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文數:146
發表時間:2007-02-07 18:07:00
發表時間:2007-02-07 18:07:00
最近認真的考慮要買一之結合隨身聽功能的手機
最好是可以完全取代隨身聽功能
看來看去還是只有5300和SE W系列符合我的要求
畢竟Nokia和SE都是大廠
手機的品質和設計上都有相當的把握
原本已經想要在5300和W810i中做出選擇了
但沒想到最近Samsung推出了一支類似Nokia口紅機的音樂手機X838
仍然保有鍵盤、加上類似iPod的滑盤設計真的滿讓我心動
因為Samsung算是MP3隨身聽領先廠牌之一
所以我想他們做出的音樂手機效果應該也不錯
由於殺出X838這個程咬金
就從二選一變成三搶一了
請各位給我點意見
5300在三支手機裡面有什麼優勢嗎?
最好是可以完全取代隨身聽功能
看來看去還是只有5300和SE W系列符合我的要求
畢竟Nokia和SE都是大廠
手機的品質和設計上都有相當的把握
原本已經想要在5300和W810i中做出選擇了
但沒想到最近Samsung推出了一支類似Nokia口紅機的音樂手機X838
仍然保有鍵盤、加上類似iPod的滑盤設計真的滿讓我心動
因為Samsung算是MP3隨身聽領先廠牌之一
所以我想他們做出的音樂手機效果應該也不錯
由於殺出X838這個程咬金
就從二選一變成三搶一了
請各位給我點意見
5300在三支手機裡面有什麼優勢嗎?
davinci 於 2015-05-25 08:26:33 修改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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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數:1發表時間:2025-05-22 13:54:10

發文數:641
發表時間:2007-02-08 13:19:00
發表時間:2007-02-08 13:19:00
引用davinci所述:
最近認真的考慮要買一之結合隨身聽功能的手機 最好是可以完全取代隨身聽功能 看來看去還是只有5300和SE W系列符合我的要求 畢竟Nokia和SE都是大廠 手機的品質和設計上都有相當的把握 ..........恕刪
我覺得 SE的操作還不錯 音質也都還算可以
而NOKIA的話 相信你也聽過"CONNECTING PEOPLE"這樣的廣告術語
就是做的更人性化 相信在操作上面是沒什麼問題的
至於三星 這個牌子做的MP3好像音質都還不錯 手機的話主打MP3的話 應該也大有成就
外型倒是滿特別的 三隻應該都不錯吧 建議可以三隻都去把玩看看嚕..
最近認真的考慮要買一之結合隨身聽功能的手機 最好是可以完全取代隨身聽功能 看來看去還是只有5300和SE W系列符合我的要求 畢竟Nokia和SE都是大廠 手機的品質和設計上都有相當的把握 ..........恕刪
我覺得 SE的操作還不錯 音質也都還算可以
而NOKIA的話 相信你也聽過"CONNECTING PEOPLE"這樣的廣告術語
就是做的更人性化 相信在操作上面是沒什麼問題的
至於三星 這個牌子做的MP3好像音質都還不錯 手機的話主打MP3的話 應該也大有成就
外型倒是滿特別的 三隻應該都不錯吧 建議可以三隻都去把玩看看嚕..
阿龍 於 2007-02-08 13:19: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369
發表時間:2007-02-17 10:10:00
發表時間:2007-02-17 10:10:00
引用davinci所述:
最近認真的考慮要買一之結合隨身聽功能的手機 最好是可以完全取代隨身聽功能 看來看去還是只有5300和SE W系列符合我的要求 畢竟Nokia和SE都是大廠 手機的品質和設計上都有相當的把握 ..........恕刪
注意!!!!!!samsung只有mp3支援A2DP,MP4不支援。所以SAMSUNG X838=XXXXXXX
最近認真的考慮要買一之結合隨身聽功能的手機 最好是可以完全取代隨身聽功能 看來看去還是只有5300和SE W系列符合我的要求 畢竟Nokia和SE都是大廠 手機的品質和設計上都有相當的把握 ..........恕刪
注意!!!!!!samsung只有mp3支援A2DP,MP4不支援。所以SAMSUNG X838=XXXXXXX
我最軟 於 2007-02-17 10:10: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1000
發表時間:2007-02-22 02:50:00
發表時間:2007-02-22 02:50:00
SAMSUNG的音質不怎麼樣吧= =
親自使用的感想
有預算就W810i 他功能比較全面
沒預算就5300 至少解析度很高
對了 簡訊也是他的優勢喔
打一百字的簡訊一點都不會慢
=====oak2002 於 2007/2/21 下午 06:44:33 修改文章內容
親自使用的感想
有預算就W810i 他功能比較全面
沒預算就5300 至少解析度很高
對了 簡訊也是他的優勢喔
打一百字的簡訊一點都不會慢
=====oak2002 於 2007/2/21 下午 06:44:33 修改文章內容
nightelves 於 2007-02-22 02:50:00 修改文章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