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文數:2071
發表時間:2008-01-13 00:32:00
發表時間:2008-01-13 00:32:00
( 打廣告事件已告一段落,已請戀薰大將此討論串鎖定,以顧及版面整潔。)
小弟已經在"手機王意見服務中心"提出抗議
請不堪其擾的大大們到這裡留言
相信凝聚越多人的發言越快能解決問題。
!!!!!! 點我前往 !!!!!!!!
=====fuiswhat 於 2008/1/13 下午 08:44:38 修改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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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iswhat 於 2008/1/13 下午 08:44:38 修改文章內容
蟲仔 於 2015-05-25 08:35:20 修改文章內容

商業贊助
發文數:1發表時間:2025-09-14 20:28:53

發文數:1614
發表時間:2008-01-14 01:20:00
發表時間:2008-01-14 01:20:00
各位好:
目前已經由新館主-Wingting
刪除該會員的帳號了。
若還有任何建議,歡迎提出囉。
感謝各位。
目前已經由新館主-Wingting

若還有任何建議,歡迎提出囉。
感謝各位。

LINE 於 2008-01-14 01:20: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209
發表時間:2008-01-14 01:36:00
發表時間:2008-01-14 01:36:00
他現在已經跑到比價王去發文了
阿凱 於 2008-01-14 01:36: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739
發表時間:2008-01-14 01:52:00
發表時間:2008-01-14 01:52:00
引用阿凱所述:
他現在已經跑到比價王去發文了..........恕刪
是阿~
真是個爛人
我看應該只有十歲的智商吧
才會這麼幼稚~
他現在已經跑到比價王去發文了..........恕刪
是阿~
真是個爛人
我看應該只有十歲的智商吧
才會這麼幼稚~

小太陽 於 2008-01-14 01:52: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209
發表時間:2008-01-14 02:11:00
發表時間:2008-01-14 02:11:00
對阿!!!
那種人已經無藥可救了
那種人已經無藥可救了
阿凱 於 2008-01-14 02:11:00 修改文章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