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文數:4
發表時間:2003-07-23 00:08:00
發表時間:2003-07-23 00:08:00
和信跟遠傳什麼時侯可以互相慢游?
陌生的訪客 於 2016-05-28 17:35:03 修改文章內容

商業贊助
發文數:1發表時間:2025-09-14 03:48:44

發文數:4
發表時間:2003-07-23 22:23:00
發表時間:2003-07-23 22:23:00
如果只是採用漫遊的方式
消費者根本賺不到啥好處,頂多收訊死角變少
理想的做法是合併皆為網內
一般公司合併流程
光作業時間也要半年以上的時間
半年後再看看吧.....
消費者根本賺不到啥好處,頂多收訊死角變少
理想的做法是合併皆為網內
一般公司合併流程
光作業時間也要半年以上的時間
半年後再看看吧.....
陌生的訪客 於 2003-07-23 22:23: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592
發表時間:2003-07-23 22:36:00
發表時間:2003-07-23 22:36:00
如果合併成網內,
那和信哈拉用戶不就賺到了....
畢竟用遠傳的人也不少....
還需多考量.....^^
那和信哈拉用戶不就賺到了....
畢竟用遠傳的人也不少....
還需多考量.....^^
羽 於 2003-07-23 22:36: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4
發表時間:2003-07-25 00:03:00
發表時間:2003-07-25 00:03:00
我想徐旭東不是呆子
他不會以這種方式下去收費的
哈啦900可能成為絕響,以後應該不會再有這種費率
而舊有用戶也不能強迫人更換費率
猜測應該會仍以原和信門號算網內,直至所有人退租為止...
他不會以這種方式下去收費的
哈啦900可能成為絕響,以後應該不會再有這種費率
而舊有用戶也不能強迫人更換費率
猜測應該會仍以原和信門號算網內,直至所有人退租為止...
陌生的訪客 於 2003-07-25 00:03: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7440
發表時間:2003-07-25 12:42:00
發表時間:2003-07-25 12:42:00
>>而舊有用戶也不能強迫人更換費率<<
我猜…會以和約年限為期限,
合約之內應該沒有理由強迫人更換費率!
合約到期者…就算續約也不能再用哈啦 900 !
純屬個人猜測…!^_^||| ㊣
我猜…會以和約年限為期限,
合約之內應該沒有理由強迫人更換費率!
合約到期者…就算續約也不能再用哈啦 900 !
純屬個人猜測…!^_^||| ㊣
小沙子 於 2003-07-25 12:42:00 修改文章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