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系手機討論[轉貼]對香港電信業務細則披露 港商殺入大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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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03-10-23 08:09:00
資訊產業部的多名高層官員近日在北京介紹了香港開放五項電信業務的實施細則,共有來自包括電訊盈科、和記等知名運營商的近四十多位香港電信業人士出席。

  這五項業務是今年簽署的《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及其附件中的內容,具體內容已於十月一日宣佈對香港開放,它們分別是互聯網數據中心業務、存儲轉發類業務、呼叫中心業務、互聯網接入服務業務、資訊服務業務,都是主流增值電信業務,在內地發展非常快。

  香港人口總數只有六百七十多萬,卻有六家移動運營商,激烈的競爭各家運營商都處於維持水平,而內地的移動市場增長快於香港,到今年已經有兩億四千多萬用戶,開放這五項業務給香港電信企業帶來新的商機。

  而且,這次對香港開放增值電信業務的時間,比中國入世時所承諾的關於電信業開放的時間表還要早一年。從業務範圍講,互聯網數據中心業務和呼叫中心業務是中國入世承諾中所沒有的業務。從地域上講,中國入世時承諾電信業開放限於內地十五個城市,而此次對香港開放電信增值業務地域沒有限制。

  這些特殊之處引起香港電信界人士的投資熱情,他們首先需要了解的是具體的政策和法規。香港特區政府工商及科技局在和信產部磋商後組成香港電信界代表團,由副秘書長黎陳芷娟女士率領,參加此次的電信政策說明會。

  電信產業部綜合規劃司張春林司長介紹說,香港服務提供者在中國開展這五項業務,需先與內地一家公司成立合資公司,港方擁有股權不能超過百分之五十。如果經營跨省業務,註冊資金需在一千萬元以上人民幣,如果是經營省內業務,註冊資本最低需要一百萬元人民幣。

  合資公司成立後,進行電信業務審批,有四個階段,信產部法規司蔣耀平司長介紹,第一階段是由中方主要投資者向資訊產業部提出申請,經過資訊產業部審查,符合規定的,頒發外商投資經營電信業務審定意見書;第二階段,中方主要投資者憑審定意見書向商務部保送設立的合資企業的合同、章程,經審查符合規定的,取得外商投資電信企業批准證書;第三個階段,中方主要投資者憑批准證書到資訊產業部申辦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第四個階段,中方主要投資者憑外商投資電信企業批准證書和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外商投資電信企業註冊登記手續。

  資訊產業部作為行業主管,主要受理第一階段和第三階段手續,受理部門分別是綜合規劃司和電信管理局。審批依據主要有《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指導外商投資方向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外商投資電信企業管理規定》等。

  外商投資電信企業的中方投資者負責向資訊產業部提出申請,並保送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合資各方資格證明及規定的其他證明,資訊產業部審查增值電信業務,在九十日內審查完畢,做出批准和不予批准的決定。

  在信產部官員對政策做了解釋之後,這次說明會還安排了港商的提問。

  有港商代表問道,是否可以和一家已經擁有牌照的公司成立合資公司,利用對方的牌照開展業務。官員答道,不可以。

  還有代表問,信產部受理業務申請是四月一日至二十日和九月一日至二十日。這意味著,香港服務者如果申請電信增值業務,最早也要到明年夏秋才可正式運行。信產部表示,對於一些操作問題,信產部也在進行研究。但是在新政策出來之前,仍按照《外商投資電信業管理規定》進行,這也就意味著來自香港的運營商將不可能與國內的傳統四大電信運營商進行合資運作,今後無論是移動、聯通還是其他電信運營商將面臨來自香港方面的正面競爭。

  記者在對幾個代表採訪發現,香港的電信企業非常關注內地開放電信增值業務的情況,畢竟能夠早進來一步,就能夠佔領更多的先機。但是由於政策剛剛公佈不久,大部分企業仍處於觀望之中。


風晨 於 2016-05-28 16:50:24 修改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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