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2006-08-08 06:56:00
在某家通訊行辦理手機~E770
不過要榜兩ㄍ門號~
分別是和信跟台灣大哥大
當天台灣大哥大ㄉ門號跟SIM卡就給我ㄌ
不過和信指給我SIM卡而已~
他說號碼要選號~選好ㄌ會打給我
不過隔ㄌ三天依然沒有動靜
後來一樣跑去原本ㄉ通訊行詢問
他說和信資料最近在重整所以比較慢~
叫我在等ㄍ兩天~
請問各位大大...有遇過這種情況ㄇ= =
有點怕被騙~如果該通訊行一直拖延~有沒有辦法解約ㄋ
該尋找哪個單位?
妖五凍凍 於 2015-05-25 08:22:21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26-01-11 05:32:04
發表時間:2006-08-08 07:12:00
業者是靠辦門號來賺錢的,所以才會這樣的銷促方式,即然這是兩個不同的系統,可以向各系統的客服詢問一下情形,真的不行,可以問看看消基會的相關單位,看有沒有解決的辦法,還不到7天的話,應該是有方式正常解決的,不要被拖過這重要的時限,過了就有得吵啦。
Alvin 於 2006-08-08 07:12: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6-08-08 07:19:00
購買價格多少?
為什麼會綁兩個門號?

若是碰到這樣的情形,各位應該要貨比三家
怎會買了才發現不對呢?
總覺得有些人就是買了才來問怎會這樣?
(抱歉我沒有數落你的意思,我是說明一些情況,我週遭友人也會這樣)
這是個習慣問題,事前的做功課,好過事後補救
並且勤勞點,比價多寡?售後服務?符合需求?.......等
我敗家金額不算小,但鮮少後悔的
我是在威寶門市辦理,它早已經是一元手機了
搭配389也才990
若是到一些加盟門市,搭配其他電信,價格可能稍高些
GUCCI 於 2006-08-08 07:19: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6-08-08 07:31:00
恩恩~提醒大家不要跟我一樣= =
剛辦手機的心情應該要很爽才對= =
到不明ㄉ通訊行辦理~結果我這幾天心情差到不行
還是到直營門市辦理比較好
而且效率真ㄉ很差
像那天辦理的時候~他們居然門市裡沒有手機存貨
我幾乎等ㄌ快兩小時才拿到手機~
而且我發現那種門市在解說合約的時後都在虎爛.........
自己笨我承認= =
提醒大家千萬小心
像現在我也不知道該怎ㄇ處理= = ...............
如果他一直托......= ="

妖五凍凍 於 2006-08-08 07:31: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6-08-08 07:54:00
看你想解除那一家的門號,趁還沒7天期滿之前,到他的門市先去做個備註的動作,提出你的申請,主要的是要有個時間的依據,才不會讓業者給你拖過7天,這是很可能發生的情形。
Alvin 於 2006-08-08 07:54: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6-08-09 00:58:00
真夭壽!
可憐的凍凍 你被騙了
現在E770搭各家門號是0元綁2年約 空機約$4500
和信隸屬於直銷 辦一個門號可以賺1000元[幫你辦的那個人]
QQ
修緣 於 2006-08-09 00:58: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6-08-09 01:16:00
呃......那趕快去退吧
就算賠點錢也要堅持退還
你想想這是綁兩年約的事情
若你屈就,這兩年來都要面對這件陰影
繳月租費"事小",兩年的壞心情"事大"
你總不想,每次看到這隻手機,就回想起不愉快的回憶吧!
另外
最好不要單獨前往,找個朋友幫忙助陣,最好是較了解這市場的人
而就算他沒有出聲,也可幫你壯壯膽
祝 好運
GUCCI 於 2006-08-09 01:16: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6-08-09 08:15:00
嗚嗚~我哭ㄌ...........
大家ㄉ關心我好感動................
最近想趕快把這件事情解決掉...
不過話說回來這隻手基真ㄉ很炫~瞞新奇ㄉ
討厭就在像財狼般的小通訊行= =
榜門號0元= = ...................我傻ㄌ
撞牆壁><
妖五凍凍 於 2006-08-09 08:15: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6-08-09 18:20:00
凍凍
別傷心 教你我之前的經驗
之前我PDA故障 螢幕壞了顯示不出來
就拿去聯強維修 已過保固期 小姐跟我說要先檢測再通知我要不要修明天過去拿
隔天我去了後小姐說修要6000多[媽呀!不如買一台新的]我說不修了要拿回來
她說檢測費要200. 我便跟她爭論了 你又沒拆我機器[工錢嘛] 只是檢測 為何要收費
她說公司規定 我說規你的蛋啦 於是當場打電話到消基會說明經過
消基會人員說無此規定要我請他們經理出來說 他們經理出來接電話只聽他說:是...是..對不起
說完後跟我說不用錢了.事情結束
你也可以試試 記得要跟消基會說 店名 地址 電話 最好看一下他們的營業執照有編號
真想幫你去出氣
修緣 於 2006-08-09 18:20: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6-08-11 01:54:00
TO 凍凍:
身為消費者,本身的權益是一定要保護的,店家一定都會和消費者站在相反的立場,所以不好解決的問題,搬出消費者基金會是個很不錯的做法,但是為了避免這樣的事情發生,最好最好的做法,還是要充實自己的消費知識,在買東西之前先看過、比過、問過,最好能再試過,可以用很多的時間去做這些準備,等決定要買時,心裡一定已經有個底,該去那裡買?那家的服務好?那裡便宜?對不對?當做是一次經驗,以後多小心點就好啦!
TO CD:
你可以兼職當「打手」啦,哈哈!
Alvin 於 2006-08-11 01:54: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6-08-12 01:21:00
哈~哈~哈
我可是很兇的喔!在北縣市還有 香港 澳門 中國 珠海 上海 北京
有需要幫忙的可以找我 不過不能做違背良心的事喔!
修緣 於 2006-08-12 01:21: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6-08-12 01:26:00
TO CD:
真看不出來你真麼強,怪不得你說的這些地方我用盡了方法也佔不了地盤,原來都是你的控制範圍,.........呵呵,還好地球上其他的地方都在我的掌握之下啦,也不差這幾個。
Alvin 於 2006-08-12 01:26: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6-08-12 01:37:00
CC 彼此彼此啦
QQ 要謙虛點 噓!
修緣 於 2006-08-12 01:37: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6-08-12 07:51:00
@@........................................
妖五凍凍 於 2006-08-12 07:51:00 修改文章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