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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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數:4
發表時間:2002-07-03 09:14:00
我已經換帳號了
而你依然是只刪我的文章不刪拉屎兄LaLa(拉拉)的文章
這樣會造成別人的誤解
因為他的回文引用文可以自己竄改
如果你覺得和手機無關請不要大小眼要刪就一起刪
不要怕他!!!

陌生的訪客 於 2015-05-25 07:53:39 修改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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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數:1
發表時間:2025-09-06 18:58:05
發文數:4
發表時間:2002-07-06 05:53:00
嗯!!!我有回呀!!!
另外,我也只是請你不要把易利信的手機搬來這裡討論而已
不過你要是堅持要在這裡討論的話
我想基於討論原則我不會回你的
否則到後來又被人說我在這裡討論它牌了

陌生的訪客 於 2002-07-06 05:53: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190
發表時間:2002-07-06 08:02:00
不好意思..我說句公道話

我記得很清楚..你以前曾說過..在NOKIA版上絕不討論NOKIA以外的事..
PERON兄所舉的例....那一句:伍佰!讚
我也有看到..請你回答我

你那一句是在討論文章呢..還是在鬧板??..再者如果你不想回答我這個問題..如果是基
於你的原則:在NOKIA版上絕不討論NOKIA以外的事..那麼你現在回答PERON的問題
是否為NOKIA以外的事..你只要回答是或不是便可

PS:如果我沒有記錯..那一篇有關R320的..也有PO在ERICSSON裡..為何不見你回..請解釋原因??

小邪 於 2002-07-06 08:02: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190
發表時間:2002-07-06 08:09:00
不好意思..請你拿出BBS的網址來..

要不然你每次都是空口說白話..說什麼BBS的大多數人..在哪呀

怎麼目前沒有半個人知道呢....無奈~~~╮(╯_╰)╭

還有..舉例時..請舉多一點..不要舉那麼一兩個而已..我看不懂啊......╮(╯_╰)╭

小邪 於 2002-07-06 08:09: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4
發表時間:2002-07-06 21:31:00
無需網址
那篇討論是BBS連線版各個有連線的站都可看
新聞群組亦可

陌生的訪客 於 2002-07-06 21:31: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615
發表時間:2002-07-06 23:13:00
重點是你在bbs上的代號...
說你救過很多人,也要拿出點證據來...

PERON 於 2002-07-06 23:13: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4
發表時間:2002-07-07 02:39:00
你看文章是斷章取義的看嗎?
我說你偏激是因為你只想挑nokia的缺點,只對nokia缺點有興趣
而且來nokia的討論區貼一些肉麻當有趣的手機笑話
這和上半部我解釋8字頭的手機有何關聯??
您的發言還真是一在證明您愛逃避問題,扭曲別人的意思

陌生的訪客 於 2002-07-07 02:39: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4
發表時間:2002-07-07 03:49:00
不說的話大家就當你是.."縮頭烏龜""膽小鬼"
有種就po上來..龜龜毛毛像什麼樣子..(你要偶學你老爸一樣罵你嗎.?)

再不說....閃邊乘涼去吧...還有啊...有興趣的話順便把你家住址po上來....
偶順便帶偶大哥和小弟去你家拜訪拜訪......=.= ------->為社會除害...

陌生的訪客 於 2002-07-07 03:49: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4
發表時間:2002-07-07 23:25:00
哦..你就當偶沒看過那些文章就是了...
短短的幾篇...就足以印證你的言論...這就是你一直堅持反N的原因?(笑)
你永遠都沒辦法清醒嗎....矣.....可憐的AF啊.....

相信你..相信你什麼..? =.= 相信你說R320TITAN有500支..? -->去你的馬利亞納海溝潛水吧你....

陌生的訪客 於 2002-07-07 23:25:00 修改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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