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電信 CHT 討論[分享]世風日下,人心不古...........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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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數:3391
發表時間:2003-01-16 09:15:00
我的okwap被人搶走了....................>< |||



今天有兩人開車過來要問路
後來說他電話沒電
好心借給他.....................................
居然趁我不注意
迅速駕車離去.............我還沒反應過來..........就不見車影了
也沒看到車牌................哎


後來打去中華
客服還滿不錯的
因我手機不是我的名字
所以要我先去要申請人的身份證字號
但可以先幫我辦停號.......等我查到再打去補身分證字號即可

後來打電話報警
警察說明後,才知我這不叫搶劫
只能說是叫炸欺而己
因我是"心甘情願的"借給他們,才被騙走的
搶劫是你不注意時搶走..............我才了解

去報個案...............要報好久哦..........兩個鍾頭
真是累死人
哎...........................................
警察也寫了一堆報告.................
不知累的人是我還是他..............有點不好意思..............^^|||
不過還是怕那搶劫犯拿我通訊錄去作壞事
還是得作囉..............


和各位分享.................

哈囉傑克 於 2016-05-28 17:36:48 修改文章內容


商業贊助
發文數:1
發表時間:2026-01-04 22:43:18
發文數:4
發表時間:2003-01-20 20:13:00
說得非常正確!

陌生的訪客 於 2003-01-20 20:13: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3391
發表時間:2003-01-20 20:38:00
呵呵呵
謝了,我也還有一隻舊的勉強用用 ^^

哈囉傑克 於 2003-01-20 20:38: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4
發表時間:2003-01-20 20:40:00
不客氣!

陌生的訪客 於 2003-01-20 20:40: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4
發表時間:2003-01-21 08:41:00

呵呵
跟小孩說話勢必要說清楚點

不然總是搞不清楚狀況....哇哈

陌生的訪客 於 2003-01-21 08:41: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4
發表時間:2003-01-21 09:01:00

很確定嗎
確定嗎
百分百嗎

是才大聲說喔

陌生的訪客 於 2003-01-21 09:01: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4
發表時間:2003-01-21 09:05:00
>作者:閃電(lightning) 發表時間:2003/1/20 上午 11:42:52
>==>在小豪的文章中提到
>可是好像會查耶!!
>我上次去看手機時,就剛好有警察來查案作口錄
>因為有手機被偷,
>而詢著imei往回追查到賣二手機的商家
>害我看到後都不太敢買二手機了




當然查!連維修換機板都被揪出來,而吃上贓物罪,電視報紙不是播出來?




>作者:閃電(lightning) 發表時間:2003/1/20 下午 12:12:37
>==>在naresa的文章中提到
>提供給大家做參考,imei的部分應該只能做為一個參考,若是手機掉了幾乎是>不能用這部分要求各個電信業者來幫忙找尋手機,各位在電視上看到警察會>幫忙尋找的案件可能都只是報案的1萬件的案子中其中一件,而且新聞看.
>到小朋友的手機送修但被換成贓機的那個新聞,其實會被刊出來的新聞都是>特殊案例,今日的新聞大多都是經過誇大的渲染,誤將特別案例報成常例.各>位有丟過手機的就該知道跟警察報案時他們可能會說的話有哪些.正因為可>以執法協尋手機的單位並非各家電信業者而是警察機關,每天丟掉手機的人>又是
>那麼的多,那一件贓機的事件處理就花了2-3個月才完成,想想,若今天有一百
>個人丟手機,我們的警力的花費又會是如何,再者真的會幫用戶找手機的警
>察又真的有那麼多嗎?還是只是多些公務人員呢?




說得非常正確!






真是好好笑
講話打字嘴巴
不懂又裝懂
變的真快
不懂就多看
重點才問
真是最搞不清楚狀況的




陌生的訪客 於 2003-01-21 09:05: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4
發表時間:2003-01-21 13:47:00
樓上的好像很自大狂妄!每個人都文章不行!呵呵!

