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2009-07-21 23:27:00
www.nokiausers.net/forum/nokia-n97/28878-your-n97-camera-glass-being-marked-slide-cover-pics-damage-only-here.html
這還沒加我一票呢。因為我也發現了我才新買一個多星期的n97,也出現疑似被保護蓋刮傷的3公厘傷痕(幸好在另一邊),在新機檢查的時候是不存在的。
因此想在板上,請各位大大仔細看看自己的鏡頭玻璃,有沒有可疑的直向刮痕(就是和保護蓋的移動方向平行),有的話請回覆,這樣好集體向Nokia反映這件事。
公主整晚沒睡 於 2015-05-25 08:45:47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24-05-17 15:55:50
發表時間:2009-07-23 08:34:00
這邊只會動不動就給你鎖文而已
克流感 於 2009-07-23 08:34: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9-07-23 18:28:00
哈哈我不是來幸災樂禍的我只是覺得大家想到5800的事件後NOKIA還會站出來嗎??大家只要想想那時5800的事件也是非常的大條有報到一週刊,有告到消基會結果呢??NOKIA依然沒有任何回應,還是老神在..........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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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新大..
這是nokia的事..不關手機王處理方式
反正該爭取的請大家踴躍發言..
如有謾罵或太過分或者煽動群眾言論
站務方面絕對砍文不手軟
官方說法 於 2009-07-23 18:28: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9-07-23 19:04:00
to..古一修--你再煽動群眾一次我立刻報請站方停權處分------to 新大..這是nokia的事..不關手機王處理方式反正該爭取的請大家踴躍發言..如有謾罵或太過分或者煽動群眾言論站務方面絕對砍文..........恕刪
TO 官大
我又沒買N97~幹嘛來自找麻煩呢?
是你想太多了喔
我只是提醒大家,5800的問題到目前還未解決喔
我只能說大家都是健忘的^^
支援受害的大大,難道叫做煽動?
直覺就是感覺你在針對我耶,那我也要請站方處理!
站務可以不公正,只會針對人嗎??
請你想清楚再發言才好!!
感謝你~
古一修 於 2009-07-23 19:04: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9-07-23 19:40:00
TO 官大我又沒買N97~幹嘛來自找麻煩呢?是你想太多了喔我只是提醒大家,5800的問題到目前還未解決喔我只能說大家都是健忘的^^支援受害的大大,難道叫做煽動?直覺就是感覺你在針對我耶,那我也要請站方..........恕刪
至少我的判定是這樣
如果真心想支援網友!!就請找些好玩的文章或軟體給大家分享
不要像噬血動物一樣..聞到一點血腥味.就趕緊想搭出風頭的列車
如有不服請歡迎至服務中心申訴
該處理文章與該做的事我一樣不手軟
這裡這麼多版友..人家老是針對你..應該檢討的是你
我不是第一天認識你了..我自己的發言負完全責任
官方說法 於 2009-07-23 19:40: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9-07-23 20:57:00
如果你們自己有當過板主,應該也知道管理上的難處.
很多時候出手也不是,不出手也不是,不要這樣逼人家拉.
好不好?
為了減少這種不必要的不愉快,你回文時板規就在上面,一定要先看清楚再回哦.
我不知道其它非n97的網友怎麼想這件事,我也不喜歡妳們這樣酸我們(感覺是很主觀的,抱歉!),
尤其是出了這種事情.
對這隻手機的感情是很複雜的,牠這樣實際上我是替他心疼的,
說真的,那道刮痕不會影響牠在我心中的評價,只是真的很不便,
因為會擔心哪天真的就不能拍出正常照片了..
所以我們從來沒人喊說要退貨,你們有沒發現?
我們只是希望Nokia能好好處理這件事,考慮到我們這些人的感受而已.
就醬.
公主整晚沒睡 於 2009-07-23 20:57: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9-07-23 21:05:00
既然你沒買..po文就少點酸的意味或者容易讓人以為有煽動的情緒字眼至少我的判定是這樣如果真心想支援網友!!就請找些好玩的文章或軟體給大家分享不要像噬血動物一樣..聞到一點血腥味.就趕緊想搭出風頭的列車..........恕刪
我只是說出我的想法而已
你幹嘛一定要來針對我呢??
難道只有我說出想法嗎??
只有你說我是來煽動民眾耶
我也不是第一天認識你了
就只有你一直老是針對我的發言
算了啦,想針對人啊
就會不斷的找不同的角度去針對
如果這事又鬧大了,官大你是不是又要說都是我引起的
這不是太無聊了嗎?
我再說一次,我發言只是支持開文者的表現
沒有什麼別的意思~
希望這無關鏡頭損傷的討論不要再下去了
如果官大覺得我發表的文章是煽動民眾
那你就到意見中心去舉報吧
感謝官大囉^^
古一修 於 2009-07-23 21:05: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9-07-23 21:25:00
官大你真的好煩喔我只是說出我的想法而已你幹嘛一定要來針對我呢??難道只有我說出想法嗎??只有你說我是來煽動民眾耶我也不是第一天認識你了就只有你一直老是針對我的發言算了啦,想針對人啊就會不斷的找不同的角..........恕刪
我寧願退出手機王也要讓你停權...
