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之星 T STAR 討論對抗財團與官僚,對抗 基地台- 請支持我們, 把我們的消息散佈出去

瀏覽: 8321
回覆: 25
共2頁
Default sogi
發文數:4
發表時間:2008-03-20 01:35:00
對抗財團與官僚,對抗 基地台- 請支持我們, 把我們的消息散佈出去
homehere | 18 March, 2008 23:34

我們是一群只想安居樂業, 保衛自己的家園跟權力的公民.

過去一年多以來,為了對抗在我們社區的基地台,我們耗盡心力對抗威寶電信, NCC與我們這位惡劣的鄰居.

我們未曾丟過一顆雞蛋或一塊石頭,因為我們相信公理正義必將戰勝.

這過程,承蒙苗栗縣政府人員的公正處理與鼎力相助, 讓我們得以一一突破難關.

現在,我們要對抗的是NCC跟威寶, 還有我們這位裝設基地台的鄰居.

以我們的力量, 非常有限,所以我們希望號召全國有相同遭遇的民眾與社區, 與我們團結起來,一起對抗這樣的事

為甚麼我們反對 ?

第一, 目前的研究,僅限於基地台的電磁波"沒有證據顯示有害", 並無法保證基地台的電磁波是無害的. 如果基地台的電磁波無害,為甚麼要有規範規定它的強度? 這就像如果只吃少量的毒藥不會死人,那為甚麼我們不要每天把毒藥當零嘴吃?

第二,跟所有的環保議題一樣,我們有權選擇我們的居住環境. 我們的生活環境已經夠惡劣了,為甚麼我的小孩要每天在發射電磁波的設備旁睡覺

第三, 以我們的例子, 我們強烈質疑我們社區的基地台根本是不合法的. 請看以下事情的始末就可瞭解

第四, 我們不歡迎為了一己私利而不顧他人感受與心情的鄰居.

第五, 我們是一群相信正義的傻瓜, 我們相信單純的正義訴求, 不必使用激烈的手段,也可以打敗官僚與財團的壓迫.我們堅持所有不公義的事,都必須受到懲罰.

我們把這件事,也開始貼以下Blog上. 我們希望你,也將它貼在你的Blog上,也幫我們散布出去,請你的朋友們也貼在他們的部落格上與我們串連.

http://www.wretch.cc/blog/CAEGeek&article_id=18638293
http://www.babyhome.com.tw/calendar/0,o1de,mid166731,cid122517709.htm


>>>>>>>>>>>>>>>>>>>>>>>>>>>>>>>>>>>>>>>>>>>>>>>>>
我們社區每戶都是獨立透天戶,但為封閉社區,出入有共同持份道路及共用大門小門並上鎖,電箱,線路管皆共用. 設立基地台的住戶,為16號,位於社區正中央.也就是說,該戶如果設立基地台,其管線就必需從公有土地或他人土地經過.

1. 96年5月間,我們發現16號在架設基地台施工, 數次去電NCC中區辦公市後確認威寶電信申請中. 住戶表示, 管線會經過公有及私人土地, 強列抗議. NCC人員皆表示, 無證據顯示威寶違法,並說威寶表示並無使用到私人或公有土地.

2. (95年8月2日),本里里長去文 中區電信監理站(NCC中區辦公室),威寶電信及立法委員徐耀昌辦公室,說明原委,並要求派員會勘協調。

之後社區住戶數人去函NCC抗議,強調管線通過他人土地,皆有存證信函可察,因數量大不一一列舉。

3. (96年1月15日)NCC回函本人,文中暗示執照已通過(事後電話查證的確已通過)。

4. (96年7月13日)本社區成立管理委員會,經主管機管許可。

5. (96年9月17日)管委會去文苗栗縣政府要求公權力介入。其中引用電信法第32條「(前略)……使用之私有建築物如為公寓大廈,應取得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之同意。其未設管理委員會者,應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同意」

6. (97年1月4日)苗栗縣政府要求提供若干文件, 以確認管委會引用條文適用.

7. (97年1月11日)管委會回文苗栗縣政府補充文件

8. (97年1月23日)苗栗縣政府去文NCC及管委會, 文中述明「(前略)……此基地台之架設未取得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同意.....請貴會本權責規定辦理」

9.(97年1月31日)NCC去文威寶要求解釋.

