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方公告】Nokia 5800 XM版主刪文事件

瀏覽: 4601
回覆: 30
共2頁
發文數:1254
發表時間:2009-02-10 05:19:00

各位網友大家好!

這兩天SOGI手機頻道上,5800 XM討論版的一連串事件,手機王站方在此做一個較為正式的回應,為了維護網友的權益,請仔細閱讀本文內容。針對本次事件說明如下:

1、 手機王在遵守「會員權益」(http://club.sogi.com.tw/RuleBasic.asp)的準則下,賦予版主管理的權利。手機王開站十年來,屏除公開侮辱、謾罵的惡意攻擊內容,手機王從未刻意打壓網友的言論,為一個公平公開的討論平台。

2、 Nokia 5800 XM 網友所討論的產品瑕疵內容,皆為網友的言論自由,手機王站方未曾刪除任何一篇「產品瑕疵相關文章」。內容皆由版主認定發文不妥,而暫時移到「焚化爐」,手機王在網友投訴前皆秉持「尊重版主」的立場。

3、 在網友的投訴後,經過手機王內部謹慎討論,認為歐歐版主本次對於部分內容處理過為嚴苛,將手動恢復過去Nokia 5800 XM版上,所有並無不妥的文章討論串(在非謾罵或捏造的原則下)。

4、 針對歐歐版主的刪文過當,SOGI手機王依據「會員權益」(http://club.sogi.com.tw/RuleBasic.asp)當中,記點數一次,根據會員使用規定,版主累積計點五次即取消版主資格。

5、 針對本站和其他友站當中,任何有關手機王營運上的臆測言論,手機王將保留追訴的權利,也請網友在發文前多用一分鐘慎思,對自己的言論負責,做一個成熟的「網路人」。

備註:(手機王基本版規)
禁止漫罵、廣告嫌疑、觸犯法律、交易買賣(例如:我要賣xx東西)、或與主題不符的文章。

本文同時公告於Nokia 5800 XM 版與手機王服務中心版,若各位還有任何疑問的,請移駕至『手機王服務中心』來進行討論。

手機王討論館館主 WingTing

2009/2/10  再次補充聲明以下內容

1. 已公開結論不會變,這次手機王視為單一事件來處理,有異議者敬請見諒
2. 已跟歐大版主溝通刪文的定義,除非嚴重違反版規不然不可輕易刪文,還請版友之間先行理性溝通
3. 這次事件被刪的文章都會復原
4. 請勿在5800版上繼續討論這次事件,對此事件有疑問請至服務中心反應
5. 若5800版上之後還有不當管理之情事,歡迎再至服務中心反應,手機王收到申訴都會查證處理

wingting 於 2009/2/10 下午 10:55:53 修改文章內容

WingTing 於 2015-05-25 17:07:10 修改文章內容


商業贊助
發文數:1
發表時間:2026-02-06 20:55:15
發文數:3040
發表時間:2009-02-12 07:24:00

"威大幫歐大背書了"<--------此話何來???

★鴨子☆ 於 2009-02-12 07:24: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23
發表時間:2009-02-12 13:05:00
引用『小沙子』所述:
先坦白立場:小弟沒有5800、事件開頭不很了解(但是所有『現存』文章全部看完了)雖然被莫名其妙掛了個《榮譽站務》,但是和手機王完全沒有直接關係! 一、如果手機王真的要刻意坦護誰的話,威館主應該也不會..........恕刪

整件事情發生的經過大致上是這樣,歐版主刪了古大的幾篇文章(其中包含一篇連署文),之後古大在本討論板上發了一篇詢問的文章,接著5800討論版上才出現了本版對於連署事件立場與原則這篇。

我好奇的是為什麼是先刪文再補發規定?

這就像你騎車時並沒有看到你騎的那個車道是快車道的告示,但是後來收到了一張徑行快車道的罰單,當你再回去看的時候,才看到養工處的人在漆禁行機車的油漆,拿著證據去申訴,結果非但沒有申訴成功,反而又被多開了一張罰單,這個時候你的心裡會怎麼想?

 

再來,當天我在5800板上發完連署文後沒多久文章就被鎖,並請我轉到這裡來,然而我轉到這裡來之後沒多久文章再次被鎖,之後就出現這篇文章,就我的看法來說,坦護的意味還滿重的。算了,反正現在有沒有坦護我想也不是討論的重點了。

只是,為什麼從事情發生到現在,歐版主一點回應都沒有呢?這樣子感覺不是很奇怪嗎?就像一個已經會分辦是非對錯的小孩做錯了事,卻要父母出來道歉,這樣子不是很怪嗎。

mpsky 於 2009-02-12 13:05: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9651
發表時間:2009-02-12 16:49:00
引用『★鴨子☆』所述:
"威大幫歐大背書了"<--------此話何來???..........恕刪

這話何來呢??

