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數:4
發表時間:2006-08-05 04:31:00
發表時間:2006-08-05 04:31:00
如提~~
DF 於 2015-05-25 08:22:16 修改文章內容
商業贊助
發文數:1發表時間:2025-12-29 03:57:24
發文數:4
發表時間:2006-08-06 07:05:00
發表時間:2006-08-06 07:05:00
恩~~~如果可以的話 那不就沒有隱私ㄌㄇ
陌生的訪客 於 2006-08-06 07:05: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235
發表時間:2006-08-06 09:01:00
發表時間:2006-08-06 09:01:00
一般來說 要使用藍芽跟對方連結的話
一定都要經過對方的同意 除非對方選擇同意 否則不可能會連結的上的....
BloodRed 於 2006-08-06 09:01:00 修改文章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