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務版主討論區關於 trance 的抱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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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數:3514
發表時間:2007-07-15 00:34:00
關於trance (ccmxp ) 的抱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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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先看我最後的原文:
是不是官方正式版.....這並不是重點!!

重點是.....有Bug.....已下架!!

重點是不穩定.....!!

就算不是官方版....能穩定....能增加功能.......誰不愛呀!!

講那麼多Code的問題又如何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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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
1.我未針對trance發言.....前面也有人講到code的問題....所以我是對整個主題而言!!
2.我沒有不讓他或其他人討論code!!
3.他先用針對性的方式.....說我口氣不好~!!
4.我原本未刪文.....只有鎖主題~
5.因後來他反應....說不要鎖文.........所以我只好把...我與他口氣不佳部份刪除了!
6.他要我刪除他原本發的code文部份....因為那篇文章....並未違規.....我沒理由處理!!
7.他自己把code文給刪了!!

所以我沒有啥地方應該再去處理啦~~不知道還要處理啥麼勒??

PS:報歉...給各位添麻煩囉........

鄉民去死 於 2016-05-28 16:07:09 修改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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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數:1
發表時間:2025-08-10 20:06:51
發文數:3514
發表時間:2007-07-15 00:43:00
補充一下:

1.這件事已經過了兩天了....所以不想再提起....

2.我不敢說我沒錯....也許太衝動......

3.但是我並不是刪他的code文的部份.......所以並未不給他發code文~

4.我只刪了....他罵我的文......我也刪了....我回他的文...因為口氣都不好!!

5.他發的code文....難道都不能質疑他嗎?? 而且我主要又不是講他!! 真是怪耶=.="

6.看各位覺得該怎麼處理....我就怎麼處理吧!!

鄉民去死 於 2007-07-15 00:43: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3436
發表時間:2007-07-15 01:09:00
我覺得這個部分能需要您直接跟當事人討論說明一下會比較好喔︿︿

麻煩您了

自動販賣 於 2007-07-15 01:09: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3514
發表時間:2007-07-15 01:20:00
引用自動販賣所述:
我覺得這個部分能需要您直接跟當事人討論說明一下會比較好喔︿︿

麻煩您了..........恕刪

要怎麼跟他討論勒??

我沒講到他...也沒指名他.....他就說我口氣不好了~

如果直接跟他討論....我看那會吵不完喔~

而且...他已經先入為主覺得....我批評他的文....我不准他討論code!!

變成我好像連提都不能提到code一樣....傷腦筋~

我真的不知如何跟他去討論啦~

所以...冷處理比較好一點吧!!

鄉民去死 於 2007-07-15 01:20: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3514
發表時間:2007-07-15 01:30:00
而且.....版務都已經復原了我刪的那篇文.....如下:

講那麼多code的問題又如何勒???? (lirown大大的口氣........令人不快!!)

不如何啊!!!只是有人討論提到是否為測試版.....等等的問題!!

我只是參與討論回應我所知道的!!

不知這樣犯了lirown大大的哪一條"禁忌"???

還有,請你說明bug在哪裡???

我也有n95,我也更新了v12,我使用正常啊!!沒覺得哪裡不好!!!

在"線上更新下架",不代表一定有bug,在"線上更新上架"也不代表沒問題!!

套句你說的~~下不下架不重要,有需要的去更新,沒需要不要更新!!你管人討論的內容幹嘛??!!

我尊重你的發言!!

也請你尊重我的發言!!!!

對了厚!!我好像沒請大家一定要更新吧!!!僅就版本發言而已~~~~~居然.......
=====ccmxp 於 2007/7/11 下午 02:01:35 修改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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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想...我更沒有必要去處理了!! 因為...版務已經表明了態度~!

那以後...我也沒必要在n95版內發言了.......因為都不能質疑別人的內容~只能挨打!

鄉民去死 於 2007-07-15 01:30: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3514
發表時間:2007-07-15 01:35:00
最後補充:

我把版務復原的那篇....再次刪除.....表達我的立場!!

