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文數:1541
發表時間:2003-10-07 09:47:00
發表時間:2003-10-07 09:47:00

商業贊助
發文數:1發表時間:2025-08-15 20:02:14

發文數:4
發表時間:2003-11-19 16:39:00
發表時間:2003-11-19 16:39:00
呵...~~~~
不好意思啦........拍謝......^^"
不好意思啦........拍謝......^^"
陌生的訪客 於 2003-11-19 16:39: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4
發表時間:2003-11-19 16:41:00
發表時間:2003-11-19 16:41:00
要怎麼說呢......
手機分組不是有10組嗎?每個分組不是都可以選分組圖案嗎?你姴以注看,內定的手機來
電分組圖案有10個,你要記住哪個圖案位置.例如:你手機第一個分組圖案是不是兩個綠人
抱在一起.這就是第一組,而我的"來電分組外屏圖示(一)"就表示會更改原本兩個綠人抱
在一起的來電分組外屏圖示!不知道我這樣說你懂不懂,我也是搞好久才懂的....^^
手機分組不是有10組嗎?每個分組不是都可以選分組圖案嗎?你姴以注看,內定的手機來
電分組圖案有10個,你要記住哪個圖案位置.例如:你手機第一個分組圖案是不是兩個綠人
抱在一起.這就是第一組,而我的"來電分組外屏圖示(一)"就表示會更改原本兩個綠人抱
在一起的來電分組外屏圖示!不知道我這樣說你懂不懂,我也是搞好久才懂的....^^
陌生的訪客 於 2003-11-19 16:41: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1541
發表時間:2003-11-20 04:59:00
發表時間:2003-11-20 04:59:00
友站朋友轉寄?
莫非被盜用了...@@a
網路就是這樣...唉唉~~
莫非被盜用了...@@a
網路就是這樣...唉唉~~
小羊 於 2003-11-20 04:59: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4
發表時間:2003-11-20 19:54:00
發表時間:2003-11-20 19:54:00
也不能都這樣說啦
大多數網路人轉寄技術性文章時
都會提及出處或是知會原作者的
這算是基本的禮貌吧..
話說回來
網路社會裡真要什麼都講智慧財產權的話
那能夠分享的東西 真的是少之又少了
大多數網路人轉寄技術性文章時
都會提及出處或是知會原作者的
這算是基本的禮貌吧..
話說回來
網路社會裡真要什麼都講智慧財產權的話
那能夠分享的東西 真的是少之又少了
陌生的訪客 於 2003-11-20 19:54: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1541
發表時間:2003-11-20 20:16:00
發表時間:2003-11-20 20:16:00
嗯...說的也是 XD
小羊 於 2003-11-20 20:16: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1
發表時間:2003-12-16 05:37:00
發表時間:2003-12-16 05:37:00
謝謝~真是感恩啊~
不錯的啦~推薦~
不錯的啦~推薦~
HENRRY 於 2003-12-16 05:37: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1541
發表時間:2004-01-10 05:18:00
發表時間:2004-01-10 05:18:00
.doc就是用word阿...




小羊 於 2004-01-10 05:18: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1541
發表時間:2004-02-02 06:10:00
發表時間:2004-02-02 06:10:00
把您的備份檔刷回去就OK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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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說您沒有做備份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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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說您沒有做備份哩...
小羊 於 2004-02-02 06:10: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1541
發表時間:2004-02-16 06:10:00
發表時間:2004-02-16 06:10:00
基本上要先經過解壓縮

小羊 於 2004-02-16 06:10: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1541
發表時間:2004-10-06 07:11:00
發表時間:2004-10-06 07:11:00
不知道耶 ~"~
敢試試看嗎 ^^? 還是不要衝動喔
敢試試看嗎 ^^? 還是不要衝動喔
小羊 於 2004-10-06 07:11:00 修改文章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