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表時間:2007-05-04 10:50:00

主辦單位:Nokia
協辦單位:手機王
*精采獎項:

Nokia5700XpressMusic獎:Nokia5700XpressMusic乙支,共乙名。

活動期間內,不分類別,作品得到最高票數者可獲得Nokia5700XprssMusic乙支
評審獎:Nokia提供的精美贈品,共九名。

由Nokia評審團選出最經典的作品
每個類別各取出三名
神聖一票獎:Nokia提供的精美贈品,共十名。

由投票網友以電腦隨機抽出10名
*你可以自由選擇參加的組別,分別為超Kuso、超活力、超感人,每個類別每個人最多可上傳兩組作品
。
*徵稿時間:2007年5月4日至2007年5月24日

*投票時間:2007年5月25日至2007年6月7日
*活動網站點這裡
=====bozen 於 2007/5/4 上午 03:33:08 修改文章內容
中獎通知 於 2015-05-25 08:30:04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25-05-23 03:25:17

發表時間:2007-05-05 12:10:00
why???
我用了.jpg檔案
也在活動方法滴K數大小內
畏啥米..我還是不能上傳圖片呢?
畏啥米...畏啥米...畏啥米...
這位大大您好喔!!
我也研究了挺久的後來發現只要把它的副檔名改成"jpg.gif"<<<這個就可以嚕!!
至於怎麼改副檔名呢:首先請你先開啟"我的文件夾"找到視窗上的"工具"下拉有個"資料夾選項"按標籤"檢視"裡面有一個"隱藏已知檔案類型的副檔名"你現在看是一定有打勾的情況吧!!請您把勾勾取消掉就可以然後按確定......
這時你會發現你有些檔案都會跑出一些檔案類型例如:mp3.exe........一些所謂副檔名的字樣
這時你什麼都不用管先把你要上傳的圖片改了副檔名再說請複製jpg.gif<<<<這一個字樣貼上你要上傳圖片的副檔名上例如"1圖片.jpg"你一定要改成"1圖片jpg.gif"才可以喔!!不用理它是否能不能在電腦上檢視的警告因為你正邁向nokia5700的一大步呢~
最後祝您上傳成功喔.....!!

☆♀小乖♂☆ 於 2007-05-05 12:10: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7-05-07 22:35:00
請把你的姓名、暱稱、mail、地址、電話、參賽作品與作品描述,
寄到event@sogi.com.tw,我來幫你新增看看唷~

花 於 2007-05-07 22:35: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7-05-08 06:56:00
一直撥不給停還蠻吵的~
bear.s 於 2007-05-08 06:56: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7-05-08 23:56:00
會幫你放到正確的類別..
即日起至2007年5月24日是徵稿時間,
2007年5月25以後才開始投票唷~
也快把朋友拉進來玩吧!!

花 於 2007-05-08 23:56: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7-05-09 19:40:00
請花版主幫我加入可以嗎?
我的MAIL是andrekao@hotmail.com
請版主看到聯絡我~~
感謝妳!!
喜歡聊天的朋友也可以把我加入~~
andrekao 於 2007-05-09 19:40: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7-05-10 08:13:00
你沒辦法把圖案上傳嗎?
請把你的姓名、暱稱、mail、地址、電話、參賽作品與作品描述,
寄到event@sogi.com.tw,我來幫你新增唷~

花 於 2007-05-10 08:13: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7-05-14 05:39:00
有大大可以教一下!!




Elvis 於 2007-05-14 05:39: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7-05-14 08:49:00
可以測試看看...
flybird 於 2007-05-14 08:49: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7-05-14 17:52:00
若你真的沒法把圖檔壓縮,
請把你的姓名、暱稱、mail、地址、電話、參賽作品與作品描述,
寄到event@sogi.com.tw,我來幫你新增唷~

花 於 2007-05-14 17:52: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7-05-15 20:36:00








花 於 2007-05-15 20:36: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7-05-16 15:05:00
YO~歡迎來到Nokia5700XpressMusic的音樂異想世界,在這裡你是音樂的導演,所有的節奏按照你的思想在躍動,現在趕快拍下你的音樂畫面,就有機會抽中Nokia5700Xpres..........恕刪
怎麼在這說這個
板主不能刪掉啊︿︿



古一修 於 2007-05-16 15:05: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7-05-20 10:34:00

kb熊 於 2007-05-20 10:34: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7-05-24 20:55:00
投票的排序很不公平!!
我是第四個〔也就是頭香~〕PO圖片資訊的
可是卻在最後一頁
這樣子前面加入的人一點優勢都沒有!
很令人洩氣。。。
可以把反轉排序嘛?
保障一下先來後到的秩序!
感謝
Rock 於 2007-05-24 20:55: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7-05-25 07:56:00
麻煩告知你要刪除的作品
我們會協助處理唷!
感謝你的支持

kb熊 於 2007-05-25 07:56: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7-05-25 07:57:00
正式開始投票時
排序方式就可以依投票票數囉
所以,也要記得告知親朋好友
來協助你拿手機唷!

kb熊 於 2007-05-25 07:57:00 修改文章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