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決議4G下載速率未達2Mbps將重罰業者

2018/03/22
by 張里歐 Leo 總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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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NCC 統計,台灣自 2014 年 5 月 4G 服務開台至今,截至 2018 年 1 月底止 4G 用戶數已達 2,289 萬戶。NCC 為督促業者強化 4G 服務品質,昨日(3/21)決議依照 4G 管理規則第 72 條第 1 項公告「行動寬頻業務服務品質規範實施要點」,未來要點上路後,業者 4G 無線上網資料平均下載速率需在 2Mbps 以上,若限期改善仍不改善者最重可罰 300 萬元。

NCC決議4G下載速率未達2Mbps將重罰業者



重點項目包括要求業者要把 4G 無線上網資料下載速率公布於門市及網頁上,且平均下載速率需達 2Mbps 以上;另外為預防民眾出國帳單爆量,請各業者提供國際漫遊關懷簡訊及數據傳輸累積帳單金額 5,000 元的提醒機制;同時提供災防告警細胞廣播訊息服務;客戶權益個人資料保護政策及認證、語音及行動上網資費試算及不得對客戶未申請的服務收費等項目納入要點中。

NCC決議4G下載速率未達2Mbps將重罰業者

NCC 強調,要點草擬階段經徵詢行政院消保處及消基會意見,並邀集 5 家 4G 業者共同研商,訂定相關服務品質基準及實施方式。未來 4G 客戶可以清楚明白業者所提供服務類型及相關資訊,業者也將每年 2 次定期自我評核及定期客戶滿意度調查,藉以達到持續檢討修正,改善 4G 服務品質,提升產業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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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里歐 Leo 總編輯
科技媒體人、數位觀察者,主要關注 5G 通訊、IoT 物聯網及手機等智慧裝置的應用與市場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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