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文數:4
發表時間:2003-05-07 21:52:00
發表時間:2003-05-07 21:52:00
你看? 我被你列為黑名單
還不是照貼文章??
你檔得了嗎
你的黑名單不過是拿來吆喝自己地位的道具而已
沒什麼實質作用
你還是講話客氣一點
不要擺個高姿態自以為什麼黑名單了不起的
你就算把我列為黑五類
除非你卯上了24小時坐在電腦前
否則你還是會常看到我的文章
很無可奈何吧? 沒錯 你除了刪文章的權力之外 其他什麼也沒有
別自我膨脹了
還不是照貼文章??
你檔得了嗎
你的黑名單不過是拿來吆喝自己地位的道具而已
沒什麼實質作用
你還是講話客氣一點
不要擺個高姿態自以為什麼黑名單了不起的
你就算把我列為黑五類
除非你卯上了24小時坐在電腦前
否則你還是會常看到我的文章
很無可奈何吧? 沒錯 你除了刪文章的權力之外 其他什麼也沒有
別自我膨脹了
陌生的訪客 於 2016-05-28 17:45:51 修改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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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數:1發表時間:2025-09-28 10:40:40

發文數:4
發表時間:2003-05-07 22:57:00
發表時間:2003-05-07 22:57:00
垃圾
陌生的訪客 於 2003-05-07 22:57: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351
發表時間:2003-05-08 01:08:00
發表時間:2003-05-08 01:08:00
你真的很機車+白目
你以為網站是你架設的嗎???
這論版是大家一起使用的(不遵守~可到2手區)
又不是沒2手區讓你去買賣手機
這是手機交換區~而不是手機買賣(張大你的眼睛~看清楚)
況且~你PO的文章和留言
都沒辦法證明元元版主~擺個高姿態自以為什黑名單了不起的+講話客氣一點
反而是你在這鬧
你以為每個版大都希望~來鬧的網友都不能鎖IP的功能嗎???
這在版主交流區有提過
只是館主一直不給予此權力
不是版主不要
沒有把你帳號和IP鎖住
不是版大的錯
是館主的疏忽
我會去建議給館主知道
你以為網站是你架設的嗎???
這論版是大家一起使用的(不遵守~可到2手區)
又不是沒2手區讓你去買賣手機
這是手機交換區~而不是手機買賣(張大你的眼睛~看清楚)
況且~你PO的文章和留言
都沒辦法證明元元版主~擺個高姿態自以為什黑名單了不起的+講話客氣一點
反而是你在這鬧
你以為每個版大都希望~來鬧的網友都不能鎖IP的功能嗎???
這在版主交流區有提過
只是館主一直不給予此權力
不是版主不要
沒有把你帳號和IP鎖住
不是版大的錯
是館主的疏忽
我會去建議給館主知道
leo_pang 於 2003-05-08 01:08: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4
發表時間:2003-05-08 05:10:00
發表時間:2003-05-08 05:10:00
你才是垃圾,社會就是有你這種人才會亂,不遵守這的規定在那叫,你別自己以為很懂就在這鬼叫,我也要叫館主把你趕出去
陌生的訪客 於 2003-05-08 05:10: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4
發表時間:2003-05-08 06:14:00
發表時間:2003-05-08 06:14:00
垃圾是我說的
人不是我殺的
我是故意用跟那垃圾一樣的名字
別誤會>_<~~~
人不是我殺的
我是故意用跟那垃圾一樣的名字
別誤會>_<~~~
陌生的訪客 於 2003-05-08 06:14:00 修改文章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