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務版主討論區古一修...不懂得遵重別人,還敢講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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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09-04-08 18:56:00
古一修...不懂得遵重別人,還敢講道理!

你憑什麼呀? 你有經過我同意嗎?  為啥任意轉貼我的文章?

http://www.sogi.com.tw/newforum/article_list.aspx?topic_ID=6073609

你這樣做已經違法....違反著作權法!

一個整天講法律當盾牌的人....卻連基本的法都不懂...真可憐!

鄉民去死 於 2016-05-28 16:07:21 修改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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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24-05-18 20:3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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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09-04-09 01:32:00
什麼都要按照規定來

一個人會活得很痛苦

--------------------------

越說越不清楚了
有請手機王出面說明吧
我只是覺得既然敢留敢寫
就不怕別人看,很單純而已

那你要不要事先PM給當事人呢..人家發文前會考慮這是屬於哪種討論區

沒別的特別想法
如果真的對歐大傷害了,那我鄭重道歉


你的事先通知歐歐PM呢
有圖快貼出來阿

p0960230 於 2009/4/8 下午 05:42:45 修改文章內容

官方說法 於 2009-04-09 01:32:00 修改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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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09-04-09 02:06:00
引用『古一修』所述:
越說越不清楚了有請手機王出面說明吧我只是覺得既然敢留敢寫就不怕別人看,很單純而已沒別的特別想法如果真的對歐大傷害了,那我鄭重道歉..........恕刪

從頭到尾古一修就一直要手機王出來解釋說明
想試問一下到底釋要解釋什麼說明什麼
你到底在想什麼
你到底想要什麼
什麼事情都要手機王
那要你幹麼
你什麼都不知道
什麼都要手機王出面
自己引發的事端也不處理
我真不知道你除了管理自己的板有能力之外
你還剩下什麼讓人信服的地方嗎
手機王讓你搞的根本什麼話都不能說
怎麼講都錯
說你錯你又一堆問題
說你對你又偏偏不對
你要手機王出來幫你講什麼
講說你對嗎?還是講說這件事情到此結束請大家息怒
而且你所引發的爭議及問題
都不是一次兩次了
有你的地方
就會有爭執
有爭執的地方大部分都會看到你的蹤影
難道你都沒有發現這的問題嗎
真不知道是你天生直覺敏銳知道問題在哪
還是你天生小白?容易跟人引發事端?
這個我就不知道了
如果你真的懂我的意思
你就會明白以退為進的道理

修得無理..以肅清手機王小白為己任~ 於 2009-04-09 02:06:00 修改文章內容


Mem335694
發文數:1254
發表時間:2009-04-09 04:38:00
這篇文章我看完了.....

首先 撇開前面各位討論的貼圖貼文的有的沒有的討論.....

因為 那是禮貌問題
我不是各位的長者 我只是個管理手機王討論區的小弟
我的職責是幫助各位解決討論區的問題
不是教導各位禮貌的

--------------------我是分隔線---------------------------

回到文章來看

古大  該篇文章中發文者他發文的用意是啥麼??
你第一篇的回文都還可接受
但是緊接著  你第二篇回文(也就是被刪除的那篇)中
你表達的是啥麼也再請你說明一下...

你說你不違反版規  但是你卻發表了在我看來是文不對題的發言

把其他地方的討論硬要塞進跟主題不相關的文章中
討論手機的文章卻變成你對版主的質疑
那是否你要在其他每個網友發言的文章後面都貼入相同那些內容呢?
來表達你對該版版主的不滿呢?

常把正義掛在文筆中的古大 請你好好思考一下吧
你是否發言造成他人的不便呢???
發言內容也應當要適得其所吧...




wingting 於 2009/4/8 下午 08:39:07 修改文章內容

WingTing 於 2009-04-09 04:38:00 修改文章內容


Mem484628
發文數:9651
發表時間:2009-04-09 08:03:00
引用『WingTing』所述:
這篇文章我看完了.....首先 撇開前面各位討論的貼圖貼文的有的沒有的討論.....因為 那是禮貌問題我不是各位的長者 我只是個管理手機王討論區的小弟我的職責是幫助各位解決討論區的問題不是教導各位禮貌..........恕刪