10.(97年2月15日)威寶回文NCC,辯稱本社區不屬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管制範圍

11.(97年3月3日)NCC再度去文苗栗縣政府,請縣府解釋本社區是否適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12.(97年3月7日)苗栗縣政府再度去文NCC,表示本社區適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13.(97年3月14日)本人去電NCC要求盡速處理,NCC主辦人表示必需再去文威寶要求解釋.

從上面過程可以看出,我們社區數度正式或非正式要求NCC審慎楚理該案,至少到本社區堪察就可瞭解情況,但NCC至今連來看都沒看過.苗栗縣政府都已兩次發文了,NCC卻一再給威寶解釋機會.把關單位行事至此,嚴重偏袒業者顯而易見,而視人民心聲與法律如糞土,實在令人痛心疾首.

當初若NCC人員有到場會勘,善盡把關之責,今天也許就不會造成我們這麼大的憤怒與心力交瘁.

這件事,我個人決不會退縮或放棄.我個人是將此事定義為公民運動.我認為像這樣的事件,必需像美國一樣,業者與失職的公務人員都受到最最嚴厲的懲罰.而這種事的促成,當然是要藉由公民運動.

NCC方面,我們會要求追究失職人員,並追查有無圖利廠商之情事.

威寶方面,我們要求徹察威寶全國所有基地台,清查是否有類似案件,若設立過程或通過有所不當,應立即撤照拆台並賠償所有社區居民精神與實質上之損失.並應調查威寶是否有故意隱瞞事實之意向.威寶基地台之設立若屬不法,應將所有相關所得皆賠償與受影響之社區與民眾.

至於這位16號住戶,更是惡劣到了極點.為了一己私利,枉顧大眾的感受與利益.這種住戶,應該被驅逐出社區.並且繳出所有已拿到的租金,加上同等的金錢作為對社區的賠償.

我們也呼諭全國有類似情況的民眾與社區,與我們聯絡,大家同心協力對抗這種渺視我們的權益與感受的事.

a8631072 於 2016-05-28 17:29:11 修改文章內容


商業贊助
發文數:1
發表時間:2024-05-15 20:56:20
Default sogi
發文數:12
發表時間:2008-03-26 00:17:00
我是本社區主委,所以我在此說明

1. 本社區是否屬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管轄,縣政府才有權力決定. 既然縣政府已通過本社區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 表示即已認定屬此法管轄. 縣政府數次公文都寫得清清楚楚,而且一再強調, 現在是威寶跟NCC在抗拒.威寶跟NCC無權作此認定與解釋. NCC並無權放縱威寶解釋,縣政府才有權

2. 威寶與NCC事先已知有此爭議, NCC主委且有文謂, 只要縣政府有文表示違反法條即可拆台,這些都有存證信函為證. 但目前顯然是需要透過跟調察局舉發與上法庭才能解決

3. 全國電信業者那麼多家, 我可以發誓此生決不用威寶,我也可以要我的員工一起簽切結書此生不用威寶, 我也可以請求我所有的朋友此生都不用威寶, 我們大可以用其它電信業的服務. 不用威寶, 我們都可以活得很好.

4. 我們的行動,是否會阻礙社會進步,我不知有誰有權作這樣的認定. 我受過高等教育,我在研究所兼課, 我作很多公司跟研究機構的顧問, 請問質疑我們的人呢?你有甚麼資格質疑我?你可以找十個教授在我面前跟我辯論,我很樂意接受質疑討論.

5. 現在不是要不要拆的問題,而是追究一切責任的問題. 公務員是否有失職,業者是否有故意隱瞞, 我們不只要拆, 我們一定要追究. 一切都有公文, 信函為證. 威寶人員進出我們社區,都必需開我們上鎖的共用大門,要檢察線路都需要開我們的電鄉,而目前此電箱的鑰匙在我身上, 這是經住戶大會授權. 請問威寶為何會認為, 不會有電信法32條的疑慮? 那這意思是不是說,所有在我們土地上的電線我都可以排除, 沒有一條是威寶的? 

