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文數:2007
發表時間:2003-10-08 08: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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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將正式合併 躍居為台灣電信三強之新領導者
【2003年10月7日】國內兩大全區行動通訊業者遠傳電信(櫃買中心代碼:4904)與和信電訊今天(10月7日)雙雙召開董事會,正式通過雙方之併購案,隨即雙方完成併購契約簽署程序。
遠傳電信與和信電訊之合併,一改台灣電信版圖。目前遠傳與和信之加總客戶數約為775萬,與中華電信及台灣大哥大並駕齊驅,成為電信三強鼎立之全新局面。而遠傳與和信今年上半年總營收合計超過新台幣293.28億元(和信116.06億元,遠傳177.22億元),約占市場總營收之32%,躋身民營電信業第一大。初步估計,未來兩年內,合併公司之現金流量將比兩家獨立營運公司之現金流量總和增加約新台幣30至50億元。目前雙方之直營加盟服務據點合計高達460家,占同業總和之37%,遙遙領先同業。加上雙方優質之通訊網路與多點客服中心,將可發揮讓雙方的客戶享受綿密服務網絡所提供之便捷完善的服務品質。
遠傳電信董事長徐旭東表示:「遠傳與和信雙方擁有廣大的忠誠客戶、良好的品牌形象,優質的網路與創新多元的產品服務;未來,將朝向遠傳與遠和雙公司、雙品牌之營運策略發展,充分結合雙方既有優勢,並將品牌與市場定位加以區隔,以發揮最大營運綜效。經由此一併購案,遠傳與國際電信鉅子日本NTT DoCoMo將建立緊密之合作關係,對遠傳及遠和的多媒體行動通訊服務及3G發展而言,如虎添翼!」
遠傳與和信雙方於今年7月17日簽署合作意願書後,展開實地查核工作。其間,由於在技術執行層面之考量,雙方未能於合作意願書到期 (8月31日) 前,即時與和信完成併購契約簽署。但雙方並未停止協商,仍積極展現高度合作誠意,加速進行相關細節協商,並於今日正式完成簽署併購契約。
和信電訊董事長辜成允強調:「綜觀國內整體環境,遠傳電信與和信電訊在經營理念、客戶服務、人才管理與行動通訊願景等各方面最為契合;雖然,任何合併協商過程中,難免會碰到溝通協調上的問題,這是很自然的現象,但是在雙方展現高度誠意與合作意願的情況下,和信電訊非常高興與遠傳電信在短期內就合併案各項內容達成共識。雙方對未來持續創造佳績具有高度信心,將積極加速整合腳步,期望合併的綜效能早日呈現,展現驚人的爆發力,將優質先進的行動通訊服務提供給全台灣的用戶。」
此併購案採取部分現金、部分換股之方式,因併購程序在技術面上較為複雜,需較長時間執行,因此在整併期間,為確保和信電訊客戶之權益及服務不受影響,此一併購案將技術性採兩階段進行。第一階段由遠傳電信為此案專設之子公司遠和電信先行概括承受和信電訊之全部權利與義務,完成業務面之整併;期間,雙方將成立協調委員會,由遠傳電信總經理楊麟昇負責協調處理雙方之整合相關事宜,以期儘速發揮併購之綜效。第二階段再由完成整併後之公司與遠傳電信進行股份轉換,而成為遠傳電信百分之百持有之子公司。
根據雙方簽訂之併購契約,透過兩階段現金換股方式,每位和信電訊股東將可依每一股和信電訊股份取得新台幣6.72元現金及0.46332股遠傳電信股票。和信電訊股東於本併購案完成後,總計將持有遠傳電信約八億股,並取得現金約新台幣117億元。
遠傳電信訂於11月25日召開股東臨時會通過此一併購案,然後報請公平交易委員會、電信總局、交通部、櫃買中心、證期會、經濟部等相關主管機關核准。雙方預計明年一月前完成第一階段整合,明年三月完成全部併購程序。
【2003年10月7日】國內兩大全區行動通訊業者遠傳電信(櫃買中心代碼:4904)與和信電訊今天(10月7日)雙雙召開董事會,正式通過雙方之併購案,隨即雙方完成併購契約簽署程序。
