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文數:426
發表時間:2009-05-21 01:07:00
發表時間:2009-05-21 01:07:00
本文轉載自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518/115/1jost.html


網路搜尋巨擘 Google 與 Apple 的手機爭奪戰再度開打!外界引頸期盼的 Google 手機 HTC Magic,終於在本月登台,採用 Google 主導的 Android 平台 1.5 版,由中華電信代理發售。中華電同時擁有 Apple iPhone 3G 在台的獨家代理權,兩大手機製造商再次過招,立即成為網路上的熱門討論焦點。
宏達電發表 HTC Magic 採 3.2 吋的觸控螢幕設計,具備 GPS 定位功能,使用者可以使用 Wi-Fi 或 3.5GHSDPA 的網路傳輸方式,來使用 Google Maps、Google Search、YouTube 等各種 Google 網路服務。
根據業者提供資料,HTC Magic 採用與 iPhone 相同的處理器,但運行速率高達 528 MHz,以提供更快速的操作效能。此外,相較於 iPhone 只有 8GB 與 16GB 兩種容量規格,HTC Magic 支援 microSD 卡擴充,玩家可下載更多遊戲、音樂及資料等。
為了解決手機閱讀網頁的螢幕限制,HTC Magic 提供可 360 度多向操控的 Trackball 軌跡球移動網頁,搭配放大鏡功能,可輕鬆讀取網頁資訊。
面對 Google 來勢洶洶,Apple 也不敢掉以輕心,日前在位於美國加州的蘋果加州,發表 3.0 版 iPhone 的新功能,預定最快今年夏天問世。新版 iPhone 一口氣新增了上百種功能,包括改善前版 iPhone 無法轉寄文字簡訊,以及傳送多媒體訊息 MMS。
此外,為了突破手機閱讀網頁與操作上的限制,兩家廠商也相繼提出新的解決方法。新版 iPhone 在瀏覽器 Safari、E-mail 收發等程式皆提供橫式鍵盤,並將電腦常用的複製、剪下、貼上功能,首度移植到手機上。讓使用者透過直覺化的操作,更快速的進行各種文書編輯。
而 HTC Magic 則提供 360 度多向操控的軌跡球來移動網頁,並搭配放大鏡功能,民眾讀取網頁資訊不再綁手綁腳。
對於許多手機的重度使用者與玩家而言,除了手機的內建功能外,透過外部應用程式的擴充,才能將手機的效能發揮到淋漓盡致,打造個人化的功能。對此,由於 Android 屬開放式作業系統,透過 Andriod Market的 專屬平台,任何人都可自由發布或下載各種應用程式。
此外,Android 也因為不用繳付權利金,讓消費者享受不必付費的好處。相較之下,Apple 至今仍不願開放平台,其線上應用商店 Apple App Store,雖然經營的有聲有色,但下載時必須支付 0.99 到 5.99 美元不等的費用。
宏達電發表 HTC Magic 採 3.2 吋的觸控螢幕設計,具備 GPS 定位功能,使用者可以使用 Wi-Fi 或 3.5GHSDPA 的網路傳輸方式,來使用 Google Maps、Google Search、YouTube 等各種 Google 網路服務。
根據業者提供資料,HTC Magic 採用與 iPhone 相同的處理器,但運行速率高達 528 MHz,以提供更快速的操作效能。此外,相較於 iPhone 只有 8GB 與 16GB 兩種容量規格,HTC Magic 支援 microSD 卡擴充,玩家可下載更多遊戲、音樂及資料等。
為了解決手機閱讀網頁的螢幕限制,HTC Magic 提供可 360 度多向操控的 Trackball 軌跡球移動網頁,搭配放大鏡功能,可輕鬆讀取網頁資訊。
面對 Google 來勢洶洶,Apple 也不敢掉以輕心,日前在位於美國加州的蘋果加州,發表 3.0 版 iPhone 的新功能,預定最快今年夏天問世。新版 iPhone 一口氣新增了上百種功能,包括改善前版 iPhone 無法轉寄文字簡訊,以及傳送多媒體訊息 MMS。
此外,為了突破手機閱讀網頁與操作上的限制,兩家廠商也相繼提出新的解決方法。新版 iPhone 在瀏覽器 Safari、E-mail 收發等程式皆提供橫式鍵盤,並將電腦常用的複製、剪下、貼上功能,首度移植到手機上。讓使用者透過直覺化的操作,更快速的進行各種文書編輯。
而 HTC Magic 則提供 360 度多向操控的軌跡球來移動網頁,並搭配放大鏡功能,民眾讀取網頁資訊不再綁手綁腳。
對於許多手機的重度使用者與玩家而言,除了手機的內建功能外,透過外部應用程式的擴充,才能將手機的效能發揮到淋漓盡致,打造個人化的功能。對此,由於 Android 屬開放式作業系統,透過 Andriod Market的 專屬平台,任何人都可自由發布或下載各種應用程式。
此外,Android 也因為不用繳付權利金,讓消費者享受不必付費的好處。相較之下,Apple 至今仍不願開放平台,其線上應用商店 Apple App Store,雖然經營的有聲有色,但下載時必須支付 0.99 到 5.99 美元不等的費用。
來不及囉~ 於 2015-05-25 08:44:57 修改文章內容

商業贊助
發文數:1發表時間:2025-07-19 16:13:27

發文數:322
發表時間:2009-05-22 00:07:00
發表時間:2009-05-22 00:07:00
樂觀看待這種競爭
這樣才會進步~
希望MS, Symbian 也能跟進
這樣才會進步~
希望MS, Symbian 也能跟進
Desmond 於 2009-05-22 00:07:00 修改文章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