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數:18
發表時間:2007-11-15 21: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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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由我去消基會網站查詢相關的處理辦法。
各位網友如果有和我一樣相同的情形。
也可以據理力爭,不需要去相信經銷商,或者是原廠MOTO的說詞。
消基會案例查詢: http://www.consumers.org.tw/unit312.aspx?id=69
案例大類-一般消費問題
問題. 購物之後,不想買了......
*買了商品,結果因太貴或其他理由,不想買了!可以嗎?
**碰到消費商品,如電器、電腦、汽車等,多次修理均無法修好時,該怎麼辦?
***消費過程發生了傷害事件,如中毒、受傷、死亡等情形時,該怎麼辦?
建議:
*如果您已經付了定金或買了商品,就表示買賣契約已經成立,雙方都不能反悔。
但是,如果商品或服務有瑕疵或不符合雙方約定,或者是在購買的過程中受到詐欺、脅迫;除因郵購或訪問買賣的消費者,可以在收到商品或服務後的七天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廠商解除契約外,消費者不能任意地解除契約。也就是說,您不能只是因為價格過高,就不想買了。
**消費者在拿到商品之後,應該儘快詳細檢查商品,看看是否有瑕疵,如果在使用前就發現商品有瑕疵,可以立刻告知廠商,並要求更換全新無瑕疵的商品。如果在使用了商品之後,才發現有故障,也應該儘快告知廠商。
如果多次送修都無法改善瑕疵,應依照瑕疵所造成的結果,依民法規定,主張更換沒有瑕疵的商品、減少金額或解除契約。
目前在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中規定,新車如果有特定情形,經過二次送修卻仍然無法修復者,可請求更換新車或解除契約。
***如果在消費過程中,您的生命、身體、健康遭受到了損害,除了要立即前往醫院治療之外,還應將過程中的單據:例如驗傷單、醫藥費及看護費收據、無法工作的損失憑證,甚至照片等收集起來,以作為日後索賠的證據。
業者的行為也可能另外涉及了業務傷害罪,消費者應向警方報案,並取得報案三聯單以為憑據,保障自身的權益。
原廠V3X規格表 http://www.mymotorola.com.tw/dirModel/V3x/spec.htm
主打功能
‧ 雙向視訊通話。
‧ 人性化視訊通話快捷鍵,
視訊通話具備關閉鏡頭、內/外鏡頭切換、靜音、大小畫面切換、訊號顯示等功能。
‧ 雙鏡頭設計,200 萬畫素數位相機,漸進式 8 倍數位變焦。正面 30 萬畫素數位相機,漸進式 2 倍數位變焦。
‧ 相機內建補光燈,亮度對比調整、計時自拍、白平衡、拍照快門聲設定、拍攝模式設定(自動、晴天、陰天、家中、公司、晚間)。
‧ 支援最長單段連續 180 秒實況影音錄影,並可直接MMS傳送。
‧ 支援JPEG、GIF87a/89a、EXIF、DCF、BMP等圖片格式。
‧ MP3/AAC原音鈴聲,可播 AAC+、MP3、MIDI、WMA、WAV、Real 等音樂格式。
‧ 16mm雙喇叭設計,提供高音質音響效果。
‧ 支援MPEG4、WMV、Real等影音格式。
‧ 支援OMA1.0 數位版權管理 (DRM)。
‧ 內建GPRS Class 10數據傳輸功能。
‧ 支援藍芽。
‧ USB數據連接線。
‧ WAP2.0/X 網路瀏覽器。
‧ 支援POP3、IMAP4電子郵件。
‧ 支援J2ME™; (MIDP 2.0 + APIs),內建Digital Audio Player(DAP-音樂播放機)、Xlex英漢字典、Java 3D遊戲。
‧ 內建記憶體64MB。
‧ 支援超小型T-Flash記憶卡,可擴充至 512MB。
‧ 500筆大容量電話簿+來電大頭貼。
‧ 個人資料管理。
‧ 可用USB或藍芽經由MPT軟體與電腦同步。
‧ 內建震動。
‧ 擴音功能。
‧ 聲控功能。
‧ 自動重撥。
‧ 個人化設定。
‧ 日行程(行事曆)、鬧鈴、計算機、語音記事。
‧ 五向導覽搖桿設計、功能對應鍵(6個)+2個專屬功能鍵(上網/錄影)、隱藏式圖像介面(可選擇顯示或隱藏)。
‧ 快速切換輸入模式:輸入字元畫面時【 # 】鍵即可切換字母/數字/注音,【↑】鍵即可切換大小寫,【智慧預測iTAP】輸入,自動預測你要輸入的字句。
規格詳解
使用頻率: WCDMA 2100 3G系統,GSM 900∕1800∕1900MHz
尺寸:(長/寬/高) 99 mm × 53 mm × 19.8 mm
重量: 125 g
顏色: 風潮藍
電池規格: 880 mAh 鋰電池
通話時間: 約 131分鐘(3G,估計值/視通話時間與使用狀況而定)
待機時間: 約 227 小時(3G,估計值/視通話時間與使用狀況而定)
視訊通話: 約 80 分鐘 (估計值/視通話時間與使用狀況而定)
內螢幕: 2.2吋 240X320pixels、26萬色TFT
外螢幕: 外1.0吋 96X80pixels、6萬5千色CSTN
消基會明顯規定,如有欺騙消費者之行為,可要求廠商退費。
但是不能只因為買了比較貴而要求廠商退費。
所以各位網友的手機真的事有待機時間太短的問題。
應該向廠商提出詢問,如果廠商沒有給你合理的答覆。
可以要求退款,並去投訴其廠商廣告誇大不實誤導消費群眾。
消基會網站欲輸入的內容
各位網友如果有和我一樣相同的情形。
也可以據理力爭,不需要去相信經銷商,或者是原廠MOTO的說詞。
消基會案例查詢: http://www.consumers.org.tw/unit312.aspx?id=69
案例大類-一般消費問題
問題. 購物之後,不想買了......
