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電信 CHT 討論[分享]九十二年度交通部施政重點說明(寬頻到府六百萬用戶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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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03-01-01 18:15:00
九十二年度交通部施政重點說明
(寬頻到府六百萬用戶計畫)
壹、寬頻計畫內涵
由於網際網路的蓬勃發展及資訊通信科技(ICT)的飛躍進步,加速了知識傳遞與訊息交流,促使全球人類生活邁向資訊化。為因應多元化運用,寬頻網路在資訊化社會扮演極為重要的角色,故推動寬頻網路建設遂成為我國邁向資訊化社會的重要政策,也是提高我國國家競爭力的重要指標。
我國係以政府帶動、民間主導為推動原則,結合民間企業,持續推動寬頻網路建設,加速完成數位台灣之寬頻網路建設,並將「知識經濟方案」與「國家資訊通信發展方案」當中持續推動之寬頻網路建設計畫,修訂為「寬頻到府六百萬用戶」計畫,並納入「挑戰二○○八─國家發展重點計畫」之「數位台灣」計畫重點工作,並以使我國成為亞太地區寬頻到府最普及的國家為目標。
貳、推動目標
目前各國寬頻網路普及程度不一,因此對於寬頻服務定義亦有分歧。國內目前寬頻接取服務技術以非對稱式數位用戶迴路(ADSL)為主,纜線數據機(Cable Modem)次之。現階段寬頻接取服務係引用「經濟及合作發展組織(OECD)」之定義,即上行傳輸速率為64Kbps及下行傳輸速率為256Kbps,目前達到此標準之技術包括ADSL、Cable Modem、光纖到大樓(FTTB)、專線(Leased Line)及第三代行動通信(3G)等。
參、寬頻建設成果
今(九十一)年,政府推動寬頻網路之具體績效如下:
相關法規之檢討修訂:
(一) 電信法第十二條修正條文已於九十一年七月十日經總統公布施行,以放寬外資投資第一類電信事業之比例上限,擴大吸引外國人投資國內電信事業,加速電信寬頻網路建設。
(二) 電信法第十六條修正條文已於九十一年七月十日經總統公布施行,以因應第一類電信業者之網路互連需要,加速寬頻網路連通。
(三) 電信法第三十二條及第三十三條修正條文已於九十一年七月十日經總統公布施行,以增訂協助電信業者取得土地及建築物使用權之法源,協助第一類電信業者管線基礎設施建設。
(四) 行政院院會已於九十一年十一月六日完成「電信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含第三十八條、第三十八條之一及第六十七條之一)之審查工作,並於十一月八日提送立法院審議。該修正草案包括明訂用戶建築物電信設備設置審查機制與壟斷處理事項。
管道相關問題之解決:
(一) 在本部協調下,中華電信公司已於九十一年四月完成訂定「電信管道設施短期租用要點」,俾供民營業者承租使用,另中華電信正與民營業者積極協調用戶迴路之租用方式。
(二) 內政部已於九十一年五月提供「道路申挖電腦管理系統」軟體範本,交由各縣市政府自行運用,以提高道路申挖作業流程處理效率。
(三) 內政部已於九十一年六月二十日公布「雨水下水道暫掛纜線管理要點」範本,交由地方政府持續配合辦理相關規定,俾使地方政府開放雨水下水道供業者於道路無法全面開挖前暫掛纜線。
寬頻用戶數於今年十一月底時已達二○二‧九五萬戶,其中ADSL用戶約有一七六‧八四萬戶,Cable Modem用戶約有二四‧二七萬戶,專線用戶約有一‧八五萬戶,已經超越九十一年度二百萬用戶目標值。
肆、寬頻建設願景
我國推動寬頻網路建設,係由政府與民間分工,共同推動數位化寬頻網路之建設與更新。明(九十二)年,交通部將持續進行電信法修法、相關管理辦法之研修、協調及督促相關措施之落實及基地台共站或共構之推動等工作,以建立寬頻網路建設之有利環境,並協助業者排除網路建設障礙。預計明年電信業者將總共投資約六二二億元建設寬頻網路,於年底時達成寬頻到府三百萬用戶之目標。展望未來,各家電信業者於民國九十一至九十六年將投資新台幣共約三六四四億元建設寬頻網路,預計於九十六年底時,達成寬頻到府六百萬用戶的目標,以奠定我國e化政府、e化商務、e化生活及e化交通的基石。
屆時,民眾在家中或工作場所可隨時取得政府相關資訊,並可利用綜合性單一窗口,申請戶籍、報稅等行政服務;企業可不受本身規模之限制,自由地運用資訊科技,與全球客戶進行商業交易;人民可以隨時隨地透過寬頻網路欣賞最新的多媒體影音視聽娛樂,或享受最流行的電玩遊戲,並可與遠方親朋好友進行高品質視訊交談;此外,憑藉智慧型運輸系統(ITS)減少交通阻塞,使交通運輸在最短時間以最便捷方式抵達目的地。

少東 於 2016-05-28 17:36:46 修改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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