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文數:4
發表時間:2008-04-25 07:36:00
發表時間:2008-04-25 07:36:00
這真是一隻超...無言手機...各位板上大大.沒發現嗎..他在聽話筒狀態..
是不能按分機的...
例如:你打電話..通了.但卻不能按分機.因為他是觸碰式的沒有按鍵..也不能聽語音 ........>
fly 於 2016-05-28 17:00:35 修改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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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數:1發表時間:2025-08-14 19:57:41

發文數:4
發表時間:2008-05-09 07:17:00
發表時間:2008-05-09 07:17:00
本來我也是很傻眼..後來想到某次電視上有說有些手機是可以按#或*字鍵,所以我就試試#字鍵,結果就ok了,接通後會自動撥出分機號碼...號碼+#(要久按變成P)+分機號碼
但是我有另一個問題,就是日期會自動倒退一天,不知道大家有沒有這問題呢?
真的是超級困擾我....
但是我有另一個問題,就是日期會自動倒退一天,不知道大家有沒有這問題呢?
真的是超級困擾我....
mars 於 2008-05-09 07:17: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4
發表時間:2008-05-09 21:30:00
發表時間:2008-05-09 21:30:00
我更無言.......請好好的看一下說明書吧!!
我越來越相信90 %的錯誤來自於愚笨的消費者這句話了~~
我也很想砸雞蛋了..shit.N*N次方
要出現數字請按左邊側面最下面那顆按鈕吧~~
就算不看說明說也看的懂中文提示吧!!
人家都叫你按情境按鈕了~~
或是....爬爬文~~
我越來越相信90 %的錯誤來自於愚笨的消費者這句話了~~
我也很想砸雞蛋了..shit.N*N次方
要出現數字請按左邊側面最下面那顆按鈕吧~~
就算不看說明說也看的懂中文提示吧!!
人家都叫你按情境按鈕了~~
或是....爬爬文~~
kk 於 2008-05-09 21:30: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4
發表時間:2008-05-10 19:50:00
發表時間:2008-05-10 19:50:00
這位先生.拜託!!!
..需要口氣那麼跩嗎...這只是"交流網"..況且我們是不懂中文阿...因為我們是讀外文的..確實英文比中文好阿..還有不爽就別回阿..當自己多神..手機神童喔..噁
..需要口氣那麼跩嗎...這只是"交流網"..況且我們是不懂中文阿...因為我們是讀外文的..確實英文比中文好阿..還有不爽就別回阿..當自己多神..手機神童喔..噁
cool 於 2008-05-10 19:50: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4
發表時間:2008-05-10 20:20:00
發表時間:2008-05-10 20:20:00
dreamnow ...........
還有不要學別人講話的語調...shitN次方勒..有點創意吧...
還有不要學別人講話的語調...shitN次方勒..有點創意吧...
cool 於 2008-05-10 20:20: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1
發表時間:2008-08-28 09:51:00
發表時間:2008-08-28 09:51:00
我實在忍不住想幫kk( dreamnow )說句話,我並 不覺得他的文章口氣很跩,而是你的文章口氣相當差,先看看他的文章內容,不就是陳述一段客觀的事實嗎?這麼簡單的功能還怪手機設計不良,我真的建議你砸了你的手機,不要讓LG跟PRADA的設計者知道被你這種消費者買到,他們不會希望自己的苦心,被一個不先研究過功能只會抱怨手機爛的笨蛋買到。
另外你說你中文不好,英文比較好,那你就用英文發問阿,這裡有限定中文輸入嗎?你發問文章寫成那樣誰知道你英文比較好,只覺得你中文真的不好而已。
你知不知道發這種文章,當自己多笨...手機白痴啊?
問問題也要有點禮貌,你就真的笨到問這種問題,別人回答你當然會對你的笨感到驚訝阿,又不是路上每個人都這樣,你這樣是很稀少的。另外,人家不一定不爽回你文章阿,也許大家都覺得這樣念你兩句很快樂,不要自己先入為主肯定別人的想法。
還有,N次方這種梗也不是你發明的,當自己多有創意~你才是噁心程度大勝,打一堆符號自以為多可愛,希望你不靠可愛生活的。
最後,罵人分兩次罵,只覺得你反應很慢,罵完自覺得不夠還要補個回馬槍,你這樣氣勢整個弱掉了懂嗎?!
另外你說你中文不好,英文比較好,那你就用英文發問阿,這裡有限定中文輸入嗎?你發問文章寫成那樣誰知道你英文比較好,只覺得你中文真的不好而已。
你知不知道發這種文章,當自己多笨...手機白痴啊?
問問題也要有點禮貌,你就真的笨到問這種問題,別人回答你當然會對你的笨感到驚訝阿,又不是路上每個人都這樣,你這樣是很稀少的。另外,人家不一定不爽回你文章阿,也許大家都覺得這樣念你兩句很快樂,不要自己先入為主肯定別人的想法。
還有,N次方這種梗也不是你發明的,當自己多有創意~你才是噁心程度大勝,打一堆符號自以為多可愛,希望你不靠可愛生活的。
最後,罵人分兩次罵,只覺得你反應很慢,罵完自覺得不夠還要補個回馬槍,你這樣氣勢整個弱掉了懂嗎?!
Jerry 於 2008-08-28 09:51: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1
發表時間:2009-06-05 20:23:00
發表時間:2009-06-05 20:23:00
I totally agree with dreamnow and Jerry. The forum is public so its proper ediquette to act accordingly. Bad manners gets u no where, while good manners will get u everywhere.
Just thought I should type this in English so it will be easier for you to understand.
Just thought I should type this in English so it will be easier for you to understand.

蓉蓉 於 2009-06-05 20:23:00 修改文章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