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表時間:2007-08-19 12:50:00

因為官網已經開放註冊,雖然受限於個人信箱或企業信箱申請,不過還是可以使用
不出名的免費信箱來申請。
所以,本文的階段性任務已經完成!!預計於96.09.25 中午12:00關閉!!
屆時,會請版主鎖文,只提供工具下載及簽名圖解。
另外,提供協助的大大們信箱位址也會移除!!
這段時間,感謝各位幫忙的大大們!! 有機會我會回饋你們的!!
再來要感謝版主辛苦的整理討論版,因為我的限制導致許多無營養文出現,真是對不起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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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製作證書有其限制,建議不要集中寄到同一個信箱!!可加快獲取證書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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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本地端(電腦端)製作證書原始檔(申請檔).csr工具下載及操作圖解:
Symbian開發證書申請檔製作Symbian Developer Certificate Request導引繁中版與簽名工具~
下載點: !!請按我下載~badongo免空下載!
下載點: !!請按我下載~mediafire免空下載!
!!二個載點任選一個下載即可!連結若失效,請留言告知。謝謝!
下載後請先安裝"Symbian Developer Certificate Request導引繁中版"
(詳情請參閱資料夾內"必看_繁中化說明.txt")
安裝完畢後,請依下圖說明自訂資料夾名稱及密鑰檔.key的檔名。

完成上面ymbian Developer Certificate Request導引繁中版安裝
及自訂資料夾名稱與密鑰檔.key的檔名後,接下來開始圖解說明囉!
一、執行桌面Symbian Developer Certificate Request捷徑圖示進入工作
視窗。

二、開始製作製作證書原始檔(申請檔).cs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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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提供BiNSign_TRANCE_簽名工具視窗繁中版與Symbian Signed官方DOS簽名方式!!
!!使用BiNSign_TRANCE_簽名工具繁中版時,請確認電腦有安裝Net Framework 1.1套件!!
!!!請按我下載~Net Framework 1.1套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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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BinPDA簽名工具繁體化版_自簽名操作圖解:
!!使用BiNSign_TRANCE_簽名工具繁中版時,請確認電腦有安裝Net Framework 1.1套件!!
!!使用BiNSign_TRANCE_簽名工具繁中版時,如密碼欄為空白時不能簽名就在密碼欄上輸入12345就可以囉!!!
一、將資料夾中的SignSiS.exe在桌面做一個捷徑。
執行桌面biNPDA簽名器捷徑圖示進入工作視窗。


二、開始自簽名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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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Symbian Signed官方DOS簽名方式:
下載點: !!請按我下載簽名檔及圖解說明~badongo免空下載!
!!下載點連結若失效,請留言告知。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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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完成階段性任務!!!
!!!互助活動已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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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mxp 於 2007/9/25 下午 09:24:19 修改文章內容
trance 於 2015-05-25 08:32:1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25-09-12 02:22:52

發表時間:2007-09-03 06:30:00
以本版帳號去做搜索不就可以了嗎!?
不然頁數一直在變動,應該不太準的~~..........恕刪
我是要看他發在哪裡囉~
搜尋的確找的到他有發文在這裡,但如果他發在這篇文的第一頁,
然後把檔案寄給我叫我幫忙,但事實上已經完成了,那這樣算整我嗎?

反者道之動 於 2007-09-03 06:30: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7-09-03 06:34:00
我是tin7382825
已寄給"反者道之動"大大
在此跟您說聲
~謝謝 您辛苦了~
另外
也要跟你說聲抱歉
我昨天寄信忘了加檔案給你
還要煩勞您回覆..........恕刪
已寄出。
另外...你文章雖然2篇,
但是註冊日還是在8/27之前,
在我收到你的信之前還是以這個標準進行。

反者道之動 於 2007-09-03 06:34: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7-09-03 06:43:00
我是要看他發在哪裡囉~
搜尋的確找的到他有發文在這裡,但如果他發在這篇文的第一頁,
然後把檔案寄給我叫我幫忙,但事實上已經完成了,那這樣算整我嗎?
trance大的意思是"發文"喔~
不是回覆文章,所以只要用查詢帳號的方式,
發文者是你要幫忙上傳者的帳號,就行囉~
不用幫他爬文啦!!

小雅 於 2007-09-03 06:43: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7-09-03 06:49:00
trance大的意思是"發文"喔~
不是回覆文章,所以只要用查詢帳號的方式,
發文者是你要幫忙上傳者的帳號,就行囉~
不用幫他爬文啦!!
我現在不是說3篇以上的規定

如果他發在這裡的打的是ABC...
我要幫他囉

反者道之動 於 2007-09-03 06:49: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7-09-03 06:54:00
超感謝!! t大大您辛苦了~ 給你啵一個~~~~~ ︿︿

青蛙 於 2007-09-03 06:54: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7-09-03 07:00:00
我現在不是說3篇以上的規定

如果他發在這裡的打的是ABC...
我要幫他囉
發文當然是指有意義的分享或資訊或使用心得或技術詢問,其他隨便打的內容,當然不能算!
在這裡回覆或申請協助當然不算!
trance 於 2007-09-03 07:00: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7-09-03 07:08:00
我是 judyhu,檔案已寄給 trance 大大
超感謝!! t大大您辛苦了~ 給你啵一個~~~~~ ︿︿

已寄出!!
trance 於 2007-09-03 07:08: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7-09-03 07:17:00
發文當然是指有意義的分享或資訊或使用心得或技術詢問,其他隨便打的內容,當然不能算!
在這裡回覆或申請協助當然不算!..........恕刪
小弟拙見,希望t大能把 "發文當然是指有意義的分享或資訊或使用心得或技術詢問 " 這段文字
加註在第一頁,讓大家都清楚~~
蟲仔 於 2007-09-03 07:17: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7-09-03 07:22:00
小弟拙見,希望t大能把 "發文當然是指有意義的分享或資訊或使用心得或技術詢問 " 這段文字
加註在第一頁,讓大家都清楚~~..........恕刪
可是真的有人會聽嗎?
會不會有人抱著
"我就不相信你會一篇一篇的看"的態度

.....
這種人太多啦───

反者道之動 於 2007-09-03 07:22: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7-09-03 07:30:00
如果不符合規定,至少我們名正言順!!!!!!!
蟲仔 於 2007-09-03 07:30: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7-09-03 07:35:00
我的意思是.....大家先君子....把話說在先
如果不符合規定,至少我們名正言順!!!!!!!..........恕刪
跟用喇叭鎖一樣...
防君子不防小人

反者道之動 於 2007-09-03 07:35: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7-09-03 07:46:00
不符合者,大可裝做沒看見
沒錯,是防君子不防小人,但做不做我們可以決定!!
就算小人,也只是獨角戲罷了!!
=====fuiswhat 於 2007/9/2 下午 11:44:02 修改文章內容
蟲仔 於 2007-09-03 07:46: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7-09-03 08:42:00
已寄出!!..........恕刪
收到了~~~ 感謝!感謝!感謝!感謝!無限感謝!!!!


青蛙 於 2007-09-03 08:42: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7-09-03 09:30:00

=====huiya1561gl 於 2007/9/3 上午 01:38:58 修改文章內容
小雅 於 2007-09-03 09:30: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7-09-03 10:41:00
陌生的訪客 於 2007-09-03 10:41:00 修改文章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