6. 此事造成反彈,最重要的是態度問題. 縣政府都已經發兩次函了,請問NCC跟威寶到底是甚麼意思?到今天為止, NCC的人有踏進我們社區會勘過一次嗎? 現在漏子捅大了吧?沒想到縣政府會這麼支持我們的立場? 我們可以體諒威寶工程人員的兩難立場,也很感謝他們的和善態度. 不過這並不能解決問題.

請把你的基地台拆走.馬上

ShenYehChen 於 2008-03-26 00:17:00 修改文章內容


Default sogi
發文數:12
發表時間:2008-03-26 00:27:00
另外對於中華電信將管線租給威寶使用的問題,其實很容易回答

如果是各人住家使用,這當然沒有爭議

如果是把線通過我的土地,卻把他租給不是住戶的人使用謀利,這說不過去吧?




shenyehchen 於 2008/3/25 下午 04:36:05補充下列內容=======================
http://www.wretch.cc/blog/caegeek

ShenYehChen 於 2008-03-26 00:27:00 修改文章內容


Mem86777
發文數:11003
發表時間:2008-03-26 00:51:00
3. 全國電信業者那麼多家, 我可以發誓此生決不用威寶,我也可以要我的員工一起簽切結書此生不用威寶, 我也可以請求我所有的朋友此生都不用威寶, 我們大可以用其它電信業的服務. 不用威寶, 我們都可以活得很好.
──────────────────────────────────────
那如果全國所有的電信業者都希望到你們的社區蓋一台基地台~那你會不會簽切結發誓此生決不用行動電話!!??本文章相關圖片不好意思~好奇~沒惡意喔~!本文章相關圖片
=====lmt8855 於 2008/3/25 下午 04:50:50 修改文章內容

葡萄柚 於 2008-03-26 00:51:00 修改文章內容


Default sogi
發文數:12
發表時間:2008-03-26 01:36:00
既然沒惡意,那我就照實回答了

因為我們的管委會已成立,章程也寫得很清楚,不準設立基地台,所以應該不會發生. NCC經此事件也說過了,不會再發生

如果全國所有業者都用"一樣的方法"(我是只沒經過我們允許就硬蓋)到我社區蓋基地台,那我真的會不用行動電話,開始搞革命了.............

我以前年輕時只有BB CALL, 日子過得更清閒.......

ShenYehChen 於 2008-03-26 01:36:00 修改文章內容


Default sogi
發文數:12
發表時間:2008-03-26 01:38:00
還有基本上我是下班就關機的, 家裏有電話就夠了, 不知道我家裏電話,大概就不該打來的電話....

ShenYehChen 於 2008-03-26 01:38:00 修改文章內容


Mem86777
發文數:11003
發表時間:2008-03-26 03:33:00
引用『ShenYehChen』所述:
既然沒惡意,那我就照實回答了因為我們的管委會已成立,章程也寫得很清楚,不準設立基地台,所以應該不會發生. NCC經此事件也說過了,不會再發生如果全國所有業者都用"一樣的方法"(我是只沒經過我們允許就硬..........恕刪
嗯嗯~~瞭解!!那就加油囉~~我想照你說進度差不多要拆的吧~!本文章相關圖片

