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那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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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06-08-20 00:37:00

我承認我的確很幼稚!!!我承認我支持OKWAP!!!
我也承認我很喜歡謝霆鋒!!!

幼稚~冒犯到你!請見諒!
支持OKWAP冒犯到你~請見諒!
喜歡謝霆鋒~冒犯到你!也請見諒!

另外~覺得謝霆鋒不受歡迎的原因~這篇文章內容好笑!幼稚!像小學生!
就請不要進來看!
還有A323是謝霆鋒代言的你知道嗎!所以~有討論的空間可言!
進來看了~看的不爽!還攻擊謝霆鋒和我!!!我能怎麼樣呢!!!
還跑到版主申請區那邊去告狀!!!根本就是惡人先告狀!!!

我必須承認~我的行為很幼稚!但你也必須承認~
你沒我幼稚!你只是沒品!

咪咪 於 2015-05-25 08:22:36 修改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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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25-10-14 16:0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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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06-08-20 10:59:00

我有看過你發的那篇說
說真的當初看還真的覺得幼稚無聊
(雖然記憶中的那篇文也還是很無聊= =)

而且你說A323是謝霆鋒代言的
可是那篇文裡並沒有提到手機
我只有看到一大堆的謝霆鋒很帥
讓我看了你說的話之後不承認他帥都不行

可是身為版主一個
還發這種文真的是....
要是在基地發這種跟版子主題無關的早刪了

無論是站務是版主
發言都應該公正公平
站在問題的正中央
那麼你說的話四周的人都聽得到感受得到
如果你偏愛靠在邊邊講話
那只有離你近的人能理解你的感受
離你遠的人不但不懂
還可能誤解
那麼也就失去身為版主原有的存在意義了

筆戰止於停筆之人~~

土豆 於 2006-08-20 10:59: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351
發表時間:2006-08-20 22:57:00

哈哈~受教了!好~以後這種文章少打為妙!!!
謝謝你的指教~至少!
你把!~謝霆鋒~!這三個字打的正正確確的!!!

咪咪 於 2006-08-20 22:57:00 修改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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