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95版規..(5月10日修訂)

瀏覽: 1907
回覆: 22
共2頁
發文數:3514
發表時間:2007-05-10 22:07:00
NokiaN95討論版....目前為非會員制....不用登入...就可以回文了!!

====================================================

1.禁止漫罵、廣告嫌疑、觸犯法律、交易買賣或與主題不符的文章。

※禁止留任何電話或Email等聯絡方式!!這已經有廣告與買賣嫌疑了!!如要買賣!!請到二手買賣版

====================================================

2.討論區請勿挑起筆戰,否則直接刪文。

====================================================

3.禁止使用注音文或外星文發言!直接刪文!!不另通知!!

開主題者...主題或內文有注音文者.....將會連主題全部刪除!!
所以看到者...請勿回覆.....不然就會一起被刪掉喔!!請特別注意!!

====================================================

5.分享各類遊戲、軟體、照片、影片、桌布、佈景主題、求檔,請到各專區分享!否則刪文!!

各分享區的規定....請看各分享區第一篇公告!!

====================================================

關於大部份大家關心的規定...都已經刪除了!!只留下幾條...不得不的規定!!
有任何版規上的問題或建議....歡迎與此處發表.....版主會盡快處理並回覆!!




=====lirown 於 2007/5/11 上午 10:39:14 修改文章內容

鄉民去死 於 2015-05-25 08:30:11 修改文章內容


商業贊助
發文數:1
發表時間:2026-01-02 00:58:50
發文數:4
發表時間:2007-05-10 22:47:00
版主你似乎又誤會了

我說過我只是對手機有否支援那個功能也有興趣的人而已

並不是一開始發問的那個人

我事先也爬過文了

不要說爬文了

開板以來的全部文章我也讀過了

你這樣的解釋我實在無法同意

但對於你在這裡的道歉我表示接受

以後還是有賴版主為這個版好好打拼吧

老頭

陌生的訪客 於 2007-05-10 22:47: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3514
發表時間:2007-05-10 22:49:00
引用倫哥所述:

老頭大大

我覺得再爭也沒什麼意義

因為重點是N95還沒有出來

我也希望歐歐能給老頭一句SORRY

因為他也只是想來跟大家討論而已~~

針對....我沒講清楚原因與態度的問題...

我也已經先跟他...兩次"Sorry"了!!

至於他一直堅持的部份...照版規走...我也沒辦法!!

而版規...也已經改了!!

只能請"老頭"....要就再發一次文囉!!

鄉民去死 於 2007-05-10 22:49: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4
發表時間:2007-05-10 22:49:00
大大你好,我知道你也在這待很久了

今天也得到版主道歉了

我會聽取大大的建議,也感謝你的幫忙

陌生的訪客 於 2007-05-10 22:49: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606
發表時間:2007-05-10 22:50:00
老頭大大

你以後也還要常來哦~~

這個版非常需要大家的意見~~

有切磋,又會有進步~

一步蓮華 於 2007-05-10 22:50: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3514
發表時間:2007-05-10 22:51:00
引用老頭所述:
版主你似乎又誤會了

我說過我只是對手機有否支援那個功能也有興趣的人而已

並不是一開始發問的那個人

我事先也爬過文了

不要說爬文了

..........恕刪

好吧!!

我真的累了!!

不管你覺得那裡不滿....我全部跟你Sorry!!

再爭也沒意思!!

鄉民去死 於 2007-05-10 22:51: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5055
發表時間:2007-05-11 05:24:00
哦哦哦.....大家心平氣和一點.....
該不會是為了慶祝N95上市,先放點"煙火"吧......火花也太多了點.....
有話好好說哦

小喬同協 於 2007-05-11 05:24:00 修改文章內容


共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