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通過分4年調整行動電話2G及3G接續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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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12-12-22 23:58:00
NCC 通過分 4 年調整行動電話業務經營者(2G)及
第三代行動通信業務經營者(3G)接續費率,以增進新舊市場參與者有效競爭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20)日通過分 4 年調整行動接續費率於 105 年達到每分鐘 1.15 元之行政計畫,後續將依法制作業程序公告發布修正法規及相關作業,並自 10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NCC 表示,所謂行動接續費率是指 2 家電信公司用戶間進行通話互連時,該 2 公司間按照該通話所使用受話網路時間進行拆帳之費率。本次行動接續費調整係參考國際作法及水準,以 4 年為目標,第 1 階段期間 102 年至 105 年,4 年間的複合成長率約為 -14.5%,將目前每分鐘 2.15 元逐年下降至 105 年每分鐘 1.15 元之合理價格區間,如附表,以期建構新舊市場參與者有效競爭環境。



至於國際來話落話至 2G 及 3G 行動通信網路,NCC 表示,依現行電信事業互連管理辦法第 21 條第 1 項第 2 款及第 36 條第 1 項第 2 款文義,已明定行動通信網路作國際通話使用之費用由雙方業者協商訂定,該費用已包括接續費,排除國際來話適用行動接續費調整範圍,維持現行低度管制架構,由業者自行協商。

水杉而 於 2015-05-25 09:04:28 修改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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