我覺得好奇怪喔
為5800的不滿大大申張正義
先是歐大看不爽
再來是官大
結果就引起了一堆事情
結果卻全是因為我的因素
如果是這樣,是不是都不該發言了
是不是看到不平之事都不管了
難道是這樣嗎??
難怪有人說,強出頭的人,總是吃力不討好
我想,如果大家認為,為不平之事發出聲音
是一件錯誤的事,那我認了~
以上謝謝各位

古一修 於 2009-04-09 08:03:00 修改文章內容


Mem405148
發文數:7114
發表時間:2009-04-09 09:51:00
沒有人認為你出頭是件壞事

如果打著正義旗子.卻發生像模擬技師這樣不實的言論

沒有人說不可以針對N牌這次處理事件發表言論

少拿正義這頂大帽子來合理化你的一切行為--實在很噁心

要正義前請先遵守他版版規為前提

誰敢亂刪你的正義之文

試問我請你解釋筆戰原因引發..請問你從頭到尾有拿出直接證據了嗎

沒有的話.

引發筆戰行為

我想誰都受不了的


你要道歉啥?

為什麼要道歉?

對跟錯你分辨出來了嗎


p0960230 於 2009/4/9 上午 01:57:19 修改文章內容

官方說法 於 2009-04-09 09:51:00 修改文章內容


Mem484628
發文數:9651
發表時間:2009-04-09 17:53:00
引用『官方說法』所述:
沒有人認為你出頭是件壞事如果打著正義旗子.卻發生像模擬技師這樣不實的言論沒有人說不可以針對N牌這次處理事件發表言論少拿正義這頂大帽子來合理化你的一切行為--實在很噁心要正義前請先遵守他版版規為前提誰敢..........恕刪

官大你好
我不是說明了,如果要說明,請把此文移至意見中心
宏大會做出說明,為什麼是宏大說呢??
因為你不相信我啊,你說我能怎麼樣呢??

針對技師被n公司找麻煩,我說了,是宏大跟我說的
而且我也以分析所得,來說明這件事,難道不能說嗎?

我覺得我們一直在重覆同樣的問題,一直無法解決!

我的想法
第一,到底可不可以發表個人分析之文章??
如果可以...那你就不能說我有問題。
第二,你覺得你威脅我做出道歉文,才肯回覆文章,那是對的嗎??
如果那文章真的很問題,那根本就不是我做出道歉就可以回覆的,你想過這問題嗎??

我對自己要求很高,只要有人不滿意我說的或做的,我一定會追根究底!
問到底是哪錯,我一定要對方說出合理的道理來,如果他的理由很好,我也接受~
那我會先道歉,然後去修正。

這樣的個性好不好呢??有人說好,有人說不好~
因為這樣會讓人說你很愛爭辯,什麼都要贏,對你個人是不好的,可是真的是這樣說嗎??
如果你是有道理的,又怎麼會說不過我呢?也許你會說,因為你不想說了,那你反想,
為什麼你不想說了,是不是又回歸原點,你根本說不過我呢?

以上只是個人感觸,沒特別意思!!

還是想說,如果對我的留言有意見的,不要再利用文字了,這樣大家都累,我也很累,
我只想當面說明,一起坐下來,大家來討論,如果你們說到我心服口服,自然的
我會信服,不然直到現在,我還是不會信服,只會失望....

謝謝大家囉!!希望之後再有意見的人,請約一約見面吧(不是要打架喔,更不是挑隙)
不要再利用文字了,求你們了,我好累喔!!

古一修 於 2009-04-09 17:53:00 修改文章內容


Mem470014
發文數:1072
發表時間:2009-04-09 19:37:00
引用『古一修』所述:
我覺得好奇怪喔為5800的不滿大大申張正義先是歐大看不爽再來是官大結果就引起了一堆事情結果卻全是因為我的因素如果是這樣,是不是都不該發言了是不是看到不平之事都不管了難道是這樣嗎??難怪有人說,強出頭的..........恕刪
幫網友出頭
是一件好的事情
問題是
太OVER就不好了
到處嗆聲
惹的到現在被公幹?
很爽對吧
講話不要那麼衝
自然就不會有人會對你不爽
今天大家不舒服的是你講話的態度
也覺得你一值在挑弄網友的情緒
造成一種讓大家都忿忿不平的感覺
少數人的不滿
講的好像是全部人都不滿
其實沒有那麼嚴重
才會讓大家不爽
講話前請先三思