葡萄柚 於 2008-03-26 03:33:00 修改文章內容


Default sogi
發文數:33
發表時間:2008-03-30 18:40:00
我支持每個說法,但是反基地台前,先把自己的手機給丟掉吧(包括外出辦公,因為你用的可能是另外可憐社區的基地台),通訊恢復成bb call或者打公用電話,或者中華電信不是有那種099隨身碼的服務嗎?這個論點跟我要過生活一定會製造垃圾,但是垃圾場及焚化爐不要在我家旁邊一樣的道理,除非妳們家每天製造的廢棄物都有資源回收及作相對利用。對於主委豐沛的學術專業,本人致上高度的敬意,因為能在研究所兼課的確是非常優秀的人員,當然有句話是說真理越辯越明,但是有時候真理可能越變越模糊。話雖如此,不過我還是尊重你的問題,不過也是因為這樣的問題,其實我發現現在電信業者客服越來越好當,因為遇到收訊不良就回答制式回答-因為當地在抗爭基地台,一句話輕描淡寫。科技始終來自人性,這是NOKIA的廣告口號,有需求才會有供給,電信業者不會呆到把資金丟在一些沒人去的地方。像我家附近的大樓插滿了9支900.1800的大小支基地台(已經有快十年的時間),但是也沒聽到人家怎樣。反而我看到收訊一兩格我才擔心,因為那樣我手機耗電會非常凶,這代表手機蒐集基地台的功率相對變強,所以耗用電力變多了。如果到哪裡都沒有訊號,那我帶手機幹麻勒。其實手機的開發有他的好處,因為bb call回call要去找公共電話,而手機卻不用,很多車禍現場報案現在大多都是用手機,難道他還跑到商家或者公共電話去打電話報案,如果遇到有嚴重的傷者那麼可能會錯過黃金時間。當然威寶協調當地居民的意願或者遵守相關法律這是擺在優先地位的,畢竟這是民主社會,但是開協調會的時候,業者應該給他簽名一下,如果這個反對的人,之後有打去客服說啥米訊號不好呀,或者通話斷斷續續的,那麼就跟他解釋一下這個手機通訊要好要有基地台,沒基地台當然手機通訊會不好囉,仁兄你當初反對基地台呀,所以請你多多擔待一點吧,畢竟基地台會有害健康。最後還是強調,每個人的意見都是寶貴跟需要尊重的,所以我尊重樓主的意見,以上僅就臺灣人民抗爭基地台我自己的看法

化外之民 於 2008-03-30 18:40:00 修改文章內容


Default sogi
發文數:12
發表時間:2008-03-31 08:07:00

這件事讓我最驚訝的是威寶, 讓我最憤怒的是NCC,讓我最不爽的則是我們的那位住戶.

我很驚訝威寶寧可讓我們掀起全面對抗威寶全國基地台的決心,卻死也不拆.我的瞭解這附好像就是那一兩個用戶. 用反面的來說,如果這幾位用戶那麼希望收訊好,幹麻不裝在他家?

我想威寶也許抱著"我看你能把我怎樣"的想法吧? 很遺憾的,我個人是覺得,只要我是對的,只要我有耐心,把一個政府扳倒都不是問題. 我很難想像,一個鋪天蓋地作形象廣告的通訊公司,對於住抗竟然是用這樣的方式處理.而且,我們用的都是理性抗爭,是因為這樣所以威寶覺得我們好欺負嗎?

我想威寶比較在意那幾戶的收訊,而不在乎這附近幾百戶對這件事的反彈吧? 當我每次看到威寶的廣告和底下的小字"基地台建立保平安"我就會跟我身邊所有的人說,我這一輩子絕對都會跟威寶作對到底.

如果你是威寶的用戶, 在不爽我們剝奪你的收訊權利之前,不如跟威寶說,為何不放棄這棵樹去找外面那一片森林. 如果威寶堅持,沒關係, 我會花一輩子投入,組一個基金會,就專門對抗這樣的事.

一個基地台會讓當地居民憤怒到決定全面宣戰,當然不會只是因為電磁波或是法令.通常最令人憤怒的是態度跟處理方式. 我之前就跟威寶的工程人員說過了, 如果威寶能馬上拆,那我們就把停損點設到我們的那位住戶為止,否責我們一定會擴大抗爭面. 我不知道工程人員是否有轉達, 但是我現在看來,威寶似乎在磨拳擦掌的樣子?

我還是要呼諭所有的人,站在我們這邊一起跟威寶施壓. 基地台要正常的設立, 當然決對不能像我們的例子這樣,明明有爭議還死賴著不走. 我不明白這樣對待我們到底對基地台的正常化有甚麼好處? 以前人家常說台灣的企業不會往常遠方向看,這次我總算見識到了.

像我說的, 為何不放棄這棵樹去找外面那一片森林?





ShenYehChen 於 2008-03-31 08:07:00 修改文章內容


Mem239552
發文數:79
發表時間:2008-03-31 20:25:00
此問題並無法在此論斷是非
既樓主已表達該社區立場
大家無需再做其他層面之爭辯
此篇鎖文置頂

小寶 於 2008-03-31 20:25:00 修改文章內容


共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