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創]計畫書終於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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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數:80
發表時間:2003-07-15 04:04:00
雖然組員說可能連第一階段都過不了>"<
不過也是有點樣子啦
有人想看的嗎??
看Email要留在版上還是怎樣的
給我Email我就寄去獻醜喔@@"

cucaracha 於 2015-05-25 08:05:34 修改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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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25-08-21 06: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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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03-07-15 05:50:00
我也要 ^^|||

哈囉傑克 於 2003-07-15 05:50: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6998
發表時間:2003-07-15 12:04:00
寄完PO 一下
我把MAIL刪掉

Mr.181 於 2003-07-15 12:04: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80
發表時間:2003-07-16 00:56:00
我已經寄完囉
麻煩成二大大囉^^"

各位如果覺得有問題的地方可以提出討論唷^^"

cucaracha 於 2003-07-16 00:56: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6998
發表時間:2003-07-16 01:05:00
已經刪掉了....

Mr.181 於 2003-07-16 01:05: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3391
發表時間:2003-07-16 01:28:00
誠二大人真是貼心....................

( 要唱陳曉東的歌 ^^||| )

哈囉傑克 於 2003-07-16 01:28: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3391
發表時間:2003-07-16 01:38:00
剛剛打開來快速看了一下

有兩個重點:
1. 那女的還不錯看哦 ^^|||
2. 原來劉文聰用3530哦


呵呵.......沒有啦 ^^|||

只是覺得用數位相機照的相片
要能洗成清楚的畫質
那麼檔案必定很大哦
若用MMS傳,會不會很貴呀
且GPRS也是貴哩.......................................^^|||

哈囉傑克 於 2003-07-16 01:38: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4
發表時間:2003-07-16 02:22:00
憑證如果用手機號碼直接取得(Server可以直接取得手機號碼)比較方便吧.. 畢竟要在手機上打字很累.. ... >"<

陌生的訪客 於 2003-07-16 02:22:00 修改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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