如果版務還是要復原那篇的話!!

那我也一併請辭N95與E65版的版主!!

抱歉.....

鄉民去死 於 2007-07-15 01:35: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1614
發表時間:2007-07-15 01:40:00
引用歐歐所述:
關於trance (ccmxp ) 的抱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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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先看我最後的原文:
是不是官方正式版.....這並不是重點!!

他之前好像也有類似舉動。還要求刪除他的會員。

慢慢來吧,凡是過於激動不好吧?

LINE 於 2007-07-15 01:40: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1614
發表時間:2007-07-15 01:46:00
想想之前 N73 事件時,還被他重炮攻擊。
=====ok555 於 2007/7/14 下午 05:45:33 修改文章內容

LINE 於 2007-07-15 01:46: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3514
發表時間:2007-07-15 02:38:00
請問....就 "N73重炮攻擊" 這件事........誰對誰錯勒??

難道他都是對的嗎??

在這次N95 Code事件.....他先針對.....就是他的錯~雖然我也有回罵....但是罵完後...我就自己刪了!

雖然trance說了很多......關於他那篇NOKIA N95的Code介紹文.......是他自己刪的!!

沒道理要別人對他道歉!!

雖然我覺得他更應該跟大家道歉......但是我不會那麼做......也不會叫他道歉!!

................................................各位站務或館長...........冷處理可以吧??!!

鄉民去死 於 2007-07-15 02:38: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1614
發表時間:2007-07-15 03:34:00
引用歐歐所述:
請問....就 "N73重炮攻擊" 這件事........誰對誰錯勒??

難道他都是對的嗎??

在這次N95 Code事件.....他先針對.....就是他的錯~雖然我也有..........恕刪

哈,那次是我的疏忽,但我也有道歉了。
可是因為他洗版一直要求板主出面,所以我公
告給予制止他洗版的動作。
但他卻反過來轟炸我

哈,反正都過去了。

關於這次事件,因為文章都被刪除了,所以我們大家
也不是很清楚發生什麼事。
總而言之,需要有原文來判斷囉。

總之,退一步海闊天空。

祝順利。

LINE 於 2007-07-15 03:34: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2391
發表時間:2007-07-16 04:50:00
除非真的明確導致人身攻擊。
並要刪文之前直接儲存該網頁備份,以防後續。

不然可以提出說明、建議、或通牒或鎖文。
請多保留原始文章面貌歷程。

如今可編輯的也由當事人自己修改了。
已刪除之文章也刪除了。

討論版是希望討論使用,而非讓人來吵架而由管理群
來做類似調停、判決等等,又加上歷程無法完整呈現。

大家別氣餒,努力更圓融。
不了解造成諒解。不了解造成誤解。

或許有人會說我,說的輕鬆。
也會說:不是發生在自己身上的問題,好解決。
因為痛的不是自己。

只能讓自己累積後續服務的圓融與後續籌碼。

懶骨頭 於 2007-07-16 04:50: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3514
發表時間:2007-07-16 18:59:00
"除非真的明確導致人身攻擊。"

這樣說法有點像最後一道防線......有點過於被動了........

根據...trance回應我的第一句話...."(lirown大大的口氣........令人不快!!)"

我一直覺得...討論針對的是主題與內容.......非針對人!!

就算他質疑我講的內容...我覺得也ok......但是第一句就針對我....講我的口氣.....這就是主因!!


再次看看trance對我回應的前半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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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那麼多code的問題又如何勒???? (lirown大大的口氣........令人不快!!)
不如何啊!!!只是有人討論提到是否為測試版.....等等的問題!!
我只是參與討論回應我所知道的!!
不知這樣犯了lirown大大的哪一條"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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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明顯的針對性......就是一副不准別人質疑他的文章!! 只有他講的才是 "神" 話~

至於他自己刪掉的文章.....只是一篇講n95 code的文.....我請小雅再傳給我...我再貼給各位看吧~

鄉民去死 於 2007-07-16 18:59:00 修改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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