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2009-02-09 08:33:00
原因1:板主意圖不讓消費者連署自救。
原因2:板主擅用職權刪除特定未違反板規之文章。
原因3:板主不能做到公平公正,以自己的觀點來刪除其它板友的文章。
基於以上幾點,本人不認同現任板主【歐歐】繼續擔任 NOKIA 5800 XperssMusic 討論板板主一職。
本篇連署時間自發文起後推15日(至2009年2月24日上午12點33分止),連署時間到時,會將網頁以文字檔及圖片檔的方式交由站方處理(只要不被板主剛除)。
經由板友建議,針對原因1跟2做部份文字上的修改。
mpsky 於 2015-05-25 17:07:1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26-01-16 18:58:04
發表時間:2009-02-09 19:16:00
發文者是要罷免5800版主所以發在5800專區給在這個5800討論區的人連署因為只有在這個5800區的人才知道歐版主的行為方式發文者也說了本篇連署時間自發文起後推15日(至2009年2月24日上午12..........恕刪
不過
在這篇文章中
http://www.sogi.com.tw/newforum/article_list.aspx?topic_ID=6063220
站務人員WingTing也表明了希望
「一且有關本版版主的作風或是有任何意見
請至手機王服務中心來做討論」
如果發在這個版面,版主可以藉由這樣的說明來刪掉這篇文章
到時候不就甚麼東西都沒辦法給站方處理了嗎
這樣對大家都不好吧
J 於 2009-02-09 19:16: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9-02-09 19:17:00
掌握這版文章的人是版主,不是站方人員發到站務區才是交由站方人員處理吧!你要罷免版主難道是由板主自己決定嗎好像是交給站方人員處理才對吧「難不成在先在站務板上發一篇連署文,之後在5800討論板上發一篇文連..........恕刪
不知道我這時說話到底適不適合
但我想~我是站在公正的立場上,應該說個話沒關係吧^^
我覺得發文,要看自己的立意及想法是有何所求
我是先把問題反應給站方知道(理應也是站方要處理)
再利用連結讓5800的人到反應區連署啦!!
而這個mpsky他只是想先讓5800的人來連署,再利用連結讓站方的人知道
這樣應該是沒什麼差別啦,反正都是讓5800的各位大大知道而連署嘛^^
至於這跟5800有什麼關係?應該有很大的關係吧!!
關係到大家還想不想來5800發表文章,關係到擁有5800的大家還相不相信手機王吧
都是跟5800有關係的啦!!但我還是希望站方可以用公平公正公開的立場
來處理這事才好^^
古一修 於 2009-02-09 19:17: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9-02-09 19:26:00
不知道我這時說話到底適不適合但我想~我是站在公正的立場上,應該說個話沒關係吧^^我覺得發文,要看自己的立意及想法是有何所求我是先把問題反應給站方知道(理應也是站方要處理)再利用連結讓5800的人到反應..........恕刪
的確是這樣沒錯
不過發在這個版面,如果這篇被版主刪掉
到時候不就甚麼連署內容都沒辦法給站方處理了嗎
所以我只是認為連署這件事情應該要在站務版發表而已
或許成功的機率會比較大不是嗎?
J 於 2009-02-09 19:26: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9-02-09 19:32:00
的確是這樣沒錯不過發在這個版面,如果這篇被版主刪掉到時候不就甚麼連署內容都沒辦法給站方處理了嗎所以我只是認為連署這件事情應該要在站務版發表而已或許成功的機率會比較大不是嗎?..........恕刪
這個也是我當初的顧慮之一啦^^
大大你真了解我耶!!
古一修 於 2009-02-09 19:32: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9-02-09 19:33:00
附議 + 1
不過我個人覺得J大大說的也有道理, 如果我們在這連署了老半天, 結果被版主輕輕一刪, 那不就什麼都白搭了嗎?
