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表時間:2003-02-13 17:35:00
難敵民意鹿草五業者允遷基地台
林春元/鹿草報導 由於五家民營行動電話 基地台都設置在人口集中的鬧區,嘉義縣鹿草鄉治所在地民眾歷經數次抗爭都沒有效果之後,十一日再度集結由鄉長汪謙仁協調,雖然場面一度緊張,但終於達成兩個月內遷移的決議;其中一家業者代表因為在協調會中途離席,被群眾前往設置地點拆除電錶以示抗議。
鄉民指出,鹿草鄉有五家電信業者行動電話 基地台都架設在街道旁不同棟樓房屋頂,發射電滋波嚴重危害健康,附近居民去年春節之前曾採取激烈丟雞蛋及撒冥紙等方式抗爭,但因毫無效果,因此組成自救會,由縣議員陳素季擔任會長。
鄉長汪謙仁召集五家電信業者代表、基地台 地主、交通部電信總局人員,與自救會成員於昨天十時在鄉公所禮堂協商,公所廣場前聚集一百多名群眾,警方水上分局派出十餘名員警到場維持秩序。
汪鄉長強調自己是站在公正立場讓大家理性協商,至於基地台電滋波是否對人體有害,則見仁見智。擔任自救會長的陳素季議員說,由於住宅區人口稠密,廿四小時的電滋波使居民健康大受威脅,因此她一定要將基地台趕出住宅區。
自救會副會長吳楊秀玉則表示,經過她逐戶調查基地台周圍一百公尺之內居民健康情形,發現在一百廿七人之中患有疾病者達八七%,包括心律不整、失眠等,值得大家關心。
而電信業者與交通部代表在協調會中的發言因無法被居民代表接受,甚至遭到拍桌叫罵,汪謙仁對此種妨礙協調則很不高興,直到十一時四十分許,在外等待協調結果的群眾,終於按捺不住而企圖衝入會場,雖然被警方攔阻,也使得場面一度因而更為緊張。
四家電信業者代表在強大民意壓力下,同意於二個月內把基地台遷移,但希望鄉公所協助另外尋找偏遠地點架設,以免影響居民健康。
對於其中一家業者代表因在協調中途離席,抗爭民眾因而前往其架設地點的圓山宮前強行拆下電表,逕行予以斷電,屋主面對民眾壓力也沒有出面阻止。
抗爭民眾雖然準備了一輛小貨車的臭雞蛋,但因大家都很克制,這些雞蛋並未派上用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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陌生的訪客 於 2016-05-28 17:34:59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25-06-29 14:29:39

發表時間:2003-02-15 05:20:00
陌生的訪客 於 2003-02-15 05:20: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3-02-15 21:22:00
陌生的訪客 於 2003-02-15 21:22: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3-02-19 05:19:00
不知道要怎麼形容這種無知的人,開吹風機吹頭髮的電磁波都比基地台大多了。每次怎樣就怪到基地台頭上。
風鈴草 於 2003-02-19 05:19: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3-02-19 19:23:00
陌生的訪客 於 2003-02-19 19:23: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3-02-19 22:55:00
那可連室外兩格都沒有........
因為以鹿草市區為中心,方圓近4.5km都沒基地台...
唉...連嘉義縣長以前都是布袋地區基地台抗爭英雄
還能怎樣呢? 更何況陳縣長現在已經有繼承人繼續
發揚光大基地台抗爭的理念----民進黨籍林xx縣議員
陌生的訪客 於 2003-02-19 22:55: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3-02-20 00:53:00
陌生的訪客 於 2003-02-20 00:53: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3-02-25 09:28:00
有辦法你去談
各家業者都委託你去談好了
每一家出10萬
50萬給你談
保證你錢一拿出來那一個有牌的流氓馬上叫警察說你賄絡
那些只會搞選舉搞群眾運動的根本是不理性的
他們講什麼你無法反駁
一反駁可能三天身上都有臭雞蛋味道
陌生的訪客 於 2003-02-25 09:28: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3-03-12 03:40:00
因為如果要遷台又要收得到...
那功率可就要開高一點了!!
還有重點是...
如果他們鄉民要用到手機的話
收訊不好手機的功率就會變大...
更傷身體...
唉...台灣人的無知...
123 於 2003-03-12 03:40: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3-03-15 08:05:00
☆o°阿德o°☆ 於 2003-03-15 08:05: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3-03-15 08:32:00
最近他們自家人的亞太寬頻要架3g基地台
因為是800頻的比中華電信還又巨大 連水塔都塞不下
陌生的訪客 於 2003-03-15 08:32: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3-04-14 22:23:00
陌生的訪客 於 2003-04-14 22:23: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3-04-15 03:02:00
HOOK 於 2003-04-15 03:02: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3-04-15 12:08:00
陌生的訪客 於 2003-04-15 12:08: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3-04-15 21:45:00
HOOK 於 2003-04-15 21:45:00 修改文章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