手機王版務區提出。
我的理念就是我的理念,
我從來不覺得我不適任,但我絕對不戀棧職位
一些人覺得管理文章為何要那麼嚴格,
很多人在思考事情的時候從來是以自己為本位在考量,
而不是從大眾的角色,往往只想得到自己。
一個人在po文問問題的時候,如果他連問問題都那麼隨便,
那如何要求別人也是很正經地回答他的文章呢?
提到版的人氣提昇不了,
愈多人氣的討論版不是應該是愈多人愈想當的版主嗎?
那我應該會很盡量讓版很熱鬧,進而達到我很有面子,不是嗎?
但是那是小孩子的想法,
熱門討論版對我而言,虛名而已,不是很在意
我的想法很簡單,就是維持版面清潔而已。
陌生的訪客 於 2015-05-25 08:13:13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25-09-05 10:19:54

發表時間:2004-11-16 01:20:00
廣告文,最近也沒再出現了
注音文也愈砍愈少了
最後整個版是可以不需要版主的
因為最後,版主是砍不到文章的。
這才是達到言論自由最高境界的自我規範
幹嘛要別人管死死的呢?
閒聊文有的人不太敢PO,其實也沒禁閒聊文,但是閒聊常常不小心注音就出來了
所以閒聊的人都怕怕的
其實正常人要被砍文章很難
平常不用注音文,也不亂連結一些廣告,也不重覆張貼,發文不對他人文章做嘲笑
人身攻擊~以上怎麼看都是正常人不太會犯的~
我相信我砍的文章都是一些不謹慎的文章,如果你要送出之前多挑惕自己的文章
我相信絕對不會被砍
當然如果是隨便丟個問題,然後同時好幾個論壇都丟的話,加上口氣也不是很好
又注音,這種人都是抱著,多少一定有人會回,隨便問問,不回就算了。
我的想法是誠心發問,別人就算看你可憐都會幫你解決問題,
當你是隨便問問的時候,別人也隨便看看,
當發現你是很正經的時候,相信回答你的人都會去查證,不會晃點你。
秋名山上的幽靈 於 2004-11-16 01:20: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4-11-16 01:47:00
誠心發問的版友能得到正確與迅速的答覆
請問您當時是發表了什麼樣的內容呢
版規看了嗎,要送出之前有再看過嗎?
希望您回憶起當時發了什麼內容,並在版務建議區反應給我知道。
秋名山上的幽靈 於 2004-11-16 01:47: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4-11-16 07:22:00
之前玩的遊戲是暗黑破壞神
裡面高手實在是非常多,寫的心得可以說是曠世奇作
在發文出來的時候,也同時接受各方高手的檢驗
但是那邊的發文量是比不上遊戲基地的
但是巴哈的版友總是戲稱,在基地你十篇裡面找得到一篇有用的就偷笑了
由於換遊戲的關係,最近巴哈也沒在上了,都在上遊戲基地
這也是第一次那麼長的時間待在遊戲基地
也了解兩邊的差別
巴哈的版主也是常常被一些人擾亂
雖然那時候版主是我的好朋友
但是我也常常被他刪文
心中總有不滿,但後來溝通之後才發現這是人性的弱點
人在爭執的時候,爭的是自己的面子
他告訴我一點,他刪我的文章
要附注原因,還要做水桶記錄
即使是一點點的錯誤
但版規只要執行不嚴,有的人會講不公平
所以當人家都知道你是版主好朋友的時候
就會用放大鏡來看你,藉此挑戰版主
版主刪文沒有任何的喜樂,沒有一個版主天生是以刪文為樂的
而被刪的人卻是以文章為自尊,刪的是他們的自尊
所以常常演變成意氣之爭
版風很多種,有鬆有緊,但一定要自由
所謂自由,就是要給人建議的機會
覺得版規太嚴,就建議,就連署
這就是版友的真自由
一切循正當管道所達成的共識,就是整個版的指標
大部份守法的版友都是屬於潛水眾
我會非常尊重這些對自己發言非常愛惜的人
因為他們懂得即使在網路上沒人知道你是誰
還是會繼續維持代號下的人格
國中讀的論語,我一直到大學才真正領悟裡面有很多做人的道理
引用其中一句:「君子戒慎獨」
一個君子要盡量避免讓自己獨處在沒有人的地方
以免自己的行為產生了偏差
而網路看起來人多,卻是自己一個人獨處的地方。
每個人都有他的定位
這樣的版風有我的理想,但也不是不能調整
版主絕對不能是強人,不能以自己的喜好行事,
但是也不能被部份人影響,
要堅守自己的版規,要堅守大部份版友所建議連署過的版規
依法行政,才是做為一個版主正確的態度
現在的版規是以較嚴的形式為雛形
但我相信絕對有調整的空間
如何調整就是整個版友共同的福利
版務建議區永遠為理性的人而開設。
被砍文章的絕對不是小白,像版主也常在巴哈被砍文章
但小白被砍文的機會比正常人高出數倍
因為小白不會約束自己,更不會約束自己的文章
對任何事喜怒易表,不能忍受委屈,
不爽的時候什麼事都幹得出來。
版主不會排斥任何人,但我相信人是可以被教育跟訓練
在網路上也保持你的風度,在真實的人性裡,一定會有所幫助。
秋名山上的幽靈 於 2004-11-16 07:22: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4-11-16 08:37:00
一些人總是看不懂,但正常人絕對沒問題
也不是真的文言,文言就不合實際了
有些話反覆講,好像都聽不懂一樣~
所以才寫那一句
用你的話來套用的話
就是有些人不會拿筆
寫作業有困難
把這篇標題獨立出來與正常討論隔開也是這種用意
才不會讓不想看這種文章的人看到
以維持版面清潔
所以進來看的人都是有心理準備看到與a363無關的廢話
比如說「版主的廢話」呵呵
秋名山上的幽靈 於 2004-11-16 08:37: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4-11-21 20:10:00

左左 於 2004-11-21 20:10: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4-11-22 15:43:00
秋名山上的幽靈 於 2004-11-22 15:43: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4-11-22 15:44:00
秋名山上的幽靈 於 2004-11-22 15:44: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4-11-23 17:16:00
秋名山上的幽靈 於 2004-11-23 17:16: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4-11-23 17:20:00
如果你很恭敬地發問,你會很期待他人的回答
當你很恭敬地發問又得不到回答的時候
代表這個問題的不確定性很高
有的人看你那麼恭敬就不會晃點你,所以不確定就不會回文。
反過來,當你很隨便問問的時候
別人也是隨便答答,沒空的時候就不答
事實上就算別人不答,你也是本來就抱著亂槍打鳥的心態
「不答就算了」←發問可以是這種心態嗎?