就這麼簡單
只要你的文章不犯規...我也拿你沒輒
請你好好自重
官方說法 於 2009-07-23 21:25: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9-07-23 21:37:00
如果古大想連署 我想有很多地方也是可以達成目的的
雖然我的N97也有刮傷但是我的做法就是反應給NOKIA知道
如果他們注重消費者的想法與權益
應該會有所回應才是
如果沒有 消費者也會再下次買手機時做出回應
如此簡單
所以既然手機王有規範在 在此發言就要遵守不是嗎?
如果不遵守我想被砍文鎖文 甚至被停權 也沒有什麼好抱怨的不是嗎?
好比你去圖書館聊天被工作人員制止也要說不可以嗎
希望大家都能冷靜下來好好思考才是
呆呆翔 於 2009-07-23 21:37: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9-07-23 22:42:00
古大我想手機王討論區是給那些分享軟體及使用上的感想發文的地方如果古大想連署 我想有很多地方也是可以達成目的的雖然我的N97也有刮傷但是我的做法就是反應給NOKIA知道如果他們注重消費者的想法與權益應該..........恕刪
你好像誤會了耶
是哪句話說明我想連署??
這篇開版者,目的不是在分享軟體或使用上的感想吧!
如果是~那可能我誤解了開版者的文意了
那就要來問問開版者的文意囉
他是在分享?還是在詢求意見?詢求幫助?
我想他應該是在詢求意見及幫助吧
因為他的鏡頭因為蓋子設計不良而發生損害
他的心中一定很希望看看大家
到底是只有他會,還是真的是設計不良造成的
再者,他也聽說好像反應給NOKIA時
NOKIA的反應是說明此為人為因素而要自己花錢修
這時我就回應說,看到5800的事件後
再來想想這個事件,根本就是NOKIA不肯為自己的設計不良負責嘛
這樣有什麼問題嗎?我只是說出事實的真相
當然,大家會有期望,希望NOKIA出面負責
當然,我那時也是這樣希望的,結果~~
就如大家所知的,沒有,就是沒有,這也是事實~
最後,我也說明了,我希望大家能加油
希望大家能夠悍衛自己的權益,不要讓NOKIA覺得我們好欺負
這應該是支持開文者及受損大大的文意吧
以上說明,言儘於此,大家加油!!希望大家都有好手機可以用^^
古一修 於 2009-07-23 22:42: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9-07-24 00:19:00
我是n97的愛用者,我的立場前面有說了,我只是要大家注意,
也希望廠商正視這問題,給我們圓滿的解決方式.
目前我既不想串聯,也不想做甚麼很瘋瘋烈烈的事,我才不敢做這種事咧,
就算最後不了了之,那也就算了.
所以樓上的,別在這裡扯板大了.求求你!! 真的求求你!!
當初你先說甚麼刪刪刪的,害人家嚇一跳.結果也沒這件事呀.
既然這樣,不是沒事了嗎?
就別再這帖子上寫那些跟保護蓋無關的抱怨文下去了,
如果真受不了,要請您另開新帖或直接詢管道去申訴囉.
不然會害我被鎖帖的.
真的拜託了,拜託!拜託!!
公主整晚沒睡 於 2009-07-24 00:19: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9-07-24 01:00:00
所以妳不用道什麼歉
而且我們本來就有權利將這個情形反應出去
只是很明顯有人是鬧場的
忽略就好
貓.說 於 2009-07-24 01:00: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9-07-24 01:03:00
不好意思哦我是開板的,anyway,都是我不好,先跟各位無條件道歉! 我是n97的愛用者,我的立場前面有說了,我只是要大家注意,也希望廠商正視這問題,給我們圓滿的解決方式.目前我既不想串聯,也不想做甚..........恕刪
原來你開這個版只是問問
即使NOKIA沒回應你也沒差
那就算我雞婆好了
很鄭重的跟你道歉,讓你受委屈了,真對不起你
感謝你~
古一修 於 2009-07-24 01:03: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9-07-24 07:31:00
難道你沒發現在你一直說那些事的時候,
我已經有不是很明說的希望你stop了嗎?
然後你還是再提,我只好委晚表示自己的想法了.
你有感受到人家的在乎ㄇ?
那pm,我也不多說甚麼,對你有好心被雷親的感覺,我不是再跟你賠不是了ㄇ?
為甚麼要再發這帖這樣冷嘲熱諷?
每個人都有情緒,你這樣橫衝直撞,滿足自己的情緒.有沒有考慮人家的感受?
你說要把我列成你的黑名單就列8,反正我又不認識你.
公主整晚沒睡 於 2009-07-24 07:31: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9-07-24 08:07:00
沒買的,請跟我一樣,站一邊看熱鬧就好,別亂插花~~
jiern 於 2009-07-24 08:07: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9-07-24 08:13:00
你別這樣又傳pm罵我,又在這裡諷刺人家,難道你沒發現在你一直說那些事的時候,我已經有不是很明說的希望你stop了嗎?然後你還是再提,我只好委晚表示自己的想法了.你有感受到人家的在乎ㄇ?那pm,我也不多..........恕刪
傳給我
我直接跟站方通電話+報請停權處分
以上..
官方說法 於 2009-07-24 08:13:00 修改文章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