遠傳電信與和信電訊之合併,一改台灣電信版圖。目前遠傳與和信之加總客戶數約為775萬,與中華電信及台灣大哥大並駕齊驅,成為電信三強鼎立之全新局面。而遠傳與和信今年上半年總營收合計超過新台幣293.28億元(和信116.06億元,遠傳177.22億元),約占市場總營收之32%,躋身民營電信業第一大。初步估計,未來兩年內,合併公司之現金流量將比兩家獨立營運公司之現金流量總和增加約新台幣30至50億元。目前雙方之直營加盟服務據點合計高達460家,占同業總和之37%,遙遙領先同業。加上雙方優質之通訊網路與多點客服中心,將可發揮讓雙方的客戶享受綿密服務網絡所提供之便捷完善的服務品質。
遠傳電信董事長徐旭東表示:「遠傳與和信雙方擁有廣大的忠誠客戶、良好的品牌形象,優質的網路與創新多元的產品服務;未來,將朝向遠傳與遠和雙公司、雙品牌之營運策略發展,充分結合雙方既有優勢,並將品牌與市場定位加以區隔,以發揮最大營運綜效。經由此一併購案,遠傳與國際電信鉅子日本NTT DoCoMo將建立緊密之合作關係,對遠傳及遠和的多媒體行動通訊服務及3G發展而言,如虎添翼!」
遠傳與和信雙方於今年7月17日簽署合作意願書後,展開實地查核工作。其間,由於在技術執行層面之考量,雙方未能於合作意願書到期 (8月31日) 前,即時與和信完成併購契約簽署。但雙方並未停止協商,仍積極展現高度合作誠意,加速進行相關細節協商,並於今日正式完成簽署併購契約。
和信電訊董事長辜成允強調:「綜觀國內整體環境,遠傳電信與和信電訊在經營理念、客戶服務、人才管理與行動通訊願景等各方面最為契合;雖然,任何合併協商過程中,難免會碰到溝通協調上的問題,這是很自然的現象,但是在雙方展現高度誠意與合作意願的情況下,和信電訊非常高興與遠傳電信在短期內就合併案各項內容達成共識。雙方對未來持續創造佳績具有高度信心,將積極加速整合腳步,期望合併的綜效能早日呈現,展現驚人的爆發力,將優質先進的行動通訊服務提供給全台灣的用戶。」
此併購案採取部分現金、部分換股之方式,因併購程序在技術面上較為複雜,需較長時間執行,因此在整併期間,為確保和信電訊客戶之權益及服務不受影響,此一併購案將技術性採兩階段進行。第一階段由遠傳電信為此案專設之子公司遠和電信先行概括承受和信電訊之全部權利與義務,完成業務面之整併;期間,雙方將成立協調委員會,由遠傳電信總經理楊麟昇負責協調處理雙方之整合相關事宜,以期儘速發揮併購之綜效。第二階段再由完成整併後之公司與遠傳電信進行股份轉換,而成為遠傳電信百分之百持有之子公司。
根據雙方簽訂之併購契約,透過兩階段現金換股方式,每位和信電訊股東將可依每一股和信電訊股份取得新台幣6.72元現金及0.46332股遠傳電信股票。和信電訊股東於本併購案完成後,總計將持有遠傳電信約八億股,並取得現金約新台幣117億元。
遠傳電信訂於11月25日召開股東臨時會通過此一併購案,然後報請公平交易委員會、電信總局、交通部、櫃買中心、證期會、經濟部等相關主管機關核准。雙方預計明年一月前完成第一階段整合,明年三月完成全部併購程序。
風晨 於 2016-05-28 17:37:15 修改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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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數:1發表時間:2025-10-07 16:49:27

發文數:21569
發表時間:2003-10-09 01:57:00
發表時間:2003-10-09 01:57:00
很好◎
HOOK 於 2003-10-09 01:57:00 修改文章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