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務版主討論區【建議】置頂文章顯示主題文字顏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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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m48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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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08-09-14 02:10:00
本文章相關圖片

如上圖所示...就是說...用顏色去區分置頂類別...會比較好喔...
只是一點點建議....就是像下面的圖一樣

本文章相關圖片

這樣識別度才能更提升...應該更好才是....
lirown 於 2008/9/13 下午 06:12:47 修改文章內容

鄉民去死 於 2016-05-28 16:07:18 修改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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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數:1
發表時間:2024-05-06 01:39:10
Mem113652
發文數:4622
發表時間:2008-09-27 08:22:00

威大辛苦了......下了那麼多心思

希望歐大也能體諒手機王的苦衷,他們也是有自己的考量和用意的

REVO 於 2008-09-27 08:22:00 修改文章內容


Mem484628
發文數:9651
發表時間:2008-09-27 16:05:00
引用『WingTing』所述:
很抱歉~~我們也有我們站方的考量~只是~~你說失望  針對這個問題的答案失望???   能否請說仔細點~~~失望點在哪呢?這篇文章是希望  站方置頂 與 版主置..........恕刪

威大回答的好

歐大就不要那麼生氣了

各有各的好,站方有站方的考量

我相信所有的決定應該都是有因有果的

最重要的一點,所有的決定一定無法面面俱到

如果有,請提出來囉!!

古一修 於 2008-09-27 16:05:00 修改文章內容


Mem481001
發文數:3514
發表時間:2008-09-27 17:44:00
引用『WingTing』所述:
很抱歉~~我們也有我們站方的考量~只是~~你說失望  針對這個問題的答案失望???   能否請說仔細點~~~失望點在哪呢?這篇文章是希望  站方置頂 與 版主置..........恕刪

我的失望點是.....我提出建議....但是站方考量不同.....應該先提出給大家討論....而不是已經結論!

1.站方置頂用不同顏色....還不是一樣會形成顏色太多的問題!  所以我當初建議只用一種顏色! 就是因為站方公告數量只有三篇....所以用紅色顯眼清楚!  而版主置頂可能數量較多,所以使用綠色...與藍色相比很平衡...不亮眼!

2.版主置頂卻與一般文一樣顏色,就無法明顯分別區塊....失去分色塊的意義! 至於版主置頂文數量,多了之後...也只會形成整個色塊...並不會變花!

而且當出我用紅綠...就是要配合原版面藍色.............紅藍綠.......是順色....感覺反而舒服!

看看上面的三色塊....會亂嗎??   每一條顏色都不一樣才亂!

希望站方能用不同角度想事情....

鄉民去死 於 2008-09-27 17:44:00 修改文章內容


Mem113652
發文數:4622
發表時間:2008-09-27 21:47:00
引用『歐歐』所述:
我的失望點是.....我提出建議....但是站方考量不同.....應該先提出給大家討論....而不是已經結論!1.站方置頂用不同顏色....還不是一樣會形成顏色太多的問題!  所以我當初建議..........恕刪

我覺得站方是有他們的考量啦......

所以我們是提供意見.....如果站方覺得不錯就會改進

我們也不能強迫手機王改變 您說是吧?

REVO 於 2008-09-27 21:47:00 修改文章內容


Medium 22860
發文數:1614
發表時間:2008-09-27 22:07:00
引用『911』所述:
我覺得站方是有他們的考量啦......所以我們是提供意見.....如果站方覺得不錯就會改進 我們也不能強迫手機王改變 您說是吧?..........恕刪

嗯嗯~九夭夭說的有理~

不如用一條槓來做區分好了?

LINE 於 2008-09-27 22:07:00 修改文章內容


Mem481001
發文數:3514
發表時間:2008-09-27 22:25:00
引用『911』所述:
我覺得站方是有他們的考量啦......所以我們是提供意見.....如果站方覺得不錯就會改進 我們也不能強迫手機王改變 您說是吧?..........恕刪

強迫? 反正手機王好壞...我也沒差............強迫說法讓人感覺更失望!

反正最後都是一句站在站方考量.....根本就是駝鳥心態!

鄉民去死 於 2008-09-27 22:25:00 修改文章內容


Mem481001
發文數:3514
發表時間:2008-09-27 22:41:00
引用『翹鬍子』所述:
嗯嗯~九夭夭說的有理~不如用一條槓來做區分好了?..........恕刪

一條槓我也可以接受....我的主要目的....就是好區分.......!

911的強迫說法讓我感覺一言堂!

如果連討論都沒有了~那手機王這些討論版又有何意義勒?

鄉民去死 於 2008-09-27 22:41:00 修改文章內容


Mem64822
發文數:7327
發表時間:2008-09-28 05:00:00

加粗也是可以唷!

Johnson 於 2008-09-28 05:00:00 修改文章內容


Mem484628
發文數:9651
發表時間:2008-09-29 06:56:00
引用『歐歐』所述:
一條槓我也可以接受....我的主要目的....就是好區分.......!911的強迫說法讓我感覺一言堂!如果連討論都沒有了~那手機王這些討論版又有何意義勒?..........恕刪

歐大說的對啦

事情是可以大家一起來討論的!!

東西是死的,人可是活的喔!!

強迫這字眼太可怕了啦

歐大只是提出建議,當然囉!!

最後的決定權仍在於手機王囉~~

不過流量數是否會不斷增加

這就不敢保證了啦!!

古一修 於 2008-09-29 06:56:00 修改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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