因為歐大一直都不願意出面說明

而都是威大出面為他做出說明,他說有跟歐大溝通這刪文的原則!!

那不是背書嗎??難道我的想法錯了,如果是,那對不起啦!!

這件事就這樣落幕吧,希望不要再提及了

過去的事,就讓它過去,只要不再發生,那就是手機王的幸福!!

不是這樣嗎^^

古一修 於 2009-02-12 16:49: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1254
發表時間:2009-02-12 17:21:00
引用『古一修』所述:
大大你好威大幫歐大背書了,相信歐大不敢再隨自己的認定刪文及不尊重發言人了。這件事就這樣吧!!如有再發生,我們再一起上反應區反應就好!!謝謝您的支持!!..........恕刪

 我重申

我們是按照規定來處理

我並無替任何人背書

規定不好可以改

但目前手機王的規定如此  我們便就按照這個規定來裁定

未來當然會針對近期事件將規定作個調整

謝謝

WingTing 於 2009-02-12 17:21: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3040
發表時間:2009-02-12 18:06:00

沒錯......

威大只是依照手機王之相關規定來處理

並無所謂之背書問題.....

故議古大修正您的說法....

以免造成不必要之誤會.....

★鴨子☆ 於 2009-02-12 18:06: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9651
發表時間:2009-02-12 18:50:00
引用『★鴨子☆』所述:
沒錯......威大只是依照手機王之相關規定來處理並無所謂之背書問題.....故議古大修正您的說法....以免造成不必要之誤會...............恕刪

背書有那麼可怕嗎??怎麼要針對這背書來討論呢??

好啦,可怕真可怕,我改囉!!

只要大家有意見,我也覺得合理,那我一定改!!

希望這事真的落幕了^^

可以讓大家有個好用的手機網路討論平台啦!!

古一修 於 2009-02-12 18:50: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1614
發表時間:2009-02-13 01:44:00

終於落幕了。本文章相關圖片

感謝大大~

LINE 於 2009-02-13 01:44: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7440
發表時間:2009-02-13 08:07:00

引用『mpsky』所述:

當天我在5800板上發完連署文後沒多久文章就被鎖,並請我轉到這裡來,然而我轉到這裡來之後沒多久文章再次被鎖,之後就出現這篇文章,就我的看法來說,坦護的意味還滿重的。算了,反正現在有沒有坦護我想也不是討論的重點了。…(恕刪)

mpsky大大說得有理啦!先刪文再補規定…這似乎的確不太妥!

更何況…如果是個不合理的規定,就算事先就定好,也該提出檢討的!

但是關於轉到這裏後又被鎖這件事…小弟是覺得,因為站方已經受理申訴,

而且也決定做出懲處,所以為了避免不必要的口舌之爭,才會鎖文的!

如果真要坦護的話,應該是鎖文然後不處置,頂多再說些『再檢討』…之類的…

不過mpsky大大說得也對,其實有沒有坦護的確也不是重點了啦!

感謝大家的體諒啦!以後有什麼問題也要常來這個版面提出建議喔~


引用『吃泡麵的貓』所述:

如果一開始就這樣有用心在幫版友解決事情態度

我相信這事件會更圓滿的落幕…(恕刪)

版務尊重版主

是希望他能管理一個公平的討論版

而不是一個隨他喜好的獨裁版吧…(恕刪)

當然當然,其實許多站務都非常用心的在幫版友們解決事情啦!

只是或許礙於身份,不適宜說太多,小弟沒有包袱所以比較敢說!

小弟也非常贊同吃泡麵的貓大說的,所以前面也一再的強調:

『版主獲得站務相當的尊重,更應該加倍尊重網友們的權利』

所以也更需要像吃泡麵的貓大、mpsky、古大…一起幫忙反應建議啊!

將來或許也有機會幫忙擔任版主甚至站務,一起為更多網友服務啊!

(PS.泡麵還是少吃點吧~


引用『古一修』所述:

這件事就這樣落幕吧,希望不要再提及了

過去的事,就讓它過去,只要不再發生,那就是手機王的幸福!!

不是這樣嗎^^…(恕刪)

古大說得是啊!感謝古大為手機王及廣大的網友做的努力和付出!

小沙子 於 2009-02-13 08:07: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9651
發表時間:2009-02-13 08:55:00
引用『小沙子』所述:
引用『mpsky』所述:當天我在5800板上發完連署文後沒多久文章就被鎖,並請我轉到這裡來,然而我轉到這裡來之後沒多久文章再次被鎖,之後就出現這篇文章,就我的看法來說,坦護的意味還滿重的。算了,反正現..........恕刪

小沙子大大您客氣了

您字字珠璣,帶給大家那麼多的省思

手機王才應該給你更好的獎勵才對啦!!

