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表時間:2006-09-30 13:38:00
一項不存在於合約中的規定
新申辦用戶,第一個月如果話費過高就會被限制通話
管你帳單截止日是多少,繳清才能用
有多少人遇過這個情形?
bigddt98 於 2006/10/31 下午 04:35:53補充下列內容=======================
在今天已經以收到台灣大哥大的回覆,願意無償解約.........
此事件告一段落,這幾天我就會去把門號退掉了
陌生的訪客 於 2016-05-28 17:31:4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25-09-04 23:09:26

發表時間:2006-10-01 02:23:00
另外,基本上,應該大部份業者對於新申辦都會這麼做吧
烏龍茶 於 2006-10-01 02:23: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6-10-01 02:23:00
合約上其實有的....
乙方(用戶)使用之本業務終端設備內識別碼有被盜拷、冒用之虞時,
甲方(公司)應立即通知乙方,並暫停本業務之使用,
惟事後應由乙方確認並辦理限制發話或更換識別碼之手續。
乙方發現使用之本業務終端設備內識別碼被盜拷、冒用時,對各項應繳付之費用有
異議者,應立即向甲方提出申訴,並辦理限制發話或更換識別碼之手續。
前二項情形,就有爭議之通話費,乙方可暫緩繳納。但如經甲方查證結果證明確由
乙方所使用之本業務終端設備發出之通訊信號所致者,乙方仍應繳納。
意者:
如果你的門號有被盜用、盜打的情況而產生高額的通話費時,公司有維護用戶的權益會先向你通知(或簡訊告知)有高額通話費產生並做停話,當然如果你有去撥打的話,繳費完成後會幫你復話並提高信用額度,但若對於費用有疑慮,可向業者申請明細並向警方報案處理,後續因盜打而產生的費用會請你跟盜用人處理。
烏龍茶 於 2006-10-01 02:23: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6-10-01 07:07:00
我打算繳清後退租,違約金的部分我會找台北縣消保官出面
這種措施嚴重影響我的權益
陌生的訪客 於 2006-10-01 07:07: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6-10-02 05:14:00
不是只有新辦門號才會,一般用戶也是會的,這應該是公司對於風險控管所做的措施。就像信用卡一樣,平常如果都只有刷幾千塊的消費,您可試看看,突然刷他幾萬的,也是一樣有可能過不了自動授權的,這我就有經驗了,後來就是人工授權啦!
之前一個門號給我朋友在用,平常他都打不超過基本200塊,後來追女友啦!還不到一個月就破五千,家裡老媽說有接到電話公司的來電,起初我以為是詐騙集團的,沒多加理會,等到朋友問我說怎麼電話被停話,一問結果才知道,那通打來家裡的電話是確認電話,不是詐騙集團的,因為朋友話費異常,所以公司就先停話了,要先去繳清後才可以復話,雖然造成不便,但是這也是為保護兩方的方法。
如果有需要高話費的需求,可以跟客服說明,業者應該會有所取捨,幫您解決問題。相對您這樣的問題,業者會有這樣的停話措施,就是之前有不少人的電話被盜打,或是身份證被冒用而申辦門號,產生高額的通話費,消費者團體要求業者所做的權宜措施吧!
鴨鴨 於 2006-10-02 05:14: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6-10-02 05:45:00
信用卡這方面是有出現在合約中的,且是針對變現性高的物品,
譬如菸,酒,黃金,3C用品
而門號方面,並沒有出現在合約中,我不知道為何要繳清才能復話
當我被限制通話時,我已經提出這是不合乎規定的,合約上沒註明,就不能單方面對我做發話限制的動作
但沒幾天後,整個被停話了
儘管台哥大認為有被盜打到用之虞,但是並不能限制我非得繳清才能復話
根據消費者保護法第14條
定型化契約條款未經記載於定型化契約中而依正常情形顯非消費者所得預
見者,該條款不構成契約之內容。
儘管這是美意,但對我卻是惡意
既然是美意就應該明確的寫在合約中,且寫明異常的定義與標準
陌生的訪客 於 2006-10-02 05:45: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6-10-04 05:56:00
唉~~~
與其在這個討論版上反應,積極一點,就去消基會投訴囉…
不過我覺得,大多沒有結果
烏龍茶 於 2006-10-04 05:56: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6-10-04 18:48:00
cc......我已經寄發存證信函給台哥大了...
接 下來就看台哥大怎麼回應,
北縣消保官我也申訴了....
就是靜待佳音囉
陌生的訪客 於 2006-10-04 18:48: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6-10-07 10:27:00
我當然會不高興啦,因為停我話沒有通知到我阿
而且為何一定要繳完錢才能復話,這哪叫怕被盜打,根本是怕你不繳錢
截止日是在10月12號,我5號領薪水
9月21號停我話,繳完才能打,那我不知道辦這門號是要用來幹麻的
既然是美意,為何不在合約中載明,載明通話異常的處理程序,載明通話異常的認定標準,載明繳清才能復話
真不知道美在哪裡
bigddt98 於 2006/10/7 上午 02:25:52補充下列內容=======================
身分證被拿去盜辦基本上是不用繳那些錢的