Jackie 於 2009-02-09 19:33: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9-02-09 19:38:00
我也來一個
附議+1
阿災 於 2009-02-09 19:38: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9-02-09 20:32:00
J大大既然你有爬文注意到這幾天刪文的事件
因該不難看出站務的處理方式吧
的確這類文章確實要發在站務版會較適當
但前幾天古大的刪文事件
若不是眾多版友一直持續關心發文
站務只是派個人來了解打發我們
等到最後發現眾怒難犯
才不得以出面處理
還寫了篇謝謝亂刪文的版主刪的辛苦了的發言(請看置頂)
有沒有誠意處理 還是不得以才處理的
請看本版版主至今還為對他的刪文行為做出道歉
而站務方面也遲遲未對如此行徑的版主做出相對逞處
一直到現在版主還是不斷的理由刪文
卻都不肯對刪文做出說明
就可以發現其實站務是默認隨意刪文的版主
綜合以上幾點告訴我們大家的是
發在版務那是沒用滴
頂多回你篇會再觀察然後忽視你
發在這就是要讓更多人知道版主的惡劣行徑
就算明知會被刪又如何??
不適當又如何??
總比被忽視被打發來的好吧
聲音跟訴求是需要被聽見的
就如同NOKIA對消費者的漠視
另外大大你說此篇跟5800無關我真的很不認同
何來影響大家討論手機之說??
手機多功能又怎樣??
最基本的是要能夠正常使用
多少人連基本的通話都不清楚了
要其他的功能做什麼
我想大大你買手機因該不是只用來打GAME或聽MP3吧??
吃泡麵的貓 於 2009-02-09 20:32: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9-02-09 20:46:00
PO到站務版就沒人去看了
這樣就遂了你們的心意了吧
這種作法真厲害
跟版主作風很像
雙重標準
只有申訴要整理成一篇所以全刪
其他類型文都不用整理成一篇
作法很高尚阿
你的說法跟站務很像阿
不錯不錯
加油阿~
阿木 於 2009-02-09 20:46: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9-02-09 20:59:00
PO到站務版就沒人去看了這樣就遂了你們的心意了吧這種作法真厲害跟版主作風很像雙重標準只有申訴要整理成一篇所以全刪其他類型文都不用整理成一篇作法很高尚阿你的說法跟站務很像阿不錯不錯加油阿~..........恕刪
依你這種心態來回文真的很悲哀
上面已經說過了
你們自己也希望不要被刪文、連署能繼續不是嗎
卻又要把文章發在版主處理的範圍
版主任命本來就是站方的事
如果你們不相信站方
那又何必談任何連署呢
J 於 2009-02-09 20:59: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9-02-09 21:04:00
這個也是我當初的顧慮之一啦^^大大你真了解我耶!!..........恕刪
我覺得J大考慮較周全
我想應該去站務發一篇文
在來這些用連結讓5800的朋友們連結過去連署比較好
免得被刪文 一切都免談了!
肥肥 於 2009-02-09 21:04: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9-02-09 21:11:00
我覺得J大考慮較周全我想應該去站務發一篇文在來這些用連結讓5800的朋友們連結過去連署比較好免得被刪文 一切都免談了!..........恕刪
我想站方現在應該知道了吧
至於這文會不會被刪呢??我想就算刪了
站方也是有能力看到的啦!!
現在大家就依發起者的想法,說說自己的想法
如果真萬不幸又被版主刪了,那再到反應去連署好了^^
古一修 於 2009-02-09 21:11: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9-02-09 22:21:00
贊成+1
雖然目前我都還沒被刪文
但看大家被刪成這樣
實在讓很多5800的網友權益受損!
肥肥 於 2009-02-09 22:21: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9-02-09 22:48:00
對於版主作風討論請開版的大大移至專屬討論區開文章發表
本篇鎖定處理但不移爭議區..謝謝配合
站務.官方說法
官方說法 於 2009-02-09 22:48:00 修改文章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