小弟不才,直言直語,如有得罪之處

請多多見諒囉,手機王有您,真是手機王之福啊!!

古一修 於 2009-02-13 08:55: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3391
發表時間:2009-02-14 00:37:00

A.................要上字幕了嗎?

The End !

感謝所有參與的人,以上為真人真事改編

希望能帶給其它人一些思考方向

也昐望透過此一事件,大家都能知道手機王是一個和樂的平台

好的園地需要你我的支持與鼓勵

小胖老師:加油,好嗎!

哈囉傑克 於 2009-02-14 00:37: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23
發表時間:2009-04-27 13:38:00
感覺有些人經過了這次事件以後躲了一陣子
等風頭過了又再把同樣戲碼拿出來重演一次
至於主角仍然由上一集的主角擔任
故事仍然是以維護自己的面子為主,怕自己為討論版做那麼多事卻沒被其它人看見
大網是把其它版友所發表的文章中整理成一篇文章,之後置頂並加入精華區,事後又有版友詢問
【本篇主題跟上一集主角之一那篇很相近吧,而且那篇比較充實 雖說不能再更新那篇文章,那可以請本集主角 把那篇文章中分享連結部分轉貼過來嘛?】

主角卻回:這篇與那篇的用意不同喔!

不知道主角在文章用意的認知上是否正確,就我所知,兩篇都是在教導剛入手5800XM手機的玩家關於5800XM及其系統的相關文章,雖說其中一篇已沒有再做更新,但裡面卻有不少是有在更新的這篇文章中沒有卻對新手有益的東西。

如果只想炒自己的文章及展現自己對該討論版的貢獻度,我想主角做到了。

但是在少數版友的心裡,會認為主角是一個無能的版主,只能用自己的職權來掩蓋對自己及自己的貢獻有負面影響的聲音。

自己惹出了事就只會躲起來,需要別人出面幫忙擦屁股,光是這一點就讓我認定主角是一個無能的版主

經過上一次事件以後,原本還對5800討論版存在著一點點的期望,不過現在......就像我用的暱稱一樣
徹底失望

mpsky 於 2009-04-27 13:38: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324
發表時間:2009-04-27 20:14:00
引用『WingTing』所述:
各位網友大家好!這兩天SOGI手機頻道上,5800 XM討論版的一連串事件,手機王站方在此做一個較為正式的回應,為了維護網友的權益,請仔細閱讀本文內容。針對本次事件說明如下:1、 手機王在遵守「會員權..........恕刪
我覺得讓版友重選版主會不會更好?!

感覺5800的版人數明顯減少!!

要等到變空才好嗎?

小孩子 於 2009-04-27 20:14: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9651
發表時間:2009-04-27 20:38:00
引用『徹底失望』所述:
感覺有些人經過了這次事件以後躲了一陣子等風頭過了又再把同樣戲碼拿出來重演一次至於主角仍然由上一集的主角擔任故事仍然是以維護自己的面子為主,怕自己為討論版做那麼多事卻沒被其它人看見大網是把其它版友所發表..........恕刪

這件事我相信公道是自在人心的
我被攻擊就好了
我不希望再有人受傷了啦
不喜歡5800討論區的人
就像我一樣離開就好
網路世界,沒有互相尊重的話
爭是爭不完的,事情也只會沒完沒了^^

古一修 於 2009-04-27 20:38: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7114
發表時間:2009-04-27 22:30:00
引用『古一修』所述:
這件事我相信公道是自在人心的我被攻擊就好了我不希望再有人受傷了啦不喜歡5800討論區的人就像我一樣離開就好網路世界,沒有互相尊重的話爭是爭不完的,事情也只會沒完沒了^^..........恕刪
如古大有被攻擊事情發生
請提出檢舉
我們會受理並還你一個公道

並且保持討論區會員的發言權力與討論的和諧
請依規定提出!!謝謝

據我所知你是因為手機不合用 把5800手機賣掉
..
如果對任一討論版管理有不滿也請提出連結
並檢舉

5800版主自行針對文章整理是後期韌體開始整理的
內容聯結或者整理對新手都是有幫助的!!
古大的文章內容多半轉貼他人文章
若他人有變動內容也整理不易..但是整理的熱心須給鼓勵
兩位都辛苦了


也請各位會員發言前應重視自己的發言內容
網路發言是需要負責的

本篇避免筆戰!!而本篇文章事件也已告一段落

鎖定處理


p0960230 於 2009/4/27 下午 08:23:35 修改文章內容

官方說法 於 2009-04-27 22:30:00 修改文章內容


共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