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表時間:2005-10-12 00:38:00
剛打去消基會建議以後可能會引起的問題…
我說NP後網內網外不分,收費只能任由業者擺布,直到接到帳單才知每通電話是以什麼方式計價,如果用什麼勁話,愛ka,765型的,消費者買了那麼多網內對打分鐘數,結果對方如果不是同一家,那不就虧大了,消基會居然不領我的情…
接線的人員說:他們不鼓勵拿電話起來聊天,所以不會主動建議這件事,因為np是給你拉好朋友進去用的,如果自己的好朋友,自然就會用同一家,享受業者給的優惠,但如果是業務,或是面對陌生人時,不是先問他是那家的,就只能自求多福。我覺得很諷刺。
我個人認為經銷站點的人都可以透過互通資料庫查詢門號所在業者了,為何不能給一般消費者另一個介面,自己去查詢某門號現在掛於那家業者代碼,不然等帳單出,或是呆呆問對方,都是不太好的方法。
陌生的訪客 於 2016-05-28 17:38:03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25-09-06 19:27:24

發表時間:2005-10-12 00:46:00
陌生的訪客 於 2005-10-12 00:46: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5-10-12 00:50:00
有六家GSM公司
資費也有分網內網外
只是不分網內外,先給分鐘數
超數再加給網內分鐘數
台灣只有三家大公司和二小
應該是玩不太起來
陌生的訪客 於 2005-10-12 00:50: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5-10-12 09:30:00
Flyman 於 2005-10-12 09:30: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5-10-12 18:12:00
每家電信公司都不分網內外,憑的都是服務及廣告、收訊,
電信資費低廉。
這樣最好了.....說實在的台灣的手機通訊分網內外計費,
還真是台灣獨有的特色....
雖說台灣手機接電話不用錢,這點比大陸好一點。但是分網內外計費,經營者真是有點寡占市場的心態出現......(註:大陸的小靈通接電話也不用錢),(小靈通=類似台灣的phs系統),NP號碼可攜出現後...期望打破網內外的計費方式!
批洽 於 2005-10-12 18:12: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5-10-12 20:32:00
Flyman 於 2005-10-12 20:32: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5-10-12 20:49:00
不論你打的人, 還是接的人,都要付錢的
所以你接到詐騙集團的電話
還是一樣要付費
分網內網外也沒什麼不好的呀
反正費率那麼多種
電信公司也那麼多家
像我們這些常常只有打某幾支電話號碼的人
有分網內外不是更好嗎
加上NP實施,可以請不同電信公司的人轉到相同的系統
那更划算了吧!

哈囉傑克 於 2005-10-12 20:49: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5-10-13 12:05:00
只打幾支電話號碼,又可請那幾個人轉到跟你同電信公司。
那我要打的人可是上百個號碼,常打的號碼也不下50個。
其中中華、遠傳、台灣大,都各占30%左右
嗚嗚嗚.....你要叫我像軍中的連長一樣,給他們集合,
然後下令或要求他們轉到跟我同樣系統的電話公司嗎?
這是不可能的任務!
祈禱....早日能廢除網內外費率計價方式
批洽 於 2005-10-13 12:05: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5-10-13 12:07:00
尤以簡訊(大陸稱之短消息)更是便宜到以幾毛錢一條來算的。
批洽 於 2005-10-13 12:07: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5-10-13 21:15:00
當然除了像上海、北京那些大城市啦
一般鄉下點的地方,加上人口多
費率低上許多是正常的
所以我是覺得拿大陸來比,基準點會差滿多的吧
像香港啦、日本啦、韓國啦
這些拿來比會比較公平些吧^o^
哈囉傑克 於 2005-10-13 21:15: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5-10-13 21:19:00
像我加入MVPN的費率
不論網內、網外都有折扣
也是很好用呀
若是廢除網內外區別的費率
我想很多人會抗議吧
明明是同一家電信公司的
為什麼比以前貴上許多
反而不合理吧
個人支持全面降價啦.............哈哈!
哈囉傑克 於 2005-10-13 21:19: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5-10-14 02:12:00
陌生的訪客 於 2005-10-14 02:12: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5-10-14 02:50:00
Flyman 於 2005-10-14 02:50: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5-10-14 04:30:00
陌生的訪客 於 2005-10-14 04:30:00 修改文章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