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2004-06-21 01:28:00
權力不下放(權力下放太過容易造就V600跟中華版的情況)情況下將版主之缺補足
版主職權建議開放屏蔽文章只就好
fino 於 2015-05-25 08:06:01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26-03-04 19:23:37
發表時間:2004-06-21 17:20:00
連五個人的連署都做不到?可見得平時根本沒有在討論區努力耕耘,所以得不到認同,那何德何能當版主?尤其像熱門討論區『中華』,其他的手機討論區還無所謂,只要有興趣當版主,向奶糖大申請,大都能輕易的如願,也沒有激烈的票選,當版主!基本的能力是必要的!◎
HOOK 於 2004-06-21 17:20: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4-06-21 18:05:00



適度的刪除罵人唱反調的言論是版主管理討論區的重責大任!放任非中華行通客戶隨意亂罵中華電會惹人反感◎


HOOK 於 2004-06-21 18:05: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4-06-21 19:25:00
所謂屏蔽是指遮蓋文章內容留有發言人資料以免版主太過主觀
由站務過濾屏蔽內容是否砍除,而不是任由違規網友為所欲為
不要每次碰到這些問題就歇斯底里版主砍文個人是不同意下放此權力
版主職權應定位於告誡警告檢舉,可以屏蔽文章內容移動發言文章(將違規文章集中)
這樣就好至於懲罰最好還是由手機王來執行
還有板主需要認同部份,新人不代表能力差,以現有狀況會員冷漠之心相對,有達到之前要求標準自己可以看一下現今版主申請區,版主不代表人緣好,很多版主版面還是冷冷清清請面對現實,這些人都很好嗎??有認同之心跟付出之心對手機王還是好的
門檻過高只會造成廢版面浪費資源,所以一體兩面別每件事都怕怎樣怕如何這樣走不出自己的框框,手機王需要資深會員也需要新血邑注,別讓人感覺佔著毛坑不拉屎把新人完全摒棄於門外
fino 於 2004-06-21 19:25: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4-06-21 19:35:00



有的人根本視版主如糞土!每天照三餐罵版主!『告誡警告檢舉』是理想,誰來執行都沒用!網路原本如此!◎


HOOK 於 2004-06-21 19:35: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4-06-21 19:41:00
無濟於事所以一切還是回歸基本面好
連五個人的連署都做不到?可見得平時根本沒有在討論區努力耕耘,所以得不到認同,那何德何能當版主?<-----對於此段發言個人不覺認同版主屬義務性, 再採高標準條件我看很難,沒人會要求慈濟義工每個人都要人緣好,學歷又要高吧!!!!
fino 於 2004-06-21 19:41: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4-06-21 19:45:00



V600不是第一次!之前的+886,夢夢,...等等...看多了!這就是網路的習性◎


HOOK 於 2004-06-21 19:45: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4-06-21 19:50:00
天鵝能告訴我們現在有多少版面無版主嗎??
fino 於 2004-06-21 19:50: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4-06-21 19:57:00



以中華區為例!傑克,CHT-KING平時就熱心討論,經常發表中華資訊造福網友,所以選版主!投票都超過50人以上!這跟人緣好學歷高沒關係!是得到網友肯定認同!因為他們平時有努力耕耘,而不是突然冒出來空降的◎


HOOK 於 2004-06-21 19:57: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4-06-21 19:59:00


HOOK 於 2004-06-21 19:59: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4-06-22 01:06:00



說得好!


HOOK 於 2004-06-22 01:06: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4-06-22 02:30:00



1.系統商討論區一定要高門檻來規範版主申請資格。2.手機討論區除熱門手機討論區外,新的或冷門手機討論區,並無所謂,只要有興趣向『奶糖大』申請!大都能輕易當版主,也可降低或調整資格限制。3.發表自己政見看法,總是需要的!如果連表達能力都沒有!如何當版主◎


HOOK 於 2004-06-22 02:30: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4-06-22 02:37:00



申請版主最新公告!!麻煩申請版主的熱心網友~先看一下公告哦!申請資格及條件必須都具備哦!不然會以資格不符不處理版主申請哦!一、申請條件:1、版主申請人需具手機王的會員資格,申請時註明會員帳號、常用暱稱。2、申請時需提出包括對此版的認識介紹、對於該版願景,及申請版主之理由。3、申請版主人需在該申請版面提出具體「政見」(至少簡單自我介紹)。二、符合以上申請條件並完成五位以上會員連署支持者,正式列為備選人,三天內無他人申請該版,則由此申請人成為版主。三、若有兩位以上申請該版版主,且通過第四章第一、二條之規定,將由手機王板務於該版開設投票區,為期一週,以相對多票為原則選舉新版主。四、版主須負責該版管理一切事物,且均依遵守第八章.版主權利和義務之規定。五、如有網友洗畫面,請版主給予警告,如置之不理請到手機王會員意見中心檢舉。六、擔任版主者若違反申請版主時所提出之政見願景,將由館主奶糖直接取消版主資格。


HOOK 於 2004-06-22 02:37: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4-06-22 09:52:00
以前討論決定出希望有五人連署 是為了防範虛位版主...
因為以往有非常非常非常非常非常多的虛位版主 /____\
現在這樣子多少會減少一些這樣子的情形
以後大家可以多討論 看有沒有更好的辦法
陌生的訪客 於 2004-06-22 09:52: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4-06-22 10:16:00
陌生的訪客 於 2004-06-22 10:16: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4-06-22 14:04:00
下層變成冷底鍋感到憂心,我的建議不一定是全好或是全對,只是給各位有個話題討論
讓手機王能更有好的發展空間(最少我的心意沒錯吧!!哈哈)之前虛位版主的事的確也
困擾大家一段時間,希望也能從版面縮減著手,過濾些精英來位手機王效力,個人認為
這麼多實位空缺版主導致廣告充斥空版面也不是辦法,這個部分還有勞各位多加思考
fino 於 2004-06-22 14:04:00 修改文章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