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文數:4
發表時間:2003-02-09 00:42:00
發表時間:2003-02-09 00:42:00
有人大概算過用GPRS到OKWAP下載東西時
請問大概抓一首歌會下載多少封包啊
雖然OKWAP方面是不用錢
可是下載目錄方面就要錢了
有人下載過嗎 抓一首歌是多少錢啊
請問大概抓一首歌會下載多少封包啊
雖然OKWAP方面是不用錢
可是下載目錄方面就要錢了
有人下載過嗎 抓一首歌是多少錢啊
陌生的訪客 於 2015-05-25 08:08:51 修改文章內容

商業贊助
發文數:1發表時間:2025-10-17 22:01:14

發文數:4
發表時間:2003-02-11 14:26:00
發表時間:2003-02-11 14:26:00
我是最近才買的.也才剛學會使用它來上網
但是不太會用
我用遠傳的200型吧(辦門號送的.可以用半年)
不太了解他的計費方式
只知道是以下載的量為單位128b=0.1元
(參考http://istyle.fetnet.net/7_3_2.html)
但是搞不懂.瀏覽的時候算錢ㄇ(是不是下方有個----------傳輸的畫面就會收費)還是.......下載圖片.鈴聲才收費呢
知道的 告訴我一下啦
不太喜歡打電話去問....因為她們的聲音都好專業.害我都覺得不想去麻煩他們:p
但是不太會用
我用遠傳的200型吧(辦門號送的.可以用半年)
不太了解他的計費方式
只知道是以下載的量為單位128b=0.1元
(參考http://istyle.fetnet.net/7_3_2.html)
但是搞不懂.瀏覽的時候算錢ㄇ(是不是下方有個----------傳輸的畫面就會收費)還是.......下載圖片.鈴聲才收費呢
知道的 告訴我一下啦
不太喜歡打電話去問....因為她們的聲音都好專業.害我都覺得不想去麻煩他們:p
陌生的訪客 於 2003-02-11 14:26: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4
發表時間:2003-02-11 17:48:00
發表時間:2003-02-11 17:48:00
你只要上網看到的東西都要算錢吧
就算瀏覽目錄 目錄也是算下載下來的
所以 一直在算錢
就算瀏覽目錄 目錄也是算下載下來的
所以 一直在算錢
陌生的訪客 於 2003-02-11 17:48: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228
發表時間:2003-02-11 21:11:00
發表時間:2003-02-11 21:11:00
當你在看目錄的時候!!!GPRS是不收費的~~~WAP才收費!!!!
如果你有在目錄上選擇選單的話!!!GPRS就有收費.......
如果你有在目錄上選擇選單的話!!!GPRS就有收費.......
阿宏 於 2003-02-11 21:11: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4
發表時間:2003-02-12 11:20:00
發表時間:2003-02-12 11:20:00
我今天忍不住打電話去問了
主要是因為 我在家 幾乎都收不到訊號.有時候一格都沒有.或是看到三閣之後 撥號之後.又沒了><
超痛苦的 我最後悔的是.乾脆繼續用原來的台哥大就好
不然也辦泛亞的555555誰可以救救我ㄇ
既然打了電話 就順便問了收費的問題
他說.........只要[連]上瀏覽目錄就算錢[因為已經下載文字.圖形到手機囉]
那我就繼續問他.那例如下一首歌或是一張圖要多少摳摳
他說不一定.要看.....你瀏覽的那個文字.圖片的檔案大小
剛剛我想到一個方法.我用電腦連上那個網站.再把他下載到電腦.然後看他的大小就大概曉得囉 不知道可不可行呢??
主要是因為 我在家 幾乎都收不到訊號.有時候一格都沒有.或是看到三閣之後 撥號之後.又沒了><
超痛苦的 我最後悔的是.乾脆繼續用原來的台哥大就好
不然也辦泛亞的555555誰可以救救我ㄇ
既然打了電話 就順便問了收費的問題
他說.........只要[連]上瀏覽目錄就算錢[因為已經下載文字.圖形到手機囉]
那我就繼續問他.那例如下一首歌或是一張圖要多少摳摳
他說不一定.要看.....你瀏覽的那個文字.圖片的檔案大小
剛剛我想到一個方法.我用電腦連上那個網站.再把他下載到電腦.然後看他的大小就大概曉得囉 不知道可不可行呢??
陌生的訪客 於 2003-02-12 11:20: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4
發表時間:2003-02-12 11:44:00
發表時間:2003-02-12 11:44:00
沒錯,看的"目錄"也算是"下載下來的,所以也要算錢,至於您說的那個方法也可以,只是既然下載到電腦上了,就直接用傳輸線傳不就好了嗎? ^^ 下載東西的確沒人可以告訴你固定的一張圖或一首歌是多少錢,要看檔案大小,一般的圖片大約是4~7K左右,也有特別小的也有特別大的,鈴聲一般會比圖片再小一點!! 1K=1024byte 去換算價錢吧!!提供您做參考!!
陌生的訪客 於 2003-02-12 11:44:00 修改文章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