bigddt98 於 2006/10/7 上午 02:27:48補充下列內容=======================
很厲害....不敢當....
我只是在維護自己的權益
陌生的訪客 於 2006-10-07 10:27: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6-10-09 18:54:00
我想每家都會有這個風險機制吧,我朋友是用中華的之前他也曾經話費過高而有中華的員工跟他聯絡,確定是他自己打的以後還是被停話然後過幾天就收到帳單了,而且要他先去繳完才可復話,我朋友也是很生氣呀,但是我換個方向想,先繳一筆也好,免得併到正常出帳時那個費用不知道會有多高,到時真的繳不出來才會欲哭無淚,所以就當是提前用分期付款的嘍。
而且我覺得有這種機制很好呀,雖然有利的還是電信業者,但也不能說我們完全都沒有得利,想一想萬一有天手機不見了而沒發覺,而未及時停話,等到發現時弄不好早被打了幾萬元的話費了。
玥瑟 於 2006-10-09 18:54: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6-10-13 08:35:00
說真的,一開始被限制發話的時候,我是想算了,我也告知了一定可以聯絡的我的電話....
生氣的是之後被暫停使用,在被限制發話的時候,也沒跟我講在不繳清就會被暫停使用,
之後暫停使用也沒有聯絡我
而且事後處理就是那幾天的月租費不用錢,然後下個越少收三百月租費,就這樣,
繳費截止的前一天,才打來跟我說要幫我專案復話.......
都已經最後一天了,我繳完就復話了還需要專案復話嗎??
9月21號限制通話,26號致電客服主管,28號暫停使用,29號二次致電客服主管
存證信函10月3號寄的,台哥大4號就收到了,11號跟我連絡(專案復話),12號繳費截止日
10月4號北縣政府發函給我,文中要求台哥大於於本人申訴日起15天內妥善處理,未獲妥善處理得向北縣消費者保護官申訴.....
我已經在繼續申訴了,繼續等待
陌生的訪客 於 2006-10-13 08:35: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6-10-14 22:02:00
其實這種因為話費突然變高的做法應為→回撥客戶確認是否為用戶在做使用(是否卻認為用戶本人再做使用,
可能就要看電信公司怎麼去核對)→在詢問客戶此些費用是否需要提前出帳單請用戶作繳費,還是要按照一般
帳單出帳! 請問一下你是直接收到帳單才知道此些情況,還是有些接獲通知以後才收到帳單?因為如果收
到帳單要求作繳費,老實講,站在消費者角度來說,有種鴨霸,恩~~~再來,今天行動電話登記人是有法律
效應的,證件盜辦?要看業者怎麼去審核證件導致門號開通,還有業者應該也會針對新申辦門號會有確認方
式,讓登記人得知有此號碼吧(像是確認函寄到戶籍地址等等之類確認的方式)~~~
建議各位以後填寫任何合約請看清楚內容,尤其是到通訊行辦理,別把自己賣了~~~
加油阿~~有些東西真的很不合理,埃~~~
黑人是牙膏 於 2006-10-14 22:02: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6-10-18 09:02:00
今天得到台哥大的回覆,違約金賠一半就好,被我拒絕了.......繼續協商
陌生的訪客 於 2006-10-18 09:02: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6-10-18 17:42:00
我只能說....怎麼作都有人不滿意..只好取其雙方損失最小的.....
雖然國內消費者意識抬頭是好事....
但似乎也突顯了國人生活教育及家庭教育的低落..
現在家長似乎僅重視成績、才藝..忽略人格的養成..
抱歉!!!昨天看了學生打老師、富家子撞死人...的新聞
有感而發...

陌生的訪客 於 2006-10-18 17:42: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6-10-19 03:12:00
看個人啦.....
多的是遇到了就摸摸鼻子算了,這樣的人太多了
這些大公司才覺得是理所當然....

陌生的訪客 於 2006-10-19 03:12: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6-10-21 08:28:00
樓上的這位BIGDDT
這樣一直做口水戰我想也沒用吧,即然你都申訴了,就「靜.待.通.知」吧~~~~
不過我想你之後也不會用台灣大哥大集團(台+東+泛)的門號了吧,不然他們客服一看到你的「大~~名」大概就會嚇到了
烏龍茶 於 2006-10-21 08:28:00 修改文章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