*買了商品,結果因太貴或其他理由,不想買了!可以嗎?
**碰到消費商品,如電器、電腦、汽車等,多次修理均無法修好時,該怎麼辦?
***消費過程發生了傷害事件,如中毒、受傷、死亡等情形時,該怎麼辦?
建議:
*如果您已經付了定金或買了商品,就表示買賣契約已經成立,雙方都不能反悔。
但是,如果商品或服務有瑕疵或不符合雙方約定,或者是在購買的過程中受到詐欺、脅迫;除因郵購或訪問買賣的消費者,可以在收到商品或服務後的七天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廠商解除契約外,消費者不能任意地解除契約。也就是說,您不能只是因為價格過高,就不想買了。
**消費者在拿到商品之後,應該儘快詳細檢查商品,看看是否有瑕疵,如果在使用前就發現商品有瑕疵,可以立刻告知廠商,並要求更換全新無瑕疵的商品。如果在使用了商品之後,才發現有故障,也應該儘快告知廠商。
如果多次送修都無法改善瑕疵,應依照瑕疵所造成的結果,依民法規定,主張更換沒有瑕疵的商品、減少金額或解除契約。
目前在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中規定,新車如果有特定情形,經過二次送修卻仍然無法修復者,可請求更換新車或解除契約。
***如果在消費過程中,您的生命、身體、健康遭受到了損害,除了要立即前往醫院治療之外,還應將過程中的單據:例如驗傷單、醫藥費及看護費收據、無法工作的損失憑證,甚至照片等收集起來,以作為日後索賠的證據。
業者的行為也可能另外涉及了業務傷害罪,消費者應向警方報案,並取得報案三聯單以為憑據,保障自身的權益。
原廠V3X規格表 http://www.mymotorola.com.tw/dirModel/V3x/spec.htm
主打功能
‧ 雙向視訊通話。
‧ 人性化視訊通話快捷鍵,
視訊通話具備關閉鏡頭、內/外鏡頭切換、靜音、大小畫面切換、訊號顯示等功能。
‧ 雙鏡頭設計,200 萬畫素數位相機,漸進式 8 倍數位變焦。正面 30 萬畫素數位相機,漸進式 2 倍數位變焦。
‧ 相機內建補光燈,亮度對比調整、計時自拍、白平衡、拍照快門聲設定、拍攝模式設定(自動、晴天、陰天、家中、公司、晚間)。
‧ 支援最長單段連續 180 秒實況影音錄影,並可直接MMS傳送。
‧ 支援JPEG、GIF87a/89a、EXIF、DCF、BMP等圖片格式。
‧ MP3/AAC原音鈴聲,可播 AAC+、MP3、MIDI、WMA、WAV、Real 等音樂格式。
‧ 16mm雙喇叭設計,提供高音質音響效果。
‧ 支援MPEG4、WMV、Real等影音格式。
‧ 支援OMA1.0 數位版權管理 (DRM)。
‧ 內建GPRS Class 10數據傳輸功能。
‧ 支援藍芽。
‧ USB數據連接線。
‧ WAP2.0/X 網路瀏覽器。
‧ 支援POP3、IMAP4電子郵件。
‧ 支援J2ME™; (MIDP 2.0 + APIs),內建Digital Audio Player(DAP-音樂播放機)、Xlex英漢字典、Java 3D遊戲。
‧ 內建記憶體64MB。
‧ 支援超小型T-Flash記憶卡,可擴充至 512MB。
‧ 500筆大容量電話簿+來電大頭貼。
‧ 個人資料管理。
‧ 可用USB或藍芽經由MPT軟體與電腦同步。
‧ 內建震動。
‧ 擴音功能。
‧ 聲控功能。
‧ 自動重撥。
‧ 個人化設定。
‧ 日行程(行事曆)、鬧鈴、計算機、語音記事。
‧ 五向導覽搖桿設計、功能對應鍵(6個)+2個專屬功能鍵(上網/錄影)、隱藏式圖像介面(可選擇顯示或隱藏)。
‧ 快速切換輸入模式:輸入字元畫面時【 # 】鍵即可切換字母/數字/注音,【↑】鍵即可切換大小寫,【智慧預測iTAP】輸入,自動預測你要輸入的字句。
規格詳解
使用頻率: WCDMA 2100 3G系統,GSM 900∕1800∕1900MHz
尺寸:(長/寬/高) 99 mm × 53 mm × 19.8 mm
重量: 125 g
顏色: 風潮藍
電池規格: 880 mAh 鋰電池
通話時間: 約 131分鐘(3G,估計值/視通話時間與使用狀況而定)
待機時間: 約 227 小時(3G,估計值/視通話時間與使用狀況而定)
視訊通話: 約 80 分鐘 (估計值/視通話時間與使用狀況而定)
內螢幕: 2.2吋 240X320pixels、26萬色TFT
外螢幕: 外1.0吋 96X80pixels、6萬5千色CSTN
消基會明顯規定,如有欺騙消費者之行為,可要求廠商退費。
