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務版主討論區【意見】增設水桶意見~大家覺得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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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m84027
發文數:822
發表時間:2009-04-17 19:02:00

小弟有一個小小的建議

建議:增設可以水桶的功能(即限制對方不能發文)←針對會員

原因:因最近幫忙看管"手機交換版",但因多數網友"屢勸不聽",硬是要發廣告文,買賣售文。

辦法:版主可以該管理之版進行限制發文;館主可對版主進行發文限制或警告制度(以避免筆戰)

以上為小弟的個人看法

各位站、版主、資深的大大們覺得如何呢?

【若vs即離】 於 2016-05-28 16:07:21 修改文章內容


商業贊助
發文數:1
發表時間:2024-10-04 04:01:01
Mem40849
發文數:7440
發表時間:2009-04-17 19:13:00
好建議!贊成!拍拍手先~

小沙子 於 2009-04-17 19:13:00 修改文章內容


Mem484628
發文數:9651
發表時間:2009-04-17 19:17:00
個人覺得
不斷違返手機王的站規
其實可以直接除權(這個不斷違返定義還是需要被討論的)
因為發廣告文的大大
可能不是真的是來手機王看資料
可能只是人頭來發廣告的吧
(個人想法啦,也許不儘正確,不過可以來討論一下囉^^)
fitbtm6810 於 2009/4/17 上午 11:18:48 修改文章內容

古一修 於 2009-04-17 19:17:00 修改文章內容


Mem187547
發文數:278
發表時間:2009-04-17 19:23:00
引用『【若vs即離】』所述:
小弟有一個小小的建議建議:增設可以水桶的功能(即限制對方不能發文)←針對會員原因:因最近幫忙看管"手機交換版",但因多數網友"屢勸不聽",硬是要發廣告文,買賣售文。辦法:版主可以該管理之版進..........恕刪
恩恩~
經過幾次警告屢勸不聽就加入水桶是個不錯的建議
但也要讓一般會員有申訴管道
以防比較自我的版主<相信大家都不是啦...哈哈>任意加水桶

嘻嘻哈哈~ 於 2009-04-17 19:23:00 修改文章內容


Mem293845
發文數:3436
發表時間:2009-04-17 19:43:00
如果開放水桶的功能~那麼在手機王~
手機王服務中心~這個主題不能限制
其他通通限制~
這也是一個反應的途徑~
希望站方參考

自動販賣 於 2009-04-17 19:43:00 修改文章內容


Mem481001
發文數:3514
發表時間:2009-04-17 20:21:00
+1

一定要的....已經跟館主建議N+1次了..........!

鄉民去死 於 2009-04-17 20:21:00 修改文章內容


Mem405148
發文數:7114
發表時間:2009-04-17 21:55:00
引用『【若vs即離】』所述:
小弟有一個小小的建議建議:增設可以水桶的功能(即限制對方不能發文)←針對會員原因:因最近幫忙看管"手機交換版",但因多數網友"屢勸不聽",硬是要發廣告文,買賣售文。辦法:版主可以該管理之版進..........恕刪
這個對付一些白目的會員希望能有嚇阻的作用
贊成

官方說法 於 2009-04-17 21:55:00 修改文章內容


Mem113652
發文數:4622
發表時間:2009-04-17 22:03:00
引用『古一修』所述:
個人覺得不斷違返手機王的站規其實可以直接除權(這個不斷違返定義還是需要被討論的)因為發廣告文的大大可能不是真的是來手機王看資料可能只是人頭來發廣告的吧(個人想法啦,也許不儘正確,不過可以來討論一下囉^..........恕刪
小弟也覺得不錯
一直違規的 (例如一直來亂的 或者是引起筆戰的人 )
直接除權 這方法不錯
不虧是古大

REVO 於 2009-04-17 22:03:00 修改文章內容


Mem662148
發文數:558
發表時間:2009-04-18 05:40:00
直接除權嗎.....好狠啊

我認為板主不該有這樣的權力吧 太強ㄌ

倒是「限制發文、回文」還不錯喔(版主管本版、站務整個頻道)

+1

可是 這規定一旦實行

手機王三分之一的版

古大都不能發文回文了吧..........

應該增設「一週內禁止發文回文」

vh831127 於 2009/4/18 下午 02:46:51 修改文章內容

極地能量 於 2009-04-18 05:40:00 修改文章內容


Mem238816
發文數:2391
發表時間:2009-04-18 15:37:00
支持+1
若已經達"屢勸不聽",硬是要發廣告文,買賣售文。
那給水桶已經算客氣。
該是蓋布袋囉。



懶骨頭 於 2009-04-18 15:37:00 修改文章內容


Mem644186
發文數:1264
發表時間:2009-04-19 01:36:00

太棒了
我舉雙手贊成

小威 於 2009-04-19 01:36:00 修改文章內容


Mem661702
發文數:612
發表時間:2009-04-20 06:51:00

小弟想到一個不知道是不是問題的問題 0.0?

假設手機王真的出了個【水桶】的功能,可以暫時 (或永久) 限制來亂的小白發言。

再假設哪天有哪位版主 (甚至管理階層更高的大大),在某版被該版版主因為某些理由而丟了個【水桶】之後,這會導致被丟水桶的版主 (或以上的管理者),連回到自己管理的討論版都不能發言嗎 0.0?


nismo270r 於 2009-04-20 06:51:00 修改文章內容


Mem7205
發文數:3391
發表時間:2009-04-20 08:06:00
 王子犯法,與束民同罪呀.........^o^

所以要由誰來丟、丟多少次、停權多久或是限制IP再度登入、是否有申訴管道?,都必須考慮清楚

junglai 於 2009/4/20 上午 12:07:39 修改文章內容

哈囉傑克 於 2009-04-20 08:06:00 修改文章內容


Mem40849
發文數:7440
發表時間:2009-04-20 08:23:00
引用『nismo270r』所述:
小弟想到一個不知道是不是問題的問題 0.0?假設手機王真的出了個【水桶】的功能,可以暫時 (或永久) 限制來亂的小白發言。再假設哪天有哪位版主 (甚至管理階層更高的大大),在某版被該版版主因為某些理由..........恕刪
舉例來說,SHARP T91的版主設的水桶只在T91版面受限,
被T91版主設水桶的網友,在其他版面還是可以發言的!

小沙子 於 2009-04-20 08:23:00 修改文章內容


Mem7205
發文數:3391
發表時間:2009-04-20 08:27:00
 可是有很多版都很冷門的,半年才有一個人來留言之類的,
那有那個網友會去丟呀?


哈囉傑克 於 2009-04-20 08:27:00 修改文章內容


Mem113652
發文數:4622
發表時間:2009-04-20 08:40:00
引用『哈囉傑克』所述:
 可是有很多版都很冷門的,半年才有一個人來留言之類的,那有那個網友會去丟呀?..........恕刪
所以小弟跟沙董極力建議併版阿.......
就沒有這個問題了

REVO 於 2009-04-20 08:40:00 修改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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