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文數:4
發表時間:2003-06-29 08:25:00
發表時間:2003-06-29 08:25:00
v70全配公司貨今年五月機無刮傷想換電0912821939不通傳訊
該人用過保固之t208且擅自更改保固日期其行為是偽造文書
在網路辨稱手機為今年四月機其實是去年一月機其行為是詐欺
我已收集相關事證準備對該仁兄提起告訴
以上兩項罪名為公訴罪
我決不合解一定要將你繩之以法
0912821939的仁兄好自為之吧
該人用過保固之t208且擅自更改保固日期其行為是偽造文書
在網路辨稱手機為今年四月機其實是去年一月機其行為是詐欺
我已收集相關事證準備對該仁兄提起告訴
以上兩項罪名為公訴罪
我決不合解一定要將你繩之以法
0912821939的仁兄好自為之吧
陌生的訪客 於 2016-05-28 17:46:04 修改文章內容

商業贊助
發文數:1發表時間:2025-08-29 00:17:01

發文數:4
發表時間:2003-06-29 09:42:00
發表時間:2003-06-29 09:42:00
補充一點
那v70是我的
請各位網友不要和他換
那v70是我的
請各位網友不要和他換
陌生的訪客 於 2003-06-29 09:42: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4
發表時間:2003-06-29 09:43:00
發表時間:2003-06-29 09:43:00
補充一點
那v70是我的
請各位網友不要和他換
那v70是我的
請各位網友不要和他換
陌生的訪客 於 2003-06-29 09:43: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477
發表時間:2003-06-29 12:46:00
發表時間:2003-06-29 12:46:00
去年一月T208好像還沒上市喔!!
翔 於 2003-06-29 12:46: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4
發表時間:2003-06-29 19:47:00
發表時間:2003-06-29 19:47:00
是水貨還辨稱是公司貨
陌生的訪客 於 2003-06-29 19:47: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4
發表時間:2003-06-30 00:37:00
發表時間:2003-06-30 00:37:00
你好 我上次也用i188要跟他換 我跟那ㄍ人約在西門町 到ㄌ之後 我看到ㄌ它ㄉt208 不只一ㄍ刮傷 所以我就不跟它換 它那ㄍ保顧期限塗改過 然後窩跟他說我不跟他換後 他立刻說要貼我1000 但機子真ㄉ很爛ㄌ 且它那ㄉ保護膜是自己貼ㄉ 我撕下來後 裡面都室刮傷 所以我沒跟他換 當我說不換後 他還發牢騷 一直說我怎ㄇ可以這樣...
還好我沒跟他換 ~~
他不只一隻手機喔 他還有許多隻 我懷疑他是做中古ㄉ 大家真ㄉ要小心喔
0912821939 ㄑ===========這ㄍ人是騙子!!
還好我沒跟他換 ~~
他不只一隻手機喔 他還有許多隻 我懷疑他是做中古ㄉ 大家真ㄉ要小心喔
0912821939 ㄑ===========這ㄍ人是騙子!!
陌生的訪客 於 2003-06-30 00:37: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4
發表時間:2003-06-30 02:33:00
發表時間:2003-06-30 02:33:00
我決對要讓他坐牢
陌生的訪客 於 2003-06-30 02:33: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581
發表時間:2003-06-30 02:55:00
發表時間:2003-06-30 02:55:00
他今天下午 03:51:57還有上過手機王這,他沒有任何回應,你還是報警處理吧!把你所看到他PO的文章列印下來和他的基本資料,和你和他所約的時間地點和方式告知警方,你和他有寫手機交換契約書嗎?((依中華民國刑法第三十二章第三百三十九條(詐欺取財、得利罪)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欺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報案時要索取三連單
元元 於 2003-06-30 02:55: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4
發表時間:2003-06-30 04:50:00
發表時間:2003-06-30 04:50:00
ok 我會處理
陌生的訪客 於 2003-06-30 04:50: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92
發表時間:2003-07-01 11:19:00
發表時間:2003-07-01 11:19:00
我上次也差一點跟他換,他用7210跟我換t508,
chen 於 2003-07-01 11:19:00 修改文章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