修得無理..以肅清手機王小白為己任~ 於 2009-04-09 19:37:00 修改文章內容


Mem405148
發文數:7114
發表時間:2009-04-09 22:15:00
謝謝大家囉!!希望之後再有意見的人,請約一約見面吧(不是要打架喔,更不是挑隙)
不要再利用文字了,求你們了,我好累喔!!
------
我只是請你說明技師你的證據在哪何來牽拖宏大..
當初你引發筆戰當時怎不說明清楚是聽宏大的

請你回答這句就好

願不願意支出我一行人北上的所有費用

官方說法 於 2009-04-09 22:15:00 修改文章內容


Mem536458
發文數:1802
發表時間:2009-04-16 01:26:00
官方說法大大願意北上處理這位同學的話.我願意負擔所有飯店,吃飯,玩樂,酒店,夜店費用,以及提供交通工具使用.並有專人帶路保證比衛星導航好用.如官大有意願打電話給我,哈哈哈!
ken5880 於 2009/4/15 下午 05:27:20 修改文章內容

KeN 於 2009-04-16 01:26:00 修改文章內容


Mem40849
發文數:7440
發表時間:2009-04-16 02:24:00
引用『KEN』所述:
官方說法大大願意北上處理這位同學的話.我願意負擔所有飯店,吃飯,玩樂,酒店,夜店費用,以及提供交通工具使用.並有專人帶路保證比衛星導航好用.如官大有意願打電話給我,哈哈哈!..........恕刪
ㄟ~~~那個…KEN大…小弟可以報名嗎?
不過…小弟只想報名『吃飯,玩樂,酒店,夜店』這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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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沙子 於 2009-04-16 02:24:00 修改文章內容


Mem293845
發文數:3436
發表時間:2009-04-16 03:15:00
引用『小沙子』所述:
ㄟ~~~那個…KEN大…小弟可以報名嗎?不過…小弟只想報名『吃飯,玩樂,酒店,夜店』這一段…..........恕刪
小弟也想要報名
小弟只想報名『吃飯,玩樂,酒店,夜店』這一段
不過可能需要專車接送.....
感謝KEN大...

自動販賣 於 2009-04-16 03:15:00 修改文章內容


Mem113652
發文數:4622
發表時間:2009-04-16 03:18:00
引用『自動販賣』所述:
小弟也想要報名小弟只想報名『吃飯,玩樂,酒店,夜店』這一段不過可能需要專車接送.....感謝KEN大.............恕刪
+N
小弟也想報名『吃飯,玩樂,酒店,夜店』這一段
感謝帥氣的KEN大大

REVO 於 2009-04-16 03:18:00 修改文章內容


Mem293845
發文數:3436
發表時間:2009-04-16 03:21:00
其實小弟已經仰慕官方說法大大已經很久了
如果可以的話~請讓小弟與官方大大同宿同車...以了小弟的心願..
感激不盡...

自動販賣 於 2009-04-16 03:21:00 修改文章內容


Mem405148
發文數:7114
發表時間:2009-04-16 04:06:00
如果可以的話~請讓小弟與官方大大同宿同車...以了小弟的心願..

菊花應該不會出事吧本文章相關圖片

官方說法大大願意北上處理這位同學的話.我願意負擔所有飯店,吃飯,玩樂,酒店,夜店費用,以及提供交通工具使用.並有專人帶路保證比衛星導航好用.如官大有意願打電話給我,哈哈哈!

謝謝KEN囉..正經事請某人全出
玩樂的事好說..哈哈
本文章相關圖片


p0960230 於 2009/4/15 下午 08:07:57 修改文章內容

官方說法 於 2009-04-16 04:06:00 修改文章內容


Mem293845
發文數:3436
發表時間:2009-04-16 04:29:00
引用『官方說法』所述:
如果可以的話~請讓小弟與官方大大同宿同車...以了小弟的心願..菊花應該不會出事吧官方說法大大願意北上處理這位同學的話.我願意負擔所有飯店,吃飯,玩樂,酒店,夜店費用,以及提供交通工具使用.並有專人帶..........恕刪
我可以幫你用個諾盾+NOD32~我想笑果應該不錯...足以保護小菊花不受摧殘...

自動販賣 於 2009-04-16 04:29:00 修改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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