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2011-09-21 04:57:00
請問有沒有人教我怎麼補救~~~
我還要打電話的@@
大機機 於 2016-05-28 17:28:36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26-02-07 02:55:16
發表時間:2012-12-04 15:51:00
要是你有打算換亞太智慧手機可以換亞太全球通卡如果想升級五零大賞方案可以順便換難得有優惠方案不用等約滿就可以升級而且是馬上就可以用不用繳違約金..........恕刪
只要不是自己刻意人為破壞
都會無償免費幫你換掉一張卡的~
Wallace 於 2012-12-04 15:51: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12-12-11 17:22:00
要是你有打算換亞太智慧手機可以換亞太全球通卡如果想升級五零大賞方案可以順便換難得有優惠方案不用等約滿就可以升級而且是馬上就可以用不用繳違約金..........恕刪
因為亞太也知道東西用久了會壞
又何況大家幾乎都是舊用戶了
東西壞了還是免費更換喔~
Magic 於 2012-12-11 17:22: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12-12-18 14:27:00
就拿去門市先問看看有沒有救..反正不管怎樣都要跑亞太電信門市一趟
wildblueberry 於 2012-12-18 14:27: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12-12-20 14:38:00
不過一般卡片壞掉補卡是要錢的
但像是換智慧手機上網的換卡是免費的
TAG 於 2012-12-20 14:38: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12-12-21 18:09:00
亞太電信卡片壞掉 直接都到門市去換一張就好啦~ 你可能比較不習慣跟門市打交道吧 其實手機用的不太適應也是可以去那邊請教~..........恕刪
基本上不會和你收取任費用喔~
除非讓它看到外觀
是人為的破壞才會~
AM 98.3 於 2012-12-21 18:09: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13-01-02 14:23:00
通常是接到通知可以換卡就去免費換卡
soso 於 2013-01-02 14:23: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13-01-02 17:58:00
亞太電信卡壞掉去換一張就可以了 基本上不會和你收取任費用喔~ 除非讓它看到外觀 是人為的破壞才會~..........恕刪
為什麼你還要猶豫呀XD
它不會再跟你收錢的啦~
Pompeii 於 2013-01-02 17:58: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13-01-11 17:07:00
亞太電信卡壞掉去換一張就可以了 基本上不會和你收取任費用喔~ 除非讓它看到外觀 是人為的破壞才會~..........恕刪
他不收費就會幫你換一張的
基本上跟本不用窮擔心~
有問題就問問客服就知道啦~
UPS 於 2013-01-11 17:07: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13-01-15 14:23:00
打亞太客服的話沒看到卡片會比較難跟你說
所以最快的方式還是去趟門市
雨不停 於 2013-01-15 14:23: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13-01-16 17:22:00
亞太電信卡壞掉去換一張就可以了 基本上不會和你收取任費用喔~ 除非讓它看到外觀 是人為的破壞才會~..........恕刪
而且救了也不會跟你多收錢
看亞太電信有多好~
Tony 於 2013-01-16 17:22: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13-01-23 14:21:00
M 於 2013-01-23 14:21: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13-01-30 18:10:00
亞太電信卡壞掉去換一張就可以了 基本上不會和你收取任費用喔~ 除非讓它看到外觀 是人為的破壞才會~..........恕刪
只要拿去亞太就可以了~
因為卡片非人為而壞掉的話
他會直接換一張給你~
Cityfamily 於 2013-01-30 18:10: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13-01-31 15:58:00
亞太電信卡壞掉去換一張就可以了 基本上不會和你收取任費用喔~ 除非讓它看到外觀 是人為的破壞才會~..........恕刪
畢竟那也是有保固時間的
但如果是人為破壞剪小卡片
就不算在此內了
Pompeii 於 2013-01-31 15:58: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13-02-18 14:22:00
現在有智慧手機平常可以把資料備份雲端
換新卡直接再匯入聯絡人資料方便多了
函 於 2013-02-18 14:22: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13-02-22 17:22:00
亞太電信卡壞掉去換一張就可以了 基本上不會和你收取任費用喔~ 除非讓它看到外觀 是人為的破壞才會~..........恕刪
亞太也不會跟你收費或多廢話
所以甚麼事你都可以先問問門市
不需要想太多啦~
Inc. 於 2013-02-22 17:22:00 修改文章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