陌生的訪客 於 2003-01-21 13:47: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4
發表時間:2003-01-21 15:04:00
真的查喔....我都不知道說^^

就算你今天手機去假報遺失,只給警察imei,再沒親戚是警察或認識警察的情況下,我就不信警察會閒到發現你謊報的啦!

小朋友,清醒點吧!!去找一隻手機破案的積點都不如站在路邊開一小時罰單的好賺.........

陌生的訪客 於 2003-01-21 15:04: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1742
發表時間:2003-01-21 18:27:00
能消除的僅限於某幾款手機而已
並非全部

少東 於 2003-01-21 18:27: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1742
發表時間:2003-01-21 18:28:00
...
你會拿來打嗎?

少東 於 2003-01-21 18:28: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4
發表時間:2003-01-21 21:36:00
我會....
你信不信
要不要當場試給你看

講543沒用的

陌生的訪客 於 2003-01-21 21:36: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4
發表時間:2003-01-24 19:06:00
不太好笑吧!
1.維修機板被查出,乃報章雜誌電視記者採訪,應確有其事!除非您另有發現內幕?
2.naresa是服務於中華電信網友,對相關業務比您熟悉,她也說確有其事〈雖然比較幸運誇大〉!當然警力不足,也是大家耳熟能詳!所以說naresa所言正確!
3.對照小弟前後發言,並無立場改變之慮!
4.網路發言無懂不懂?誰是誰非之定論?還有由誰來下定論?
5.兄台才高八斗,令人尊敬,不過依您個人思維真理,來檢驗網友錯誤,當然很好,不過那都是您個人私事,您的言論自由!與其他網友贊同與否無關!
6.感謝指正!

陌生的訪客 於 2003-01-24 19:06: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586
發表時間:2003-01-24 20:52:00
嗯.....

如果真拿來打.

不衣錠要打自己ㄉ人八

= =

發話地在鬧區發話就好啦

而且電信警察頂多查察通聯記錄

不可能拿著儀器探測尼ㄉ發話地ㄉ

又不是綁票案咧

= =

不會唱情歌 於 2003-01-24 20:52: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4
發表時間:2003-01-25 01:28:00
不太好笑吧!
1.維修機板被查出,乃報章雜誌電視記者採訪,應確有其事!除非您另有發現內幕?


白吃寄者的話...我胚...


2.naresa是服務於中華電信網友,對相關業務比您熟悉,她也說確有其事〈雖然比較幸運誇大〉!當然警力不足,也是大家耳熟能詳!所以說naresa所言正確!

naresa說的當然正確
我沒置否

不要模糊焦點
又搞不清楚狀況





3.對照小弟前後發言,並無立場改變之慮!


自己看清楚點
不要否認


4.網路發言無懂不懂?誰是誰非之定論?還有由誰來下定論?

看誰的意思清楚明白就是對
有人模糊
模糊焦點...哈哈懷疑而已

就算一件事情不可能有百分百人支持
又不要考試
答案對就是一定要對
你運算錯就是錯
無可置否的權利



5.兄台才高八斗,令人尊敬,不過依您個人思維真理,來檢驗網友錯誤,當然很好,不過那都是您個人私事,您的言論自由!與其他網友贊同與否無關!


嘿嘿..我爽就好...我把我的意思講出來
把真理講出來
把實際講出來
總比想阿想的不卻實際
讓人笑個半死


6.感謝指正!

算我雞婆

陌生的訪客 於 2003-01-25 01:28: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4
發表時間:2003-01-25 01:41:00
警察是憑imei號碼申請各家通話紀錄
不只是像你說的只查該號碼
查撥出號碼很簡單自己也可申請的到
查撥出地點哪個基地台發出就必須要警察申請

陌生的訪客 於 2003-01-25 01:41:00 修改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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