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務申請/請辭區申請做MOTOROLA【明】討論區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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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134
發文數:1413
發表時間:2006-04-11 12:44:00
1、版主申請人需具手機王的會員資格,申請時註明會員帳號、常用暱稱。
答:本人是手機王的會員
帳號disappointed06
常用暱稱:傷心的人

2、申請時需提出包括對此版的認識介紹、對於該版願景,及申請版主之理由
答:本人對MOTOROLA【明】有深入認識及常常在網上噚找合【明】用的程跟大家分享、盼大家能用盡【明】的好處及互相分享.令論壇更熱閙.也能令未買入【明】的朋友多了解它的功能.因版面文章很亂.我想申請做版主.令版面更齊整.令入來的朋友更昜分享.

3、申請版主人需在該申請版面提出具體「政見」
答:本人「政見」係想有一個地方、給【明】友.一站式.
交友、分享、交流心得.、討論軟件.遊戲、實用工具
令【明】友感到上網來此版就對..

傷心的人 於 2016-05-28 16:16:40 修改文章內容


商業贊助
發文數:1
發表時間:2025-09-08 14:32:11
發文數:4
發表時間:2006-04-12 15:39:00
支持+1

陌生的訪客 於 2006-04-12 15:39: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4
發表時間:2006-04-12 20:19:00

+1+1狂推~~~

陌生的訪客 於 2006-04-12 20:19: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4
發表時間:2006-04-12 21:44:00



+++++1

支持唷~~~

陌生的訪客 於 2006-04-12 21:44: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77
發表時間:2006-04-12 21:50:00
版主非"傷心的人"莫屬= =
為了讓明更豐富,請大家踴躍連署吧

GENIUS 於 2006-04-12 21:50: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10
發表時間:2006-04-12 21:55:00
我也舉手支持"傷心的人"做版主!!!
但是該版不要叫"明 教"啦~ 怪怪的呢

大家有冇其他名字建議?

Cammy 於 2006-04-12 21:55: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4
發表時間:2006-04-13 01:57:00
就是他了,支持-支持-再支持....

陌生的訪客 於 2006-04-13 01:57: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312
發表時間:2006-04-13 05:00:00
支持+1

CENA 於 2006-04-13 05:00: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2391
發表時間:2006-04-13 05:46:00
目前已經有專人於4//11下午三點以電郵確認
會員資料與電郵是否正確?
請傷心的人直接回覆該信件唷,以利正式嵌入版主身分。

靜候唷!準版主。

懶骨頭 於 2006-04-13 05:46: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4
發表時間:2006-04-13 07:02:00
我也來推一下...你的網站真是讓大家受益良多

陌生的訪客 於 2006-04-13 07:02: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4
發表時間:2006-04-13 07:51:00
您好!
傷心的人100%支持你做版主.
因你簡直係【明】嘅 忠實踴護者.
版主這個位非你莫屬
感謝你x10000 給我的moto包包
係你另我覺得【明】更加可愛...再次感謝!!!

陌生的訪客 於 2006-04-13 07:51: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4
發表時間:2006-04-13 08:03:00
我也加一票,傷心兄出任此版主,真是當之無愧,為人熱心的好人

陌生的訪客 於 2006-04-13 08:03: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42
發表時間:2006-04-13 15:28:00
支持+1

為什麼 還不見 『傷心的人』 成為版主??

動作要加快啊~~~

"明"道中人 於 2006-04-13 15:28: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2391
發表時間:2006-04-13 17:35:00
連署人數僅需五人,目前已經順利通過。
接著是會員資料確認。但目前仍無收到傷心的人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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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已經有專人於4//11下午三點以電郵確認
會員資料與電郵是否正確?
請傷心的人直接回覆該信件唷,以利正式嵌入版主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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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見
版主尋求支持的統計依據

懶骨頭 於 2006-04-13 17:35: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77
發表時間:2006-04-13 19:10:00
+1
推上去喔

GENIUS 於 2006-04-13 19:10: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4
發表時間:2006-04-13 22:08:00
狂推~~~
真的是太讚了!!
請大家一起支持..

陌生的訪客 於 2006-04-13 22:08:00 修改文章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