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文數:17521
發表時間:2013-04-19 06:43:00
發表時間:2013-04-19 06:43:00
遠傳電信 4 月 18 日訊息
- 本案由於目前的時空背景及商業條件皆與四年前不同,另因政府法令仍未通過開放第一類電信投資相關事宜,故本案在到期時即暫告一段落。
- 遠傳與中國移動基於雙方過去友好關係,合作意願熱烈,故雙方合意簽訂「業務合作框架協議」,取代原有戰略合作協議。
- 雙方希望兩岸投資項目繼續增加,也冀望政府開放第一類電信項目加入兩岸服務貿易協議,以服務兩岸三地廣大消費者。
- 本「業務合作框架協議」較原協議涵蓋範圍更廣。包含如數據服務、零售通路、雲端物聯、智慧運輸等各項目。
- 此「本業務合作框架協議」於 2013 年 4 月 18 日簽訂。雙方並表示,如相關法令通過,將繼續完成入股事宜。
水杉而 於 2016-05-28 17:35:54 修改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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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數:1發表時間:2025-09-07 12:5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