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版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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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數:4
發表時間:2002-09-12 09:31:00
我只是想服務網友告知新的訊息而已
不知道我之前的發言是不是違反您的規定
跟小弟說一下原因
小弟以後絕不再犯

陌生的訪客 於 2015-05-25 08:08:31 修改文章內容


商業贊助
發文數:1
發表時間:2025-10-05 06:27:49
發文數:905
發表時間:2002-09-12 15:01:00
您好

您之前所刊登的文章內容包含了某家通訊行的店名ˋ電話及地址.非常明顯的違反了手機王網站所制定的站務及版務規定,必須刪除.

烏龜版主

烏龜 於 2002-09-12 15:01: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4
發表時間:2002-09-12 23:47:00
我祇打ㄌ網址而已
我並沒有po電話地址ㄚ
店是我開的ㄚ
只是把資訊公佈給166愛好者而已

陌生的訪客 於 2002-09-12 23:47: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4
發表時間:2002-09-12 23:53:00
而且我並沒有買賣,廣告的意思
只是公佈我網址讓166愛好者多一個取得資訊的地方
我的暱稱在各大討論版都用一樣的
如果還是違反ㄌ您的規定
在此說聲抱歉

陌生的訪客 於 2002-09-12 23:53: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905
發表時間:2002-09-13 00:27:00
您好

您所打的網址連結至網路商店,牽涉到廣告行為.

烏龜版主

烏龜 於 2002-09-13 00:27: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4
發表時間:2002-09-13 03:51:00
烏龜版主你好酷喔,今後你要更加努力把關,我們會支持你的

陌生的訪客 於 2002-09-13 03:51: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4
發表時間:2002-09-13 05:09:00
我沒開網路商店
那只是本店的網址
我並沒自動連結到報價區
不過還是不好意思
既然版大不允許
那就...

陌生的訪客 於 2002-09-13 05:09:00 修改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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