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給所有愛好V600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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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數:47
發表時間:2003-06-19 08:19:00
對於現任版主在~~~[討論]V600超過兩萬值得嗎!~~~的種種言論.態度
各位愛好V600的支持者是否願意讓這樣的一個版主來為大家服務

並不是要爭個誰對誰錯,但是希望透過此言論來要求版主
要遵守版規的不只是其他人而已,版主更是應該以身作則
不希望以後還有其他會員,因為這位版主而發生爭執

請大家來多多發表

哇ㄝ手機啦 於 2015-05-25 07:50:47 修改文章內容


商業贊助
發文數:1
發表時間:2025-09-09 00:33:18
發文數:47
發表時間:2003-06-19 08:33:00
附註 :
若版主有勇氣面對大家的言論的話
請不要刪此文章

AND
請各發言者就事論事不要做任何人身攻擊

哇ㄝ手機啦 於 2003-06-19 08:33: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2051
發表時間:2003-06-19 08:51:00
板主是不能跟著人一起吵起來的 = ="

bear.s 於 2003-06-19 08:51: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4
發表時間:2003-06-19 21:44:00
我並沒有要刪..你到邸在怕什麼...心虛ㄇ?

陌生的訪客 於 2003-06-19 21:44: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4
發表時間:2003-06-19 21:46:00
T720的部分...有人帶頭來罵...還找大家一起罵~~我能不管ㄇ...要我看著整個討論區都是漫罵的文章~~告訴你~~我只有三個字--"做不到"

陌生的訪客 於 2003-06-19 21:46: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2051
發表時間:2003-06-19 21:58:00
板主並不能以"做不到"的理由而就跟一般網友而吵了起來~
沒有為什麼~因為今天您是板主~負責的就是維護及管理~而非跟人討論及爭吵~

bear.s 於 2003-06-19 21:58: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4
發表時間:2003-06-19 22:01:00
我沒必要心虛~~該心需的是你們吧

陌生的訪客 於 2003-06-19 22:01: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4
發表時間:2003-06-19 22:06:00
你到底懂不懂~~~不懂我說什麼就亂發言~~還把自己說的好像很懂~~這是很可笑的~~~我沒必要每句話都解釋~~~不懂就算了~~~每個人有每個人的原則~~~漫罵和買賣的文章我就是看不下去~~所以一定刪~~~要我不管那些文章~~我"做不到"....
不要每次都說沒有為什麼~~因為我是版主~~我有我的責任~~~誰規定版主不能討論...你ㄇ??

陌生的訪客 於 2003-06-19 22:06: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2051
發表時間:2003-06-19 22:12:00
請您看青楚
"因為今天您是板主~負責的就是維護及管理~而非跟人討論及爭吵"
沒人說板主不能討論
討論是每個人的權力~包括板主~
但對板主來說的責任是維護及管理~不是討論
責任義務跟權力資格是不同的~

bear.s 於 2003-06-19 22:12: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2051
發表時間:2003-06-19 22:13:00
若您沒心虛
就請保留全部的留言
謝謝

bear.s 於 2003-06-19 22:13: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4
發表時間:2003-06-20 02:26:00
歹勢~~~我並非任何文章都砍~~~只砍漫罵與買賣~~~其他無所謂...不要亂說~~鼻鰾以為隨便說說就好!!

陌生的訪客 於 2003-06-20 02:26: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4
發表時間:2003-06-20 02:39:00
":不高興你們可以離開"並非是你說的意思~~我的意思是~~~如果你不喜歡 V600~~別一直來批評,這樣有錯ㄇ,不然你告訴我~~現在所有的產品當中~~有那一種是能滿足所有人的?...如果這樣.就要批評~~要罵到何時 ?..還是你覺得~~我應該說~~誰不喜歡的~~~一起來罵~~罵的越兇越好?.? 不要憑自己想像就亂說!!

陌生的訪客 於 2003-06-20 02:39: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4
發表時間:2003-06-20 05:32:00
只要你別給人亂加罪名~~~這裡自然乾淨!!!

陌生的訪客 於 2003-06-20 05:32: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47
發表時間:2003-06-20 06:14:00
ㄏㄏ...謝謝
有不懂的可以互相交流阿

哇ㄝ手機啦 於 2003-06-20 06:14: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47
發表時間:2003-06-20 06:15:00
天阿...............
連人家歡迎別人的話你都有意見喔

哇ㄝ手機啦 於 2003-06-20 06:15: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2051
發表時間:2003-06-20 06:39:00
請問是那位板主在挑釁板友?
是你不是我
請認青楚

我並沒加上任合一條莫需有的罪明

就如同其他旁關者所說
你做板主做的很不及格

你不是喊很大聲說要辭
請問到底是什麼時後呢
話越說越大~什麼都沒做

bear.s 於 2003-06-20 06:39:00 修改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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