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發表於5800的連署文,為何被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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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m484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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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09-02-06 18:45:00

希望手機王的大大可以介入調查

5800該版版主為歐歐

希望手機王可以用公開公平公正的方式

為小弟找出這問題所在地!!

謝謝!!

古一修 於 2015-05-25 08:43:40 修改文章內容


商業贊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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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24-05-11 02:03:33
Default sogi
發文數:29
發表時間:2009-02-06 23:14:00

不好意思

小弟想冒昧的請問一下

手機王討論區是可以公開討論手機優缺點的地方

還是只是為特定廠商圖利的專屬討論區

手機有缺失

廠商置之不理

消費者不能連署自救

請問這是個只能隱惡揚善的沒有言論自由的討論網站嗎??

吃泡麵的貓 於 2009-02-06 23:14:00 修改文章內容


Mem624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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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09-02-06 23:43:00

對阿,連發聲的權利都沒有

歐歐到底是在做啥?

他發的那篇置頂問跟本沒用..

要是有用古大又何必再發一篇呢?

強烈的譴責歐歐的專制!

bee13014125 於 2009/2/6 下午 04:12:13 修改文章內容

純喫綠 於 2009-02-06 23:43:00 修改文章內容


Mem335694
發文數:1254
發表時間:2009-02-07 00:07:00
引用『純喫綠』所述:
對阿,連發聲的權利都沒有歐歐到底是在做啥?他發的那篇置頂問跟本沒用..要是有用歐大又何必再發一篇呢?強烈的譴責歐歐的專制!..........恕刪

板主的目的主要是管理版面讓網友在閱讀時方便閱讀

所以同類型的文章當然希望集中發表管理

因為你的連署性質的文章 或許再版主看來 屬於同類型的文章

並且該版版主已經將連署的文章至頂處理

因此版主才會希望你不要另外重複開新文章發表

並且該版版規中有提到:
※禁止漫罵、廣告嫌疑、觸犯法律或與主題不符的文章、違反分區、重複發文、比較文。 (以下為分區介紹)

重複發文部份 或許是你沒注意到的

討論板 是屬於一個提供網友們討論分享的地方
連署 它只是討論版中的其中一環

站在站方的角度 我們是提供一個給網友們討論的平台
這個討論的平台是公開性的

站方並不反對網友們公開連署
只是連署的人也請尊重其他使用這個討論平台的其他網友們

wingting 於 2009/2/6 下午 04:15:01 修改文章內容

WingTing 於 2009-02-07 00:07:00 修改文章內容


Mem484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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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09-02-07 00:12:00
引用『WingTing』所述:
板主的目的主要是管理版面讓網友在閱讀時方便閱讀所以同類型的文章當然希望集中發表管理因為你的連署性質的文章 或許再版主看來 屬於同類型的文章並且該版版主已經將連署的文章至頂處理因此版主才會希望你不要另外..........恕刪

威大您好

任誰都看的出來,我發的文章是具有行動性的

而歐大發的文章只是讓大家發表不良之處

二者雖然感覺相似,但根本是不同的訴求

您有想過嗎??

很多人發表聽筒發生問題,那都一樣的文章吧

是不是全都要刪了,只留下一篇呢??

希望威大能處於公平公開公正的立場

為小弟來處理這樣的事件

我補充說明一下好了

歐大的頂置文內容跟我寫的連署文內容

希望威大應該要看過,才能下定論是否一樣

謝謝威大的幫忙!!

fitbtm6810 於 2009/2/6 下午 04:15:22 修改文章內容

古一修 於 2009-02-07 00:12:00 修改文章內容


Mem624633
發文數:123
發表時間:2009-02-07 00:13:00
引用『WingTing』所述:
板主的目的主要是管理版面讓網友在閱讀時方便閱讀所以同類型的文章當然希望集中發表管理因為你的連署性質的文章 或許再版主看來 屬於同類型的文章並且該版版主已經將連署的文章至頂處理因此版主才會希望你不要另外..........恕刪

請問兩篇文章哪裡重複了?

一個是叫大家去那留言,叫NOKIA去看? (會去看嗎?)

一個是叫大家一起把5800有縫隙的問題投訴給壹周刊

請問重複?

純喫綠 於 2009-02-07 00:13:00 修改文章內容


Mem335694
發文數:1254
發表時間:2009-02-07 00:18:00

我有補充內容  註記一下

WingTing 於 2009-02-07 00:18:00 修改文章內容


Mem484628
發文數:9651
發表時間:2009-02-07 00:24:00
引用『WingTing』所述:
我有補充內容  註記一下..........恕刪

今天如果很多人站出來說

叫我不要連署打電話給一週刊

如果有,那我就一定不會發~

威大你看看連署的人有多少~

我是覺得很多人都很讚同我的這幾篇文章

應該沒影響到整個討論區才對吧!!

希望威大可以再調查吧!!

