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電信 CHT 討論退還行動電話保證金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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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04-03-14 21:04:00
(一)可退還行動電話保證金之條件如下:
1.行動電話門號租用一年以上
2.保證金為2,900元且尚未退費者
3.無逾期未繳費之帳單
4.目前為「使用中」之門號(不含冒名停、超額停、漫遊停、因案停)

(二)利用帳單加字方式,於93年3月份第一週期寄發帳單時開始通知,若為轉帳代繳戶則改於寄發收據時通知。

因第一週期可退費客戶數量龐大,採分三個月分批通知方式;第二至六週期之客戶則全數於93年3月份之各週期通知,帳單加字內容如下:
1.營業人:加字於帳單收執聯右側,內容如下:
親愛的客戶,您好:
感謝您對中華電信的支持與愛護,有關已繳納保證金且租用一年以上的行動電話門號,若無逾期未繳費情形,本公司自即日起將採下列三種方式,分批退還原繳納行動電話保證金,請您於93年8月31日前利用手機直撥「456」,按照語音提示選擇一種退費方式,以便辦理退費事宜。
方式一:抵行動電信費用
方式二:退支票
方式三:退現金
2.非營業人:加註於帳單扣抵聯位置,內容如下:
同營業人。

如您選擇退還現金方式退費,請親自至本公司各地營業櫃台辦理退費。
為避免詐騙歹徒騙取客戶金錢,本公司不會提供自動提款機(ATM)辦理轉帳退費,請勿受騙。

3.帳單合併:於T表內符合退費門號之「費用項目」下一列加註,內容如下:
此號行動電話保證金可辦理退費,請利用手機直撥「456」,按照語音提示選擇一種退費方式。

考量客戶身分認證之複雜性,選擇退保證金方式,採由客戶以手機直撥簡碼「456」自行選擇,不提供客戶撥打客服專線(0800080090、123…等)申請;若用戶未選擇任何退費方式,保證金將繼續保留於本公司。
若客戶至營業窗口要求代為選擇退費方式,營業人員只能為客戶辦理退現或設定沖抵電信費

希望大家看的懂

apline 於 2016-05-28 17:37:40 修改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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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25-09-03 00:28:22
發文數:1100
發表時間:2004-03-14 21:05:00
感謝分享...

劉小剛 於 2004-03-14 21:05: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562
發表時間:2004-03-14 23:45:00
哈.有好幾千塊可拿了啦!
押了許久的保證金阿.我來啦!

Sam.L 於 2004-03-14 23:45: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3391
發表時間:2004-03-15 20:34:00
拉人幹嘛


要幹架嗎

哈囉傑克 於 2004-03-15 20:34: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562
發表時間:2004-03-16 05:29:00
投票護中華‧歡喜來支持

Sam.L 於 2004-03-16 05:29: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3391
發表時間:2004-03-17 07:23:00
這點錢
放有些銀行利息不但賺不到
還要倒扣保管費哩...............

哈囉傑克 於 2004-03-17 07:23:00 修改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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