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數:4
發表時間:2004-03-07 19:32:00
發表時間:2004-03-07 19:32:00
是不是所有的門號都要滿二十才能用自己的名字辦啊??有那一家滿十八就可以了ㄚ??
陌生的訪客 於 2016-05-28 17:30:53 修改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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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數:1發表時間:2025-11-12 15:58:55
發文數:4
發表時間:2004-03-07 21:14:00
發表時間:2004-03-07 21:14:00
現在的門號(汎亞)就是請母親大人陪同辨理不過,全虹說只能用母親大人的名字.
陌生的訪客 於 2004-03-07 21:14: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898
發表時間:2004-03-11 10:01:00
發表時間:2004-03-11 10:01:00
沒錯!!!



小雷 於 2004-03-11 10:01:00 修改文章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