不止是連署文,只要是我發的文,幾乎都被刪了

是基於什麼理由呢??謝謝威大的協助

古一修 於 2009-02-07 00:24:00 修改文章內容


Mem624633
發文數:123
發表時間:2009-02-07 00:25:00
引用『WingTing』所述:
我有補充內容  註記一下..........恕刪

你好,我有看到你修改的補充內容了

我想請問發連署文是哪個部份不尊重其他網友?

討論版不是只有連署文這一篇

其他網友想要討論其他資訊也是可以在討論版看的到不是嗎?

況且連署文也只有那一篇而已...

刪除文章不也很不尊重想要討論這篇文網友嗎?

純喫綠 於 2009-02-07 00:25:00 修改文章內容


Default sogi
發文數:19
發表時間:2009-02-07 00:47:00

請問重複性質在哪哩,那種東西是你們說重複就算重複的嗎?

兩者就是不同,請可以給個合理解釋嗎?

還是有板友也去申訴說古大的文重複了??

天草時貞 於 2009-02-07 00:47:00 修改文章內容


Mem484628
發文數:9651
發表時間:2009-02-07 00:52:00
引用『天草時貞』所述:
請問重複性質在哪哩,那種東西是你們說重複就算重複的嗎?兩者就是不同,請可以給個合理解釋嗎?還是有板友也去申訴說古大的文重複了??..........恕刪

大家來反應時,可以表達自己的想法

但口氣和緩才能達到我們的目的

我們最主要就是希望被刪之文可以回復嘛

fitbtm6810 於 2009/2/6 下午 05:22:45 修改文章內容

古一修 於 2009-02-07 00:52:00 修改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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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數:19
發表時間:2009-02-07 01:00:00
引用『古一修』所述:
我請大家來反應不是來罵人的只是想讓手機王看看歐大這樣的行為是不應該的而已大家可以說出自己的想法但不要口出惡言啦謝謝!!..........恕刪

那就要請問我的文哪裡有罵到人呢??

如果來幫你反應也被你嫌,我看我還是必嘴好

天草時貞 於 2009-02-07 01:00:00 修改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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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數:230
發表時間:2009-02-07 01:04:00

沒有重複發文阿

版煮的那篇較nokia來看?他會來看喔

另外一篇

找一週刊申訴

具體行動

版主不行動版友自己行動

具體行動

討論是公開的的確阿討論手機的問題

提出具體的方案解決

你們私底下有其他協議

不允許版友討論手機的缺失嗎?

只能歌功頌德

不允版友有具體作為是吧?

阿木 於 2009-02-07 01:04:00 修改文章內容


Mem484628
發文數:9651
發表時間:2009-02-07 01:08:00
引用『天草時貞』所述:
那就要請問我的文哪裡有罵到人呢??如果來幫你反應也被你嫌,我看我還是必嘴好..........恕刪

天草

厚你這樣誤解我,我不是針對誰

我是跟大家說一聲啦!!我很怕因為文字的關係

就會變成跟我以前一樣有理也變沒理了

妳知道嗎??

fitbtm6810 於 2009/2/6 下午 05:09:37 修改文章內容

古一修 於 2009-02-07 01:08:00 修改文章內容


Mem540818
發文數:222
發表時間:2009-02-07 01:20:00
引用『古一修』所述:
天草厚你這樣誤解我,我不是針對誰我是跟大家說一聲啦!!我很怕因為文字的關係就會變成跟我以前一樣有理也變沒理了妳知道嗎??..........恕刪

我認為根本是不同訴求的文章

不知道5800板主為何一直要跟古大過不去 刪他的文

真的看不下去了

古大對5800討論區也很有貢獻

都會熱心回答網友提出的問題

甚且整理所有板友提供的軟體跟問題於同一篇文

第一次看到討論區這麼專制的

製造假象 讓第一次進討論區的人以為5800都沒問題

古大 既然如此 大家就離開手機王吧

熱心貼冷屁股那種感覺不是很好受的


lulan 於 2009/2/6 下午 05:47:04 修改文章內容

魯~~ 於 2009-02-07 01:20:00 修改文章內容


Default sogi
發文數:29
發表時間:2009-02-07 01:30:00

我覺得大大因該要去實際了解一下兩篇文的差異

雖然都是同性質的連署文

一篇是真的有許多人的幫忙付出並且也正在推動的連署文

一篇是空打著連署之名.卻毫無實際幫助的連署文

請大大可以在發文的日期 篇數 內容 去仔細的判斷兩篇文章的差異性

版主並不是萬能的.也會有判斷錯的時候.所以才需要來這邊反應

選擇好的文章好的討論是個版主該做的

而不是強迫他人順著自己的意.在沒有幫助到5800使用著的討論串發言

我嚴重的認為 歐歐( lirown )此版主限制討論版發言走向

枉顧消費者討論自身的權力

如此有失公正的態度

已經喪失做一個版主該有的行為

希望大大能夠限制一下此人恣意刪文的行為

相信眾多5800的消費者

想要保護自身權益的消費者

正等待著大大做出英明的決定^^

吃泡麵的貓 於 2009-02-07 01:30:00 修改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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