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傳電信 FarEastone 討論[工商時報]防杜員工跳槽 台灣大擬祭出競業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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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02-10-10 17:30:00
資料來源: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newslist/newslist-content/0,3546,12050903+122002101000439,00.html

2002.10.10
何伯陽/台北報導
因應東森寬頻電信自同業挖角重量級人才,連帶引發該部門員工集體跳槽的事件,外傳台灣大哥大將祭出競業禁止條款,強制公司經理級以上主管簽訂兩年的競業禁止條款,並引發內部反彈聲浪。針對市場傳言,台灣大哥大表示,基於保護公司業務機密,人事管理規章中原本便有競業禁止條款的相關規範,不過並未強制兩年的期限。

雖然國內電信市場競爭激烈,人才流動頻頻發生,不過在相關離職人員低調處理,取得原有公司諒解下,各電信業者始終不曾動用競業禁止條款。不過,最近由於東森寬頻電信自台灣大哥大及其子公司台灣電店挖角多位重量級主管,連帶牽動該主管舊班底集體跳槽,引發被挖角公司的高層不滿,有意強制要求公司經理級以上主管簽定競業禁止條款,以防止類似事情再度發生。不過,該想法己經引發公司內部的反彈聲浪。

對公司有意強制員工簽訂競業禁止條款,員工認為此舉只會造成劣幣逐良幣的反效應。

員工私下指出,競爭同業會到敵方陣營公司挖角,除了肯定該員工的工作能力外,在某種程度上也顯示公司人事制度的不足,公司應該思考的是如何建立更好人事制度來留住人才,而不是強制員工簽訂競業條款,此舉等於要求員工簽字以表忠貞,只會造成有能力的員工提前離開而已。

阿文 於 2016-05-28 17:34:37 修改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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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25-08-28 11:5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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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02-10-10 18:54:00
唉!
TCC心痛呀!
王令麟真狠!

陌生的訪客 於 2002-10-10 18:54:00 修改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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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02-10-11 01:32:00
關於這點
我有個朋友之前去面試台哥大
他同時有好幾家選擇機會(台哥大、東森、..............等等)
他後來選了別家
結果接到台哥大的一通電話,................說永不錄取
所以太電集團給我的印像不是很好
我另一個朋友本來不信這件事
後來他聽到他一位朋友本來在太電集團中某個單位(好像固網吧)
因為很正常的原因(我不知為什麼........但不是因公司不好或什麼)
經過一段時間再去到太電集團另一家公司(好像是台哥大吧)面試
很順利的面試上了
在正試報到沒幾天
就被通知.....................你走吧
和公司內部的朋友查了一下原因
才知是因為在之前公司離過職.............所以永不錄取.............
所以你說他們是不是很倒楣呀


真人真事...............


我的感想是......................資料外洩

哈囉傑克 於 2002-10-11 01:32:00 修改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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