這是要求第一個開題的人,一個注音都不能有的原因
回文的人因為回文是屬於被動,而回文的答案往往比文體重要
故放鬆許多,但仍要求禮貌上的對稱,沒人希望自己那麼恭敬,
而對方回答的時候是隨便答答。
注音文豈能跟其他國語言相比,如果你用英文音標寫英文,視同注音文
這才叫妨礙他人閱讀。
以上原因
註:寫錯字要看在哪邊寫錯,是不是常常寫錯,是不是知道寫錯還不改
牽扯到本外省情結,應該到政治版。
秋名山上的幽靈 於 2004-11-23 17:20: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4-11-23 23:22:00
不合規定就是砍
我不針對個人,所以你無須為那微小的自尊來對抗我
這是沒有意義的
不爽我你可以去手機王投拆
但是同樣地,身為訪客的你
沒有什麼權利可以干擾別人閱讀文章心情的權利
這個版不是我的,也不是你的
我眼中只有文章
覺得太嚴請到版務區提案,連署
只要大多數的人都贊成的提案,版主會列進最新的砍文標準
大家所認同的方式,我會依照執行。
你的這篇文章我一樣會砍,但我採引言保留。不合規定的就是不合規定。
最討厭闖紅燈還跟警察吵的人!
秋名山上的幽靈 於 2004-11-23 23:22: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4-11-24 06:07:00
同樣的一句話回你
網站討論區不是只為你開!
秋名山上的幽靈 於 2004-11-24 06:07: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4-11-24 15:45:00
只要去版務建議區,提案連署,由大家所通過的,版主一定執行
沒有注音的文章速讀起來,就算用瞄的都看得懂意思。
含有注音文的文章才是剝奪別人閱讀的權利,
試問廣告文是不是也要有被閱讀的權利。
絕對不是我想什麼刪就怎麼刪,你去提案,只要大多數人都支持你
那就是大家所認可的,有什麼一定要刪的理由呢。
注音文這種東西是一種習慣,在無拘束的網路環境,
套一句小白常講的話「我就是這樣,你能把我怎麼樣」
宣導只不過是自欺欺人罷了。
關於打錯字,我還真的沒很仔細挑過別人的錯字,
但是如果是注音文又參錯字,我才會加注含有錯字
故意去挑別人的錯字,不會是我的作法,我不會想要浪費眼力。
語言,是一種聲音,而後形成文字。你所舉的例子與注音文相去甚遠。
注音文是聲音的子音,你發音看看,講話中含有注音你聽得懂意思?
無國界的網路世界需要包容更多國的語言
今天如果你使用英文,也是沒問題的,英文本來就是一種語言。
但是注音文就像用英文音標拼成的英文單字,
或者使用通用拼音拼成的文字,你說唸起來一樣就好了,
這不是用自己的想法去要求別人承受嗎?
「看不懂英文的人比看不懂注音的人還多吧?」
同樣一句話「看得懂英文的人也不比看得懂注音的人少」
「包容」
在版規裡面就是「容」,在版規之外就是「不容」
試圖修改擴大版規的範圍,使「不容」變成「容」
一條法律你覺得再怎麼不合時宜
也應該透過立法,而版主已將立法權交給版友
你們怎麼連署訂定,我就怎麼做。
秋名山上的幽靈 於 2004-11-24 15:45: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4-11-24 16:30:00
所以才開放修訂的空間給各位版友
如果不先採行一個較嚴的措施
大概要等到訂定大家都滿意的
可能會耗時相當久
而在這段時間內的版面,沒有統一的標準
同樣的問題:我沒有執行的標準,我可以刪文嗎
版主沒有任何可以刪文的依據,這後果是可想而知的
這雖然是我的規定,但是我也背負著被罵的心理準備
但是為符合大眾閱讀,所以以通用國字為準。
本人也極希望各位能早日發表您理性意見。
秋名山上的幽靈 於 2004-11-24 16:30: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4-11-25 06:23:00
說什麼同樣ㄉ文章~~阿什麼道理阿~~有事想要請問大家
結果被刪掉~這樣有何意義ㄋ~我的問題哪時候會知道
陌生的訪客 於 2004-11-25 06:23: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4-11-25 12:10:00
你再貼一次的時候根本還是注音文
你這樣做又有什麼意義呢
如果你第二篇文章沒有注音的話,我死全家。
秋名山上的幽靈 於 2004-11-25 12:10:00 修改文章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