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表時間:2003-06-05 07:49:00
例如:ㄉ=的
ㄋ=呢
ㄇ=麼
為了大家的視覺感受,及增進大家作文寫作能力,我建議版主能夠在公告中以勸導提醒大家,少用注音文發表文章,謝謝.
右頌星 於 2016-05-28 17:37: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25-08-26 02:24:50

發表時間:2003-06-05 07:56:00
小建 於 2003-06-05 07:56: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3-06-05 10:15:00
的確滿讓人頭大的…@@"
小沙子 於 2003-06-05 10:15: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3-06-05 15:21:00
HOOK 於 2003-06-05 15:21: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3-06-05 17:20:00
覆議
注音文看起來好痛苦>_<
陌生的訪客 於 2003-06-05 17:20: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3-06-05 18:06:00
HOOK 於 2003-06-05 18:06: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3-06-05 18:22:00
我是很早就有這種感覺了…都用注音文,難怪現在人的國文造詣越來越差,
不論在那裏,要不就是注音文,要不就是錯別字一大堆…
想想真是感慨啊…!
小沙子 於 2003-06-05 18:22: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3-06-05 18:28:00
另外我要聲明我絕對沒有特別指誰,例如=**^,我絕對不是說他,請大家相信我.
右頌星 於 2003-06-05 18:28: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3-06-05 21:25:00
因為我們沒有權力要求別人要怎樣!
從『自我』就可以了!◎
HOOK 於 2003-06-05 21:25: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3-06-05 21:25:00
例如:表達情緒(開玩笑語氣…)!
突然發現…虎克大大都會在發言後加一個◎符號…
這點也很有創意喔!^^
我可以偷學嗎?放心啦,我不會用同一個◎的!^^
我用這個:『 ξ 』
呵~~~! ξ
小沙子 於 2003-06-05 21:25: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3-06-05 22:25:00
HOOK 於 2003-06-05 22:25: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3-06-05 23:45:00
HOOK 於 2003-06-05 23:45: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3-06-06 02:57:00
我使用正體文 但是我會使用形容聲音的注音文
就這樣
事實上 我認為這樣的舉動會引起很大的糾紛
就像政治一樣 分開來向鬥爭一樣
如果說聲音方面的注音文都限制的話
我可能隱退手機王了八............
Mr.181 於 2003-06-06 02:57: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3-06-06 03:10:00
民主國度裡,一向各抒己見,各自表述!
喜歡使用傳統中文〈所謂繁體字,是錯誤名詞〉,就使用它,
習慣簡体字,也請使用它,
加註什麼符號音標,一切隨緣!
這就是『網路語言』!◎
HOOK 於 2003-06-06 03:10: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3-06-06 03:18:00
HOOK 於 2003-06-06 03:18: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3-06-06 05:20:00
Mr.181 於 2003-06-06 05:20:00 修改文章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