但是不能只因為買了比較貴而要求廠商退費。
所以各位網友的手機真的事有待機時間太短的問題。
應該向廠商提出詢問,如果廠商沒有給你合理的答覆。
可以要求退款,並去投訴其廠商廣告誇大不實誤導消費群眾。
消基會網站欲輸入的內容
紅豆餅 於 2015-05-25 08:34:04 修改文章內容
商業贊助
發文數:1發表時間:2025-12-31 02:43:44
發文數:18
發表時間:2007-12-02 22:21:00
發表時間:2007-12-02 22:21:00
各位網友,現在部落格已經初步的用好了。
希望各位能夠上來響應一下~~
感恩喔~~~
http://tw.myblog.yahoo.com/sufrom-48
希望各位能夠上來響應一下~~
感恩喔~~~
http://tw.myblog.yahoo.com/sufrom-48
紅豆餅 於 2007-12-02 22:21: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18
發表時間:2007-12-03 21:30:00
發表時間:2007-12-03 21:30:00
到目前為止摩托羅拉還是躲在後面沒有消息。
反倒是和我們簽了門號續約可攜的台灣大哥大在居中協調。
台灣大哥大的服務人員打電話過來了解事情的情況。
並說要幫忙協調。
今天又打來詢問,廠商有無回應。
當然,摩托羅拉一點消息都沒有。
台灣大哥大的服務人員又說如果將當初的續約解除沒有綁約的情況,再退回當初購買手機的金額可以嗎?
我說:如果當初他們肯這樣子處理,我當然願意接受。不過現在都已經處理到這個地步了。我覺得這個解決方案對我不公平。因為當初為了要爭取自身的權利還得要去郵局購買存證信函,還要詢問如何寫(第一次)。還要跑郵局去寄存證信函,還附了存證費寄件費。你們卻只想建議退約退錢就想要解決。這樣子是不是一點誠意都沒有呢?現在我就是等消基會和公平交易委員會的消息。如果廠商一直都不坑聲,沒有關係,事情只是會越來越大,不可能就此消失。希望他們能夠拿出誠意想要解決這件事情。
反倒是和我們簽了門號續約可攜的台灣大哥大在居中協調。
台灣大哥大的服務人員打電話過來了解事情的情況。
並說要幫忙協調。
今天又打來詢問,廠商有無回應。
當然,摩托羅拉一點消息都沒有。
台灣大哥大的服務人員又說如果將當初的續約解除沒有綁約的情況,再退回當初購買手機的金額可以嗎?
我說:如果當初他們肯這樣子處理,我當然願意接受。不過現在都已經處理到這個地步了。我覺得這個解決方案對我不公平。因為當初為了要爭取自身的權利還得要去郵局購買存證信函,還要詢問如何寫(第一次)。還要跑郵局去寄存證信函,還附了存證費寄件費。你們卻只想建議退約退錢就想要解決。這樣子是不是一點誠意都沒有呢?現在我就是等消基會和公平交易委員會的消息。如果廠商一直都不坑聲,沒有關係,事情只是會越來越大,不可能就此消失。希望他們能夠拿出誠意想要解決這件事情。
紅豆餅 於 2007-12-03 21:30: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16
發表時間:2007-12-05 02:18:00
發表時間:2007-12-05 02:18:00
紅豆餅妳做的真是太好了.........我剛剛去看再MOTO裡面有一張紙裡面寫(MOTO給你白金級的禮遇)......現在想想還真諷次阿.....對了那個討論區裡嗆你的人還真的有點@#$!$
........最後祝 此事 有個最好的結果
........最後祝 此事 有個最好的結果
C哥 於 2007-12-05 02:18: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18
發表時間:2007-12-05 04:06:00
發表時間:2007-12-05 04:06:00
恩恩,對阿,感謝C哥的支持。
至於那個在討論區亂說話的人,現在可能也不會再出現了吧。
他應該知錯了。
也謝謝你來我的部落格相挺喔,相信最後能夠有一個好的結局。
在此也呼籲各位網友,有跟我一樣情形的一起上我的部落格去反應一下。
至於那個在討論區亂說話的人,現在可能也不會再出現了吧。
他應該知錯了。
也謝謝你來我的部落格相挺喔,相信最後能夠有一個好的結局。
在此也呼籲各位網友,有跟我一樣情形的一起上我的部落格去反應一下。
紅豆餅 於 2007-12-